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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016-10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478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兵负责组织实施; 

  (2)制定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畜牧业发展战略; 

  (3)指导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指导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指导畜牧业重大项目的建设;负责编制、上报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项目及项目的招商引资; 

  (4)负责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负责疫情上报、检测、控制和扑灭;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5)负责地方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繁育工作及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管理; 

  (6)负责畜牧新技术的实验、示范和推广。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产业培植,畜牧生产量效双增。 

  通过优化畜牧业内部结构,扶持规模养殖户,加大畜牧科技示范、推广和培训力度,抓好惠农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发展了畜牧生产力。预计年末生猪存栏82.6万头,同比增长5.2%;大牲畜存栏23.2万头(其中牛21.5万头—黄牛142568头、奶牛3045头、水牛69502头,马3453匹,驴915匹,骡12326匹)同比增长5.4%;羊存栏29.2万只,同比增长5.7%;家禽存笼508万羽,同比增长8%。预计全年出栏肉猪162.4万头,同比增长3%;出栏肉牛11.71万头,同比增长5%;出栏肉羊23.11万只,同比增长5.6%;肉禽出笼1650万只,同比增长6.2%;肉类总产21万吨,同比增长5.4%;奶类产量1.73万吨,同比增长2%;禽蛋产量1.28万吨,同比增长4%;畜牧总产值26亿元,同比增长6%。 

  2、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动物疫病防控方针,认真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在市内全面推行“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在开展免疫工作中坚持“五统一、五不漏、五到位”(“五统一”即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佩戴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五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五到位”即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质量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有效保证了防疫工作的全面完成,确保了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  

  (1)生猪免疫。在农村散养户中全面推行“321”免疫技术,全市春秋两防和平时补针共计免疫生猪166.26万头,其中猪瘟、猪口蹄疫和猪蓝耳病应免密度达100%,累计使用猪合成肽口蹄疫疫苗168.74万毫升。 

  (2)牛羊免疫。全市春秋两防和平时补针共注射O型、亚I型、A型口蹄疫三价苗免疫牛39.77万头,使用疫苗59.68万毫升,免疫密度达100%;注射O型、亚I型口蹄疫双价苗免疫羊54.98万只,使用疫苗56.17万毫升,应免密度达100%;羊小反刍兽疫防注93054只。 

  (3)家禽免疫。全市春秋两防和平时补针共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鸡937.46万羽,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注射鸭4.33万羽,免密度达100%;免疫注射鹅2万羽,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注射鸡新城疫疫苗937.47万羽,应免密度达100%。 

  (4)狂犬病免疫。全市共开展了狂犬类免疫防注26629只。 

  (5)适时进行免疫抗体检测。春秋两防免疫工作结束后,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入场随机采集畜禽血清、棉试子进行抗体检测。全市共开展牲畜口蹄疫病原学监测45份,其中猪18份、牛18份、羊9份;完成猪瘟带毒状况监测18份、猪圆环病毒病原学监测36份、猪伪狂犬病病原学监测18份、猪布鲁氏杆菌病病原学监测183份、牛布鲁氏杆菌病病原学监测182份、羊布鲁氏杆菌病病原学监测182份。全市先后还通过春(秋)防免疫抗体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反刍动物国家定点监测县、布氏杆菌病普查等途径共入户入场随机采集畜禽血清、棉试子等达3077份。全年随机在8个规模化养殖场开展“瘦肉精”样本监测16份,均未检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违禁药物。经检测,2017年我市生猪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为89.24%、牛为76.27%、羊为70.15%;猪瘟抗体合格率为84.7%;猪蓝耳病抗体合格率为86.34%;禽流感(Re-6)免疫抗体合格率为84.09%、(Re-8)为89%;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为93.53%。 

  由于各项防控工作扎实到位,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3、抓好科技推广,产业助农增收作用更加明显。 

  全年预计完成牛品种改良35680头,占任务指标35363头的101%;完成优质牧草种植141300亩,占全年任务数139600亩的101.2%;完成青贮料172400吨,占全年任务数163300吨的105.6%,完成氨化料86700吨,占全年任务数81600吨的106.3%;共举办各类畜牧科技培训班126期,占全年培训任务数120期的105%。 

  4、抓好执法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 

  (1)严格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全年预计实施产地检疫82.6万头(只、羽),其中猪25.5万头,牛16.4万头,羊10.2万只,禽30.5万羽,检出病猪47头,均按照要求处理;实施屠宰检疫50.5万头(只、羽),其中猪22.25万头,牛羊9.35万头(只),禽类18.9万只,检出病害猪肉38头,均按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要求全部作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电子出证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生猪调出检疫出证率100%,合格率100%。 

