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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8-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
2.机构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为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宣教劳保股、女工财务股3个职能股(室)。
3.人员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人员编制共有12个,其中:行政管理编制5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管理编制6个。实有在职职工14人,与上年末实有在职职工相比增加1人,为2016年11月份调入常务副主席王章林同志;实有离退休职工10人,以上人员全部为财政供养。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市总工会的主要工作是:
1、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
2、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
4、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工会工作新发展。
5、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工会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24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24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82万元,占总支出的89.70%;项目支出25.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30%。
财政性资金支出较上年情况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16年 |
2015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总支出 |
2,428,210.00 |
2,000,660.20 |
21.37 |
基本支出 |
2,178,210.00 |
1,900,660.20 |
14.60 |
项目支出 |
250,000.00 |
100,000.0 |
150 |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82万元,比上年增加27.75万元,主要是:2016年进行工资、改革性补贴、艰边津贴调整,增加公务员车补共计增加支出16.53万元;增加春节红河州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补助及2016年送温暖活动资金11.2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送温暖活动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送温暖活动,对特困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进行慰问。比上年10万元增加15万元,是因为2015年的送温暖经费被弥财预指[2015]166号文收回经费指标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2.75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
1、 2012901款(行政政法科)财政补助收入1,253,490.00元,支出1,253,49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9,125.00元(工资435, 168.00元,津补贴624,548.00元,年终一次性奖励42,250.00元,绩效工资77,15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300.00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32, 500.00元,工会经费15,600.00元,小汽车燃修费1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200.00元为公务员车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00元为独生子女奖励。
2、 2012902款(行政政法科)财政补助收入300,000.00元,支出3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为2016年度办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000.00元为弥财发(2016)163号文下达的送温暖活动经费,用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送温暖活动,对特困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进行慰问。
3、 2012999款(产业发展科)财政补助收入112,200.00元,支出112,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2,200.00元,其中:按红财产业[2016]6号文要求用于2016年春节红河州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补助的资金22,500.00元,按红财产业[2016]80号文要求用于2016年送温暖活动资金81,700.00元,按红财产业[2016]81号文要求用于2016年红河州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补助的资金8,000.00元。
4、 2080501款(行政政法科)财政补助收入663,197.00元,支出663,19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59,597.00元,其中:离休费105,631.00元,退休费553,966.00元。
5、 2210201款(行政政法科)财政补助收入99,323.00元,支出99,323.00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长。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弥勒市总工会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483,347.83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21,400.00元,工程采购预算461,947.83元。2016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454,766.97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8,580.86元,节减率为5.91%。其中:货物实际采购18,380.00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020元,节减率为14.11%;工程实际采购金额436,386.97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5,560.86元,节减率为5.53%。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