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510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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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8-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涉及工业园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领导和组织弥勒工业园区各项工作,承担园区各项管理职责。
2.代表县人民政府管理园区各类基础设施和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并提出核准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开工、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等工作。
3.依据弥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拟订园区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开发建设方案和园区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做好园区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园区项目储备库,为投资商提供咨询服务。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园区企业、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检查落实园区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加强企业管理,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承担编制园区财务收支计划,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企业发展的优惠及奖励政策兑现的职责;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筹措园区各类建设资金。
6.承办弥勒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园区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目前,园区内已聚集企业41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户。2016年1-9月,弥勒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5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01%;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5.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1.76亿元,同比增长12.64%。实现利税1.74亿元。
2016年12月底,园区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74.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3%;预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7.1亿元,同比增长17.4%。预计实现利税3.16亿元。
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过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弥勒工业园区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但仍然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有所提高,经济聚集示范作用更加明显。
2.基础设施建设多点开花
按照“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发展高速度”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2016年园区共完成各类基础设施投资18344万元。
(1)道路建设快速推进。
(2)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体量增大。
(3)污水处理厂开始筹建。
(4)自来水厂建设项目完成选址。
(三)红河烟草产业园建设情况
1.红河卷烟厂易地技改搬迁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占地800亩,总建筑面积186027平方米,建设年产120万箱卷烟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3.23亿元(不含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投资)。2013年9月获得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2013年11月获省发改委项目备案;2015年6月挂牌取得800亩项目用地;完成拟建场地地质初步勘察、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评估、文物考古调查、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自建110KV降压站用电申请;2016年3月,组织完成国家局初步设计概算专家评审,4月完成省住建厅对初步设计的审查,4月22日初步设计获国家局批准;完成项目规划许可、用地许可及人防设施手续;完成建设场地详细勘察、监理招标,进入场地勘察施工,9月底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11月开始进行场地平整施工。截至2016年10月底,年度完成投资约5071万元,累计完成投资62608万元(含专卖设备投资)。
2.红河打叶复烤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占地450亩,总建筑面积144100万平方米,项目按照年加工原烟90万担进行规划设计,项目总投资为9.95亿元。2015年获得国家烟草专卖局立项审批。取得项目建设用地450亩土地使用权;完成项目建设用地文物考古勘探、地质初勘、勘测定界、矿产资源压覆、地灾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评等前期工作,2016年6月24日与国家局指定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概算审核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合同》;招投标代理公司正在按新下发的2016版打叶复烤厂建设控制指标修改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文件初稿已报上级部门审核。
3.红河雄风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110254平方米,年产7500万平方米卷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烟标)、1000吨烟用内衬纸生产线,总投资5亿元。2012年完成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2013年完成项目备案、新老厂区航拍工作。2014年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土地招拍挂工作,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200.086亩使用权。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初设工作。
4.陈烟仓库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占地340亩,计划建成260万担的储烟基地,预计投资11.3亿元。红河卷烟厂新建弥勒星田云烟品牌高端优质特色卷烟烟叶醇化库项目目前还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本项目经红河卷烟厂与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多方案对比、论证,已具备上报的条件。红河卷烟厂已向集团及中烟多次提出上报申请。
(四)弥勒食品加工园建设情况
弥勒食品加工园是弥勒工业园区的核心组成部分,总体规划面积3.82平方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27.16亿元(含征地费),项目计划建设年限2016年~2019年。目前到位资金1.46亿元,自开工建设以来共完成投资1.51亿元。市政府领导共主持召开18次项目指挥部会议或项目推进会,研究解决食品加工园在规划、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成2163亩项目一期用地收储工作;完成1489.5亩林地报批工作,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460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食品加工园在石锁高速公路的横桥及单立柱宣传广告;完成弥勒食品加工园汇报及招商引资宣传片制作;完成本地食品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与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利明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等中介机构签订《弥勒食品加工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弥勒食品加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弥勒食品加工园1号主干道设计》、《弥勒食品加工园孵化园标准厂房可行性研究报告》、《弥勒食品加工园1号主干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合同;积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上海化工研究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2月工业园区管委会将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弥勒共同承办品牌联盟大会(年会);正在与中国食品流通协会、云南农业大学、红河综合保税区、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洽谈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分别邀请上海、北京、昆明等地高校、科研所专家学者到我市,对弥勒食品加工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座谈指导,明确了食品加工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划分、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五)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1.