  (2)认真开展瘦肉精检测。按照省州统一布置安排,加强畜产品中“瘦肉精”抽检工作。共开展瘦肉精抽检540头,其中,养殖环节40头,屠宰环节620头,监测结果全部呈阴性,未检出含“瘦肉精”的活猪和猪肉产品。 

  (3)认真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今年来,市畜牧兽医局先后组织了320人次对12个奶畜养殖场、76户奶牛养殖场奶牛饲养、生鲜乳收购、运输车辆等环节进行不定期监督和管理,填写生鲜乳专项监管表12份。配合国家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弥勒市生鲜乳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等问题进行检查和抽检。现场抽检数量共2批次,其中生鲜乳收购站1批次、运输车1批次。现场检测碱类物质和ß-内酰胺酶均为合格。 

  (4)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今年以来,市畜牧兽医局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经常性巡回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监管,指导、督促养殖场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今年以来,共检查规模养殖场320户,巡查监管550场次。 

  (5)加强兽药饲料质量监管。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兽药、饲料经营户开展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整治18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户705户次,均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 

  全年完成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法案件10件,其中一般程序1件,简易程序9件。 

  由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管有力到位,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畜产品安全事件。 

  5、抓好项目建设,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抓建设就是谋发展”的理念,集中力量实施了一批辐射面广、牵动力强的畜牧产业化项目。 

  (1)弥勒市2016年生猪调出县建设项目 

  完成投资3035万元,占任务数3000万元的101.2%,于10月18日至20日验收。 

  (2)弥勒市云南吉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今年完成投资4516万元(占今年任务数3000万元的150.5%。),累计完成投资11816万元,占计划投资10991万元的107.5%。目前,生猪、白条鸡屠宰两条生产线和恒温库已完工并于10月13日开始投产使用,肉羊屠宰生产线正在安装设备。 

  (3) 弥勒市东山镇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养殖小区项目 

  完成投资1000万元,占计划任务数700万元的142.9%,并于10月11日完工开始投放猪苗饲养。 

  (4)弥勒市五山则居村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草食畜产业发展项目 

  完成投资301万元,占任务数300万元的100.3%,已竣工验收。 

  (5)弥勒市温氏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完成投资27890万元,占任务数27800万元的103.2%;温氏家禽和温氏畜牧两公司总部用地完成招拍挂,争取温氏家禽公司开工建设。新哨种猪场在“三通一平”的基础上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力争2018年6月份竣工投产。五山牛坪种猪场已签订租地协议;完成41户温氏生猪家庭农场开工建设(按饲养规模1000头为1户折算),占全年任务数40户的102.5%;完成302户温氏肉鸡家庭农场开工建设,占全年任务数300户的100.7%。 

  (6)弥勒市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产业种猪场项目 

  完成投资仍为零。原因是此拟用地块属基本农田,还等待调规。 

  6、全力推进招商引资等三项重点工作。 

  (1)招商引资指标完成情况  

  新签协议资金3.2亿元,占全年任务数3亿元的106.7%;完成省外到位资金2.1亿元,占全年任务数2亿元的105%,提报招商项目8个,占全年任务数8个的100%。 

  (2)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4亿元,占全年任务数3.5亿元的101%。 

  (3)争取上级资金指标完成情况 

  争取上级资金1956.95万元,占全年任务数2800万元的69.89%。 

  7、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带领下,紧紧围绕“转变畜牧业养殖方式、改善安置点新村环境、提高贫困户生活质量”的目标,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人畜分离工作,通过科学规划、政策支持、主体培育、发动群众等手段,我市发展特色农牧业精准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后续产业逐有成效。 

  (1)制定产业扶贫规划。以弥阳、新哨、竹园、朋普、虹溪等乡镇为重点发展肉牛产业和生猪产业,以西一、西二、西三、东山、五山、巡检、江边等乡镇为重点发展肉羊产业和肉鸡产业。依托温氏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温氏生猪家庭农场、温氏大棚肉鸡养殖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和农民全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畜牧产业实现脱贫。 

  (2)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落实推进情况 

  ①东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设计饲养规模4500头、年出栏肥猪9000头,计划投资700万元,实际投资1000万元,工程已完工并于10月11日投放猪苗开始饲养。该项目涉及农户610户244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6户425人。 

  ②五山乡舍姑村温氏生猪养殖小区。计划投入资金320万,目前已完成选址和图纸设计工作。该项目涉及贫困户97户360人。 

  ③弥阳镇当甸村委会温氏大棚肉鸡养殖项目建设。已建成温氏肉鸡养殖大棚6栋,5000平方米,投入资金120万元,涉及贫困户42户138人。 

  ④生猪养殖示范村建设项目。投入2016年生猪外调出大县项目资金25万元,在江边乡小倮份和平地村建设两个养猪示范村。 

  ⑤退耕草项目。投入退耕草项目资金200万元,计划在江边乡小倮份种草2000亩。目前已种植820亩。该项涉及农户68户317人,其中:贫困户41户189人。 

  ⑥依托云南省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肉羊技术体系试验建设项目,投入项目资金5万元,购买种公羊18只,发放到我局挂联的西二额依、路龙两个村委会的养羊贫困户家中进行品种改良。 

