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hxz/2024-00005
- 发布机构弥勒市虹溪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6-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虹溪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虹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虹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纪委的大力监督、指导下,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落实厉行八项节约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时调整财政政策,加强管理、知难而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狠抓各项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等措施的落实。在财政预算执行的过程中,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本着“保工资、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财税法规,加大培植财源建设力度,壮大地方经济,从而保证了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正常运转所需较低资金的需求。圆满地完成了市财政下达的地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虹溪镇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虹溪镇人大
2.虹溪镇政府
3.虹溪镇党委
4.虹溪镇团委
5.虹溪镇村委会
6.虹溪镇财政所
7.虹溪镇党校
8.虹溪镇广播站
9.虹溪镇文化站
10.虹溪镇计生办
11.虹溪镇计生服务所
12.虹溪镇劳保所
13.虹溪镇合管办
14.虹溪镇农经站
15.虹溪镇农科站
16.虹溪镇农机站
17.虹溪镇林业站
18.虹溪镇兽医站
19.虹溪镇水务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虹溪镇2016年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54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69人(财政全供养)。其中:行政在职 26人,事业在职38人,参公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其他实有人数5人,为遗属补助人员 5 人。
政府车辆编制数4辆,实有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虹溪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177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0.37万元,占总收入的90.08%;事业收入2.55万元,占总收入的1%;其他收入160.16万元,占总收入的9%。与上年对比减少2854.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乡镇教育部门上划教育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虹溪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159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12万元,占总支出的91.09%;项目支出141.87万元,占总支出的8.9%。与上年对比减少3264.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乡镇教育部门上划教育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虹溪镇级基本支出1452.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21万元,占42.71%;商品和服务支出426.66万元,占29.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0.37万元,占27.57%;其他资本性支出4.88万元,占0.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虹溪镇项目支出合计141.8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及城乡环境卫生工作,保障虹溪镇机关及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与上年对比减少82.7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较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虹溪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2%。与上年对比减少60.0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乡镇教育部门上划教育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类:本年支出为6,474,719.23元,上年支出为5,122,894.42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增支1,351,824.81元。增加26.39%。增支原因系:补发改革性补贴及增资部分。基本支出为6,380,988.73元,项目支出为93,730.5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648,98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351,281.2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409,745.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64,710.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205类:本年支出为274,082.00元,上年支出为24,362,195.51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减支24,088,113.51元,下降98.87%。减少原因系:学校账务上划教育局,学校基本支出减少。全部为基本支出274,082.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63,17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0,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10.00元。
207类:本年支出为379,981.01元,上年支出为405,222.28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减支25,241.27元,下降0.62%。减少原因系:文化站人员调出1人。全部为基本支出379,981.0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52,65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7,212.01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为110.00元。
208类:本年支出为1,784,288.00元, 上年支出为10,343,402.00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增加8,559,114元, 增长82.75%。增支原因系:补发改革性补贴及增资部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5,38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05,406.00元。
210类:本年支出674,056.10元,上年支出771,506.16元,减支97,450.06元,下降12.63%,减少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全部支出均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42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267.1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360.00元。
212类: 本年支出410,000.00元,上年支出170,400.00元(其中60,000元属项目支出),本年与上年相比增支239,600.00元,增长140.61%。增支原因为2120501款项目支出增加。
213类:本年支出为5,484,408.57元,上年支出为5,815,674.25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减支331,265.68元,下降0.57%。其中基本支出为4,569,408.57元,项目支出为915,000.00元。减少原因系: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支出减少。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2,185,47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08,969.5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1,628,58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46,387.01元,均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项目支出为915,000.00元,上年为2,025,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支1,110,000.00元,减支54.81%,减少原因系:农村公益事业支出减少。
215类:本年收入为 10,000.00元,上年收入为0元。本年支出为10,000.00元。
221类: 本年收入为448,438.00元,上年收入1,594,511.00元,本年与上年相比减收1,146,073.00元,下降71.88%。支出为448,438.00元。减少原因为学校账务上划教育局,教育事业人员财政补助收入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2016年1-12月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共计支出24.66 万元,接待人次1239人;去年同期公务接待费支出37.15 万元,接待人次1914人。跟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2.49万元,减幅33.62%。
我镇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1-12月公务用车运行费发生19.71 万元,去年同期支出38.25 万元,相比减少18.54万元,减幅48.5%。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2016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同期数相比有所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公车规范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虹溪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我镇的支出主要列入9大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镇人大、党委、政府和财政所的支出。
教育支出包括镇党校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包括镇文化站和广播站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镇劳动保障所、行政退休人员和全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镇新农合办、计生办和服务所。
城乡社区支出是原来的“城市维护费”用于环境卫生支出。
农林水支出包括镇农经站、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林业站、水务所、村委会、村小组和农村公益事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包括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年初预留的预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