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505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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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6-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巡检司镇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各项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地方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促进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地方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职能:促进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完成市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抓实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事业,高度关注民生;优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安定。
2.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2016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60万元,比上年下降1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52.57元,比上年减少60%。今年的财政工作困难前所未有,不利因素大于有利因素,挑战大于机遇。因此,巡检司镇党委政府定要统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困难形势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从变化形势中捕捉和把握机遇上来,进一步在解放思想上比胆识,在攻坚克难上比干劲,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完成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弥勒市巡检司镇人民政府
2.中共巡检司镇委员会
3.巡检司镇农村经济经济管理站
4.巡检司镇林业站
5.巡检司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6..巡检司镇农业机械管理站
7.巡检司镇水务管理所
8.巡检司镇畜牧兽医站
9.巡检司镇合管办
10.巡检司镇劳动保障所
11.巡检司镇财政所
12.巡检司镇文化站
13.巡检司镇广播站
14.巡检司镇党校
15.巡检司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5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7.2万元,占总收入的98.3%;其他收入25.7万元,占总收入的1.7%。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减少30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21.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6.3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教育账务上划市教育局,事业收入减少是因为社会抚养费等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4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6万元,占总支出的93.6%;项目支出90.9万元,占总支出的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3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69.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教育账务上划市教育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48.7万元 ,主要原因是乡镇教育账务上划市教育局。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红财预[2013]148号政府办公大楼修建费30万元,已使用29.89万元,剩余0.11万元;红财预[2014]128号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资金17.9万元,已使用9.89万元,剩余8.02万元;红财农[2016]38号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8万元,已使用1.1万元,剩余6.9万元;红财农[2016]30号2016年名特优新项目资金30万元,已全部用完;红财农[2016]38号2016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资金20万元,已全部用完;弥财预指[2014]184号农村道路建设40万元,还未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上年对比减少3257.9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教育账务上划市教育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4%。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7万元;
2.教育(类)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2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1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4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1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7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镇厉行节约成效进一步显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5万元,下降0.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7万元,下降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1.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镇厉行节约成效进一步显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占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占36.6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村三委换届选举、扶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村三委换届选举、扶贫攻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调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46.1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35.6万元,财政事务支出9.9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7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8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