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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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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做好全市的公路建设、养护和行业管理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安排实施市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17个330.8公里,投资规模1.4亿元,项目覆盖我市3个贫困重点乡镇及22个建档立卡行政村。截至2016年底,少部分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其余已建成投入使用,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率达75.1%;二是建制村硬化工程。投资4亿元建设2015年非集连特项目32个260.9公里;招商引资项目8个112.2公里;2016年通村油路项目44个281.7公里。年内实现我市行政村通畅率100%;三是启动三那线部分路段、弥小公路庆来学校至弥勒北联络线段、虹宣公路部分路段、新新公路等约100公里县道修复工程。
2. 高速公路快速推进。一是泸弥高速公路弥勒市境内27.18公里,估算投资32亿元。截止2016年底,弥勒段的征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征用永久性用地3362亩,租用临时性用地837.19亩,拆迁房屋55户,为项目实现2017年11月通车奠定了良好建设环境;二是弥玉高速公路我市境内44公里,根据工作安排,先进行弥玉高速公路新哨镇5.0004km试验路段的建设。截止2016年底,实验路段沿线范围内控制性工程建设所需土地及所需临时性用地征迁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五线改移工作;三是配合做好石泸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弥勒境内2.7公里,正推进初步设计工作。
3. 重点项目前期有序推进。及时开展弥勒市绕城快速干道、老326线弥勒寺至快速干道交叉口段、卫逸线菜花庄至水井段、弥勒市连乡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弥勒市旅游交通环线公路工程前期工作,总投资达30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弥勒市地方海事处,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弥勒市公路测设队、弥勒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管理监督大队,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退休人员3人。遗嘱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58,32.7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88万元,占总收入的2%;比上年增收原因是本年度调资;项目收入15,515.87万元,占总收入的98%;比上年增长34.33%,原因是本年度有中央车购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5,8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88万元,占总支出的2%;比上年增支20.58%,原因是本年度调资;项目支出15,515.87万元,占总支出的98%。比上年增长34.33%,原因是本年度有中央车购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交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88万元,占总支出的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做好全市的公路建设的专项业务支出15,515.87万元。比上年增长34.33%,原因是本年度有中央车购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比上年增支20.58%,原因是本年度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6.7%,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都属于国内公务接待),接待批次70,接待人次420,完成预算的14.8%;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6万元,占42.88%;公务接待费支出5.94万元,占57.12%。其中国内接待费5.9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建设的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万元.(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说明: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75,000.00元,属于货物采购预算。2016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75,000.00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元,节减率为0。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