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8次组织工业园区、招商、工信等部门赴广东、福建、四川、上海、天津、重庆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接企业80余户;对2015年中国100强食品企业作了认真分析,按照资源优势、品牌优势、终端销售市场优势,挑选出25户企业作为弥勒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并将25户企业作了分类,将10户企业作为一类招商重点、8户企业作为二类招商重点、7户企业作为三类招商重点,拟定了《弥勒市食品加工园招商引资邀请函》向25户企业发出了邀请(电子公函),很多企业对弥勒也感兴趣,但因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大部分企业处于观望,目前仅有四川调味品商会、天津商会、上海光明集团等组团到弥勒考察。
2.引入云南利明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弥勒食品加工园项目定位、策划、论证、项目的编制与包装及协助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结合我市的资源优势,拟提了21个招商引资项目,目前正在对9个重点项目进行策划、包装和编制项目可研。
3.与广州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玫瑰庄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呀咪食品有限公司、铭雅服饰、大自然水厂等企业签订项目入驻协议;正在与四川调味品商会、天津商会、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中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红河赛康养殖科技技术公司等企业洽谈项目投资事宜;继续跟进王老吉、生物谷等企业,力争项目洽谈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园区新签省外协议资金完成7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0%;完成省外到位资金5.0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1%; 5000万以上新开工项目2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提报招商引资项目数15个,完成任务数的100%。
(六)党建工作情况
园区管委会之前是隶属于市工信局党委的一个党支部,今年8月经市委批准成立党工委,9月又增设了非公企业党委。截至9月底,园区党工委下设1个非公企业党委,2个党支部。非公企业党委下设一个党委、7个党支部,涵盖了园区内正常生产的企业,实现了园区企业党组织全覆盖。
(七)扶贫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安排,园区管委会(帮扶开始时间2015年9月—帮扶结束时间2020年12月)派出14名干部职工精准帮扶西二镇大冲村委会50户146人。通过四轮“转走访”活动,2015年达到脱贫考核标准,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人均可支配收入超2855元的贫困户有14户(34人),可以脱贫。2016年计划拟脱贫的贫困户9户30人,列入2017年脱贫计划的贫困户27户8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工业园区管委会设有事业单位1个,内设机构3个,实有内设机构的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工业园区管委会为事业单位,待州级核准批复,故暂无编制数,年末实有人员20人,其中:18人编制为事业人员,但身份为公务员,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人员;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工勤人员、1人为事业管理人员。实有人员20人,比2015年19人增1人,原因是调入1人。与编制数18人比超2人,原因是弥政发【2015】287号文件调入1名副主任,弥政发【2016】273号文件调入1名产业经济部主任。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52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9.32万元,在收入比重中占100%,支出2520.91万元,年末结转50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7万元,占总支出的17%,项目支出1053.95万元,占总支出的83%,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2万元占本年支出6.87%,比上年136.5增加27.04%,主要是工资改革工资增加及公务车辆补贴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占基本支出7.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5万元比上年13.53万元增5.02万元增37.1%,主要是增资及增加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奖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在项目支出中行政事业类2299.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2%,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520.91万元,上年支出5220.38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51.71%,原因是园区建设项目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6年支出合计2217053.42元(统发工资1605764元、1-3月自治州津贴57000元、日常公用经费47500元、小汽车燃修费30000元、工会经费224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6136元、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15660元、基本支出结转项目前期经费245319.42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137274元。
1. 2150801款行政运行支出183446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260元(基本工资680301元、津贴补贴899813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6136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51810元)、其他交通费用46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700元(办公费1300元、公务招待费43000元、工会经费22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5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45元是2015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300元、2015年度考核为优秀公务员奖励3200元)。
2.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37274元。
3. 21508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5319.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319.42元(办公费6711.76元、手续费376元、水费185.77元、电费675.79元、邮电费4382元、差旅费6060元、维修(护)费836元、会议费7895元、公务接待费17767.10元、劳务费2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000元(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奖励22000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5000元、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奖励90000元、2015年固定资产及重点项目推进奖励65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22992105.28元:
1. 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4553784元、大型修缮446216元)。
2. 21508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品和服务支出40395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委托业务费16195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380000元)。
