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018-61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30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行政中心、弥勒会堂、机关食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行政中心、弥勒会堂、机关食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水电维修管理等后勤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行政中心、弥勒会堂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5、负责弥勒会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机关食堂的运行管理,为干部职工和市委、市政府及全市各级公务接待、会议培训提供用餐服务。 

  7、统筹协调弥勒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调派和驾驶员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公务出行。 

  8、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接待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安全、满意、规范、高效”为总目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水平。尤其在公务用车改革后续工作落实、提升公务接待水平、规范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办公楼反恐工作安全隐患整改及运行管理保障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 争取资金投入完善市行政中心、弥勒会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进行人防、物防、技防、安检、安保、巡逻、联防联控设施、设备,使弥勒会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安保、反恐应急常态化;保洁、绿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得到大力提升,不断打造物业管理水平新平台。 

  2.不断完善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公务用车中心的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全力保障会务工作高品质运行,不断推进会务工作全面性,会务工作再上新高度。 

  4.实施公务接待精细化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常态化。 

  6.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有了新进展。 

  7.“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8.全面推进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事业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74辆,在编实有车辆6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14万元,占总收入的98.6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的1.4%。与上年收入702.85万元对比,增加了447.29万元,增幅63.64%,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增加行政中心保安人员工资及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运行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73万元,占总支出的82.69%;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705.80万元对比,增加了449.93万元,增幅63.75%,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增加行政中心保安人员工资支出,公务用车中心运行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5.73万元。与上年485.80万元对比,增加了469.73万元,增幅96.73%,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增加行政中心保安人员工资及公务用车中心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60.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食堂运行经费200万元,食堂开办以来,充分发挥了厉行节约的作用,为全市各级公务接待、会议培训提供了优质的用餐服务。与上年同期220万元相比,减少20万元,减幅9.09%,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704.48万元对比,增加了430.44万元,增幅61.10%,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增加行政中心保安人员工资及公务用车中心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具体为:工资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缴纳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6.88万元,完成预算的492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243.1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的运行经费由我局支付,年初车辆尚未划拨,未预算经费;2、为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今年3月起,各种大型接待由市接待办公室办理支付。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54.38万元增加162.5万元,增长29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50.65万元增加155.53万元,增长30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3.73万元增加6.97万元,增长186.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的运行经费由我局支付,年初车辆尚未划拨,未预算经费;2、为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今年3月起,各种大型接待由市接待办公室办理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18万元,占95.07%;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4.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领导到弥勒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50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0.94万元,固定资产2389.59万元(其中:房屋373.74万元、车辆1898.54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7.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526.6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3.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5.93万元(主要是6月份各车改单位无偿划入公务用车65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43.4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43.4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43.4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2、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41.0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31万元,节减率为5.32%,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43.4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31万元,节减率为5.32%。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41.0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31万元,节减率为5.32%;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依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绩效考评工作,下达项目绩效考评通知,跟踪了解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考评经验总结及交流宣传工作,探索绩效考评结果公示及应用机制,形成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报告材料。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是绩效管理成效显著。首先是社会效益,后勤服务保障资金的使用,全面保证了行政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各入驻单位办公环境得到了改善,机关食堂有效解决全市机关单位职工就餐需要,2017年机关食堂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人数达60500余人。管理科及时组织技术人员维修更换损坏的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了行政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各入驻单位的满意度。公务用车保中心的正常运转保证了车改单位的公务活动。其次是行政效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机构运转加快,更好地为各机关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