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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020-86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1000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弥勒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二)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项普查和统计调查工作扎实推进。 

  (2)统计服务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3)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全面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4)进一步加快依法统计步伐。 

  (5)企业纳规、升规工作取得新进展。 

  (6)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 

  (7)统计基础工作着力夯实 

  (8)全面推进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无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8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56万元,占总收入的80.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2.18万元,占总收入的19.13%。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9.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0505款统计专项工作经费比去年少18.0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4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0万元,占总支出的75.11%;项目支出111.30万元,占总支出的24.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多21.40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工资的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9.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职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0%。日常公用经费按在职职工平摊为每年每人1.22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统计局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0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和专项统计业务经费。 

  2017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7.35万元;专项统计业务经费支出20.74万元;专项普查活动经费支出79.41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80万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在职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4.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5万元;专项统计业务20.74万元;专项普查活动79.41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88万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6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超出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的7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75.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5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4.59万元,增长4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7.5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5万元,下降4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5万元,下降10.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5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50万元,占52.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万元,占18.69%;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占28.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5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统计信用与统计数据质量研究专题培训。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在机关运行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里反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差旅费等的支出。分别位:办公费5万元,工会经费3.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47.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4万元,固定资产65.64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21.69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3.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0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8.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7.87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7.87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7.87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7.34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53万元,节减率为6.73%,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7.34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53万元,节减率为6.73%,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7.34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53万元,节减率为6.73%;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重点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 年弥勒市统计局预算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00.15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0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79.41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17 年弥勒市统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公开方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基本工资:干部的级别工资与职务工资之和、工人的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七、津贴补贴:包括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边补贴等之和。  

  八、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由财政局按照相关政策核定每人每年的公务费和业务费。  

    

  (以上名词解释供参考,要结合部门(单位)情况进行增减。)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