3. 2150805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952605.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293.27元(办公费37217.75元、咨询费75000元、手续费45元、水费399.6元、电费5081.85元、邮电费32921.54元、差旅费66117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0元、维修(护)费28820元、租赁费2500元、会议费31605元、培训费3600元、公务接待费57728.71元、劳务费60010元、委托业务费10415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30.8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024为食品产业园广告费216000元、,扶贫挂钩点大冲村委会补助53024.0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基础设施建设费2172288元,项目结转支出2542288元为返还红河远程物流公司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土地补偿经费(弥勒市星田工业区烟草产业园2号规划路建设工程设计费370000元、星田工业区规划1、2号路工程款21722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1269.32万元,上年收入6544.81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减5275.49万元减80.6%,,原因是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拨款减少。本年支出2520.91万元,上年支出5220.38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51.71%,原因是园区建设项目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收入1269.32万元,上年收入6544.81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减5275.49万元减80.6%,,原因是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拨款减少。本年支出2520.91万元,上年支出5220.38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51.71%,原因是园区建设项目拨款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94500元,决算数258211.63元比预算数减少36288.37元,减12.3%,与上年决算数129499.56元比增加128712.07元,原因是食品加工园及烟草产业园项目增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出国费,维修费用增加,因此支出数超过去年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94500元,统计数258211.63元比预算数减少36288.37元,减12.3%,与上年决算数129499.56元比增加128712.07元,原因是食品加工园及烟草产业园项目增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出国费,维修费用增加,因此支出数超过去年决算数。
2.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计数79715.82元比预算数76000元,增4.9%,与上年决算数10000元比增加69715.82元,增697%,原因是食品加工园及烟草产业园项目增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3.因公出国:本年有1人赴台湾考察,费用支出20000元,年初无预算数,比上年增1人,增20000元。
4.公务接待:接待批次281个,人数1687人, 经费支出158495.81元比预算数218500元,减27.5%,与上年决算数11.95元比增加38995.81元,增32.6%,原因是食品加工园及烟草产业园项目增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2016年没有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7034元,与上年1500261元比增556773元,增37.11%,主要原因是增资及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弥勒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929,431.25元,属于货物采购预算;2016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589,000.00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40,431.25元,节减率为36.63%。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2150801款行政运行支出奖励金支出3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元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3200元是2015年度考核为优秀公务员奖励);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45元是2015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 21508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000元是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奖励22000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5000元、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奖励90000元、2015年固定资产及重点项目推进奖励65000元;
3. 2150805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9024为食品产业园广告费216000元,扶贫挂钩点大冲村委会补助53024.01元。
4. 委托业务费2661016元是星田工业区烟草产业园规划道路、弥勒食品加工园、医药保健孵化园等项目设计、勘察、环评编写、审图、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费用。
5. 税金及附加费用2380000元是专项拨工投公司发展扶持经费用于补助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缴地税土地税金。
6. 基础设施建设费16726072元:1、星田工业区规划1号路和2号路工程款3726072元,2、付章小路工程款13000000元。
7. 大型修缮费:灯盏花公司围墙恢复补偿费446216元。
8. 其他应收款92537955.00元,主要包括: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000.00元、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7500000.00元、红河烟草产业园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50000000.00元、红河云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000.00元、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元、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837955.00元、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00000.00元。
9. 其他应付账款余额90722318.63元,主要包括:医疗保险费5599.7元、职业年金60553.68元、项目前期经费1844568.64元、养老保险金31286.36元、个人所得税3219.84元、手续费、票据等费用441.00元、弥勒工业园区健康食品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1654000元、市财政局借款77500000.00元、弥勒市小石山工业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867692.00元、党建示范点工作经费15179.17元、弥勒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蒙经开区)50000.00元、北部工业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蒙经开区)100000.00元、201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为89778.25元。
10. 长期应付款:市财政局经建科转借款10000000元。
11. 实有人员20人,与编制数18人比超2人。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150801款行政运行支出,指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工作的行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七、21508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2150805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指用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配套等方面的支出。
九、2120399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指我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