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xfj/2025-000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8-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向相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3.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4.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承担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受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领导定期接访、视频接访和联合接访
(1)规范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密切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执行市委、市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接访工作制度,对市领导接访的信访事项中的重点信访案件,立案并按时限要求办结,由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信访人。1-12月,市领导接待日共接待17批92人次,化解12批38人次。
(2)扎实开展视频接访,破解地理限制“上访难”。通过面对面接访、面对面交办、面对面回复,降低群众上访成本,便利了群众,提高了群众诉求的效率。1-12月,州市级领导接访8批11人次,已经化解8批11人次,其中,州级领导视频接访5批8人次,市级领导视频接访3批3人次。
(3)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联合接访,实现整合资源
对到市委、市政府大规模集体上访和重要信访案件开展联合接访,迅速通知涉事乡镇和职能部门的相关领导及时到市信访局联合接访。共同面对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次进行答疑解惑,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突出问题。1-12月共开展联合接访18批199人次。
2.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1)及时通报,抓好领导包案化解、稳控工作
对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14件积案包案化解、7件包案稳控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市委书记、市长作为总责任人,明确一名市级领导作为包保领导,涉及部门、乡镇为具体责任单位,部门、乡镇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及办理时限。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2)齐抓共管,加强重要时点、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
做好全国、省、州、市“两会”期间信访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各区域各部门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严格执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市委信访工作联席办形成综合情况按时上报州委信访工作联席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劝返工作前置,组成劝返工作组到京、省、州,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上访,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3.严格执行依法逐级走访、加强信访工作业务建设
(1)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严格执行依法逐级走访
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和受理办理程序,正确划分越级上访的责任界限,严格规范相关公文的填写规范和要求。弥勒市信访局接访科向群众出具《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1件,《信访事项程序性受理告知书》67件。
实行信访工作“月交办、季督查”制度。对每月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上访情况,以《群众到市委、市政府信访化解月推进表》交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引起重视。每季度定期不定期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信访问题按时限要求得到有效解决。1-12月交办群众来访234批1434人次,化解147批950人次,其余正在化解中。
(2)做好办信工作,来信来访及时录入系统
坚持来信来访必登,及时将信访事项信息及受理、办理环节各项文书统一录入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目前弥勒市35个有关部门、12个乡镇接入并启用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信访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在竹园镇、新哨镇试行网上信访代理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当地群众宣传网上信访代理制度,公开信访代理人信息,自推行网上信访代理制度以来,已为群众代理2件网上信访。截至12月底,全市共收到来信227件,其中上级转交件138件,本地自收件89件,办结225件,2件正在办理中。截至12月底,全市共收到网上信访件396件,重信11件,其中209件为本地自收信件,187件为上级转交信件,已办结392件,4件正在办理中。
(3)强化积案集中攻坚,扎实推进化解工作
集中开展积案化解攻坚,成为红河州首家积案化解率达100%的县市。年初成立2016年度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6年度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由州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严格按照《关于转发〈云南省2016年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信发〔2016〕14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相
关材料的通知》要求办理,从3月起对全市的3件信访积案的化解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截至7月初,实现积案全部化解。截至12月底,共接收到州信访局交办的督办件3件,办结3件。收到申请复查信访案件22件,受理办结10件,6件退回重新办理,不予受理的6件。XX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1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收入287.88万元,同比降低26.90%,原因是2015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滚动至2016年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7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3万元,占总支出的78.55%;项目支出36.79万元,占总支出的21.45%。上年度支出208.76万元,同比降低17.8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培训费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26万元。上年日常支出87.55万元,同比增加37.36%,主要原因分析是发放公车补贴、工资调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9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15.21,同比降低68.07%,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办公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76万元,同比降低15.4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培训费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7%。其中:2010301项支出120.46万元,2010302项支出10.50万元,2010308项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自治州津贴、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2.住房保障支出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2210201项支出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91.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上访突出,导致经费支出增大。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36万元,增长11.2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1万元,增长21.1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上访突出,导致经费支出增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占27.56%;公务接待费支出9.78万元,占72.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2次,接待人次640人。主要用于信访维稳,联合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主要原因:公务员新增公车改革补贴,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7.61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0.43万元,维修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61万元,其他交通费2.22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