  ⑦弥勒市2015年五山则居草转项目,投入项目资金200万元,新建标准化羊舍2400m2 、贮草棚2050m2、青贮窖2000m3,种植多年生人工牧草500亩,改良天然草场5700亩。该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通过市级验收。 

  ⑧弥勒市2016年巡检德万草转项目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00万元,新建标准化羊舍2620m2 、贮草棚1965m2、青贮窖920m3,种植多年生人工牧草400亩,改良天然草场6450亩。目前已种植多年生人工牧草400亩,改良天然草场2000余亩;羊舍、贮草棚、青贮窖正在建设中。 

  8、切实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全州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我局严格按照《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弥办发〔2016〕138号)文件及“人畜分离、厨卫入户,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深入开展“四治三改二增一拆”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弥勒市人畜分离集中建圈科学养殖实施方案》,方案就分户建圈、集中建圈任务数及畜禽饲养量、建圈面积均细化到12个乡镇,层层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关于报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督字﹝2017﹞2号)和《弥勒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弥办发﹝2017﹞48号)文件要求,合理划定我市禁养区、限养区。2017年5月23日我市顺利召开了“弥勒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并正根据“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弥勒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审定并已通过。目前,我市已建成农村牲畜养殖户1723户,其中:猪养殖户1100户,牛养殖户224户,羊养殖户399户;共建成圈舍29252平方米,其中:猪舍面积24200平方米,牛舍面积1800平方米,羊舍面积3252平方米;建成污水处理池1721立方米,堆粪坪1326平方米,化尸池385立方米,人畜分离饲养率为14.6%,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2.9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弥勒市畜牧兽医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弥勒市畜牧兽医局局机关无编制数,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0人。原因是:弥政办发[2015]19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勒市畜牧兽医局职责划入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没有确定编制。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32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2.95万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8万元,占总收入的0.7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3361.61万元减少30.96%。主要原因是:一是各级政府减少了对畜牧业的投入力度;二是职工工资水平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5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7万元,占总支出的22.8%;项目支出1975.84万元,占总支出的7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583.7万元,比上年583.4万元增长0.001%;项目支出1975.85万元,比上年2759.45万元减少28.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畜牧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3.7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583.4万元增长0.00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水平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畜牧兽医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5.84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2759.45万元减少28.4%;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减少对畜牧业的投入力度。 

  具体项目开支:食品安全事务1万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30万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5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5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4.43万元;病虫害控制52.36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30.12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66.02万元;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120.3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5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559.54万元的98.79%。与上年对比:比上年3343.45万元减少24.37%。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减少对畜牧业的投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1.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2.5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05万元,单位退休我人员支出0.92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0.08%。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 

  4. 节能环保(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3.16%。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30万元、已垦草原退耕还草50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12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83.86%。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7.47%。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 

  7、住房保障(类)支出4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1.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1、本年工资福利支出48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比重是19.1%。 

  2、本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6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万元2528.67的比重是6.45%。 

  3、本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比重是73.15%。 

  4、本年基本建设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比重是1.19%。 

  5、本年其他资本性支出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528.67万元的比重是0.0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2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26.17万元的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22.19万元的25.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3.46万元比2016年12.61万元增加0.85万元,增长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万元比2016年5.85万元增加1.95万元,增长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6万元比2016年6.76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16..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支的原因是:扶贫工作力度加大、畜牧兽医执法力度加大,畜禽产品安全工作加强,加大了畜牧业环保工作力度,增加了与广东温氏集团畜牧业项目投入合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占57.95%;公务接待费支出5.66万元,占42.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畜牧业科技推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畜牧业科技推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0%,主要原因:弥政办发[2015]19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勒市畜牧兽医局职责划入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没有确定编制。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内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畜牧兽医局资产总额1430.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9.98万元,固定资产530.63万元(其中:房屋253.23万元、车辆90.65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772.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1430.62万元减少34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3.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65万元;出租房屋742平方米,账面原值21.4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91.59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91.59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91.59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83.58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8.01万元,节减率为8.75%,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91.5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83.58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8.01万元,节减率为8.75%;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了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17年度整体支出预算投入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履职效益等情况做出分析及评价。了解2017年单位整体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通过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整体支出责任,及时发现项目的申报审批,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及后期管护准备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加强控制和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和投资效益,同时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率高,能及时公开预算信息;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变动以及预算资金结转结余;较好的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8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47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