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505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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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6-25
- 有效性有效
弥阳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法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加社会自治功能,加强镇党委、政府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项目带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强化以“五网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建成安全高效的供水保障体系和防洪减灾体系。加速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4G网络建设,实现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
2、坚持优化布局,加快产业培育转型。持续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特色餐饮、商住、物流仓储配送、电子商务、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培植壮大新的经济增量,多渠道、全方位助推全镇经济发展。
3、坚持城乡统筹,营造优美宜居环境。围绕“四城同创”工作,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力度,协助完成西山路片区、佛城农贸市场片区、冉翁西路片区及民主街片区改造项目。
4、坚持共享发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以易地扶贫搬迁为抓手,统筹推进关乎贫困退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措施落实等关键性工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5、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加大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工程,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完善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和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6、坚持依法治镇,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阳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包括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计生办;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阳镇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1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阳镇2016年度收入合计4,53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9.48万元,占总收入的98.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5.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1%;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总收入13,86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2.26万元,事业收入64.21万元,是计生服务所的门诊收入,其他收入4.22万元)比上年同期总收入减少9,325.47万元,减少67.28%。减少的主要是因为教育部门上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阳镇2016年度支出合计4,88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94万元,占总支出的71.29%;项目支出1,403.95万元,占总支出的28.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为0万元,上年支出合计12,8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8.52万元,比上年减少 8,072.59 元,减少70%; 项目支出1,246.48万元,比上年增加 157.46元,增长12.63%;),本年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315.53万元,减少64.94%。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教育部门上划,项目支出增加是基础设施建设、章二小组弥勒大道南延线扩宽项目用地补偿经费、贫困村当甸村委村道路硬化、农村道路建设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弥阳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5.94万元。比上年减少8,072.59万元,减少69.84%,是因为教育部门上划。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02.75万元,占基本支出6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0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农村公益事业、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的专项经费支出1,403.95万元,比上年增加157.46万元,增长12.63%,具体项目为1、弥阳社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961.61万元;2、章二小组弥勒大道南延线扩宽项目用地补偿经费134.75万元;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9.41万元;4、农村公益事业费146.40万元;5、农村道路建设20.50万元;6、扶贫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7、弥阳镇贫困村当甸村委村道路硬化支出80万元;8、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阳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比上年同期减少7,921.96万元,减少62.19%。减少的主要是因为教育部门上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2%。 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等单位的正常运转,支持各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单位的正常开展支出;
2.教育支出3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党校单位的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文化站及广播站的正常运转、履行职能;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主要用于劳保所、新合办、弥阳镇离退休人员及抚恤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单位的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36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9%。主要用于弥阳社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章二小组弥勒大道南延线扩宽项目用地补偿费、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1,29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0%。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支持中心履行职能,保障单位的正常开展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农村公益事业支出、扶贫、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补助安监站安全生产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11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弥阳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阳镇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48万元,支出决算为68.7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59万元,完成预算的7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预算的79.2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01万元,增长7.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下降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1万元,增长24.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填报口径有变及本年的大项目落地多,相关工作量增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59万元,占66.28%;公务接待费支出23.19万元,占33.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5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阳镇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5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弥阳社区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款、弥勒大道南延线扩宽项目用地征用章保二组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弥阳镇政府采购决算237.35万元,其中:货物34.67万元、工程类173.80万元、服务28.88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