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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7-08-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实施意见;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3.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宣传教育、抽样调查工作,承担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考核;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4.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市乡计生干部、计生宣传员、计生信息员三支队伍的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5.制定生殖健康保健服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规划;承担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行政案件查处工作;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监管。
6.负责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负责落实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
7.市计划生育协会拟订协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承担协会组织建设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
8.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拟订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政策,加强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监管。
9.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拟于2016年1月进行市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
2.继续规范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3.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强人口文化大院规范化建设工作。
4.全面落实“奖优免补”、特别扶助等政策。
5.深化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工作。
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7.按照《弥勒市创建中国计生协会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市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好项目示范工作。
8.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生育行为,达到“执行一户,教育一批,警醒一片”的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9.加大对计划生育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
10.积极做好卫生计生机构合并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为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为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为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17人(局机关退休人员11人,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退休人员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37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6.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调整增资,人员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31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48万元,占总支出的37.28%;项目支出821.78万元,占总支出的62.72%。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0.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调整增资,人员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4.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调整增资,人员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二孩政策的放开,独生子女人数减少,所以项目支出中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新农合个人缴费以及相对应的生育文化大院建设,人口计生宣经费等减少了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0.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调整增资,人员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主要用于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的发放;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2%,其中:基本支出349.8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21.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本单位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预算的71.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6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82.7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推行厉行节约制度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合理的行政成本增长,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又通过强化管理,避免了不必要的资源消耗和额外损失,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水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8万元,下降36.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1万元,下降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万元,下降30.8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强化内部管理,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消耗和额外损失。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万元,占69.77%;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占3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国(境)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内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接待人次545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市计划生育局到我市参观学习计划生育业务工作人员70批次,370人;接待我市乡镇计生办、服务中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办事误餐20批次,175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强化内部管理,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消耗和额外损失。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48,550.00元,属于货物采购预算;2016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40,910.00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7,640元,节减率为15.7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7张,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设备。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公务卡制度】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财政部确定推行公务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或转账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均可用公务卡结算。基本程序是:1、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2、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3、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我州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1.收支平衡原则。即兼顾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综合预算原则。即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筹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和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部门预算。3.零基预算原则。即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以零为起点,以项目为依据编制预算。4.调结构保重点的原则。即大力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减少、压缩竞争性、经营性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保证部门重点支出需要。5.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即在认真核实分析单位人员、设备、车辆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职能和收入状况为单位定档分类,并制定合理的支出定额办法进行管理。
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