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100-97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县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生产和流通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拟订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发展多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服务体系、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承担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基层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承办弥勒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指标完成

  经营总额完成15.9亿元,完成109.8%销售总额完成12.81亿元,完成106.8%;农副产品购进3.13亿元,完成116.1%;化肥销售10.46万吨,完成80.5%;系统实现利润2721万元;维护“红农网”站点15个,完成100%;培训乡村人才110人,完成110%,建设农村日用消费品服务终端1个,完成100%,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总数155个);新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1个(总数159个)。

  2、通过不断完善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农资销售平稳有序。2016年供销系统加强和完善农资连锁配送中心2个(弥勒、开远),中转站2个(朋普、新哨),直营店12个,发展化肥连锁加盟店175个,加大农资供应,注重淡储旺销,实现农资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保证了农资供应,全市未出现过因农资短缺影响农业生产的情况。

  3、“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稳中求进。在日用消费品、农资、烟花爆竹、农产品流通等方面下功夫,加快推进步伐,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较完整的网络体系。建成日用消费品配送店460个,从业人员200人,乡镇配送比例达70%,村级配送比例达50%,日用品配送品种达10000多种,配送价值8000多万元。建立起完整的市、乡、村三级连锁配送服务体系,烟花爆竹经营规范有序。

  烟花爆竹作为供销社唯一的专营业务,市供销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宣传,严格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将经营许可证的换发与烟花爆竹购销相结合,有效减少了经营网点私自进货的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目前,以市土产公司为龙头,全市共建立烟花爆竹直营和加盟店150个,从业人员151人,经营各种烟花爆竹200多种,配备运输车辆3辆,销售收入350万元。

  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日趋成熟,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2016年,市政府明确我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供销社作为协办单位参与其中。尽管如此,我社仍积极参与、协助农业局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规范专业合作社经营活动。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整合土地资源,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供销社多年的努力,“两社一会”组织在我市广大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经营者中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大,越来越多的农产品经营者加入其中,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一年来,新发展专业合作社4个(至此,全市供销社系统已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55个,入社社员总数达7754户,带动农户12万人,实现助农增收1亿元);新发展综合服务社1个(全市综合服务社达159个),基本形成了以商贸、种植、养殖、加工为主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对促进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精准扶贫、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以后的工作中,市供销也将竭尽所能,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5、“农产品信息网”务农效应凸显。2016年,市供销社农产品信息中心共发布农业信息286条,招商引资18条,市场分析39条,弥勒美食12条,供求信息182条,弥勒特产信息229条,农产品价格行情8328条,接受外地来电咨询113 人次,向《红河报》提供价格行情42期126条。市供销社农产品信息网络共促成农产品交易1.2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末编制数13人,与上年相比调减2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公务员11人,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86.4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65.4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67%,其他收入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33%。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5.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6%,主要原因是增资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91.4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支出265.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09%,其他支出25.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1%。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4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84%,项目支出4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16%,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111.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8.22%,商品和服务支出83.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2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3%。主要原因是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供销社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主要原因是州级“供销社发展”专项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9%。与上年对比增加21.6%,主要原因是增资和州级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9%。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万元,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决算为3.74万元,完成预算的66.79%,公务接待费用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89.14%,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从厉行节约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之2016年下半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租车费用还没有结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5.3万元,增长33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14万元,增长52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4万元,增长218.9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三公”经费大部分列支在其他资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万元,占54.44%;公务接待费支出3.13万元,占45.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省州参加会议及弥勒市各乡镇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接待人次114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基层社、挂钩联系扶贫点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10.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支出均应当通过政府采购,2016年我部门政府采购决算支出为0元(未发生采购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基层社所交管理费。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 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红河农产品信息网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的通知》(红政发〔2003〕50号),由州供销合作社负责承建和管理维护的一个面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乡村农户的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旨在宣传和推介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解决好农产品卖难、卖好问题,促进我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用信息化推动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供销发展资金:为改善我州“三农”融资环境,加快推进我州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4个专项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设立“供销发展资金”。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供销社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