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501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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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2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公安局既是承担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性质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各类案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法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或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研究、贯彻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法律,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6) 负责全市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7)领导、指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和参与侦查、处置全市各类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及骚乱。
(8)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参与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反恐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敌、社情和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负责查处暴恐、邪教组织犯罪和事件,指导落实防范和处理犯罪的工作措施。
(10)领导、组织和参与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11)负责管理出入境、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2)负责依法承担的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与执法活动。
(13)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14)依法组织实施、监督、参与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组织、协调、处理全市境内的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查处,协助盗、抢机动车辆等案件的侦破组织,负责对机关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15)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立项、鉴定评审、应用和科技交流活动。负责依法实施公安技术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反犯罪案件。
(16)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弥勒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使命。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弥勒市“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弥勒市公安局深化全州公安机关“1151”工作思路,全面建设智慧公安,智能警务和示范项目,积极打造更具生机活力、更具发展优势的弥勒公安工作升级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保安全、控风险、补短板、促和谐工作措施的落实,持续推进公安工作全域转型、争创一流,奋力开创新时代弥勒公安工作新局面。一是找准定位开启新篇章,勇于担负跨越发展的新使命。二是反恐维稳达到新高度,努力创建平安弥勒的新高地。三是社会治理开辟新路径,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水平。四是重点项目创造新经验,打造独有创新成果的新样本。五是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积极塑造公安队伍的新形象。六是群众关切得到新回应,努力实现满意程度的新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公安局设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下设31个内设机构和纪委,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按其性质划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监管场所及派出所。其中:派出所13个、监管场所2个、综合部门5个、执法勤务机构1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2.退休人员66人;
3.实有车辆编制,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7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62.16万元,占总收入的98.99%;其他收入110.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1%。2017年弥勒市公安局收入比上年减少288.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公安局2017年支出合计113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8.36万元,占总支出的76.06%;项目支出2711.38万元,占总支出的23.94%;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552.42万元(消防114.97万元,行政运行7773.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64万元,道路交通管理84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14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200.65万元,信息化建设133.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897.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3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1.27万元),死亡抚恤12.9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8.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14万元,增加63.17%,主要原因是发放公车补贴列入其他交通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1.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8.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对比减少67.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转移支付资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55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办案(业务)支出、装备费购置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死亡抚恤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73万元,完成预算的6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0.08万元,完成预算的6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的5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相应的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是因为严格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5.82万元,下降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0.52万元,下降3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万元,下降44.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相应的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是因为严格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07万元,占97.59%;公务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占2.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0.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XX辆(涉密不公开)。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毗邻公安局到我局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机关运行费用包含公车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公安局资产总额9493.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5.39万元,固定资产8808.32万元(其中:房屋3528.97万元、车辆1374.06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34.67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63.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40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5.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8.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万元;处置车辆84辆,账面原值1052.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9项,账面原值137.9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39.4万元;出租房屋115平方米,账面原值2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872.78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872.78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541.79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23.09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7.9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770.95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01.83万元,节减率为11.66%,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770.95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01.83万元,节减率为11.66%,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469.13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72.66万元,节减率为13.41%;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294.26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8.83万元,节减率为8.9%;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7.56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34万元,节减率为4.3%;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弥财发〔2017〕68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以局长彭涛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验收工作。依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制度,按照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清晰列出绩效评价的目标,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对每一个目标进行绩效评价。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核查。通过自查和抽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指行政单位公务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羁押收教场所管理: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关押人员日常生活、医疗工作的在押人员伙食费、在押人员医疗费、在押人员入所体检费、在押人员囚衣囚被费。
六:信息化建设: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租赁费和网络使用费。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基本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