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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119-55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编制弥勒市中、长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

  2、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卫生行业管理,调控卫生资源配置;并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

  3、依法实施卫生行政监督,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服务质量监控,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管理;监督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监督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和消毒工作;审批核发卫生许可证。

  4、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病员救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原因;提供食品安全有关标准解释;组织开展有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有关评估结论和建议。

  5、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协同财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研究制定卫生事业补助办法。定期组织发布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费用信息和公共卫生监督结果,营造和规范医疗服务领域有序、平等、竞争的环境。

  6、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研究制定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依法管理和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8、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9、 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和监督。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巩固和发展农村医疗、预防、保健三级网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10、研究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组织我市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立项和科技攻关工作;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卫生技术对外合作与交流,促进卫生科技进步。

  11、研究制定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及民族民间医药发展规划;加强中医机构建设和对全市中医药医疗、科研机构的医、教、研业务进行管理;加强中医药资源的研究与开发利用,振兴中医药事业。

  12、组织对全市重大社会活动的医疗保障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对各种灾害事故实施紧急救护,做好重大疫情的紧急处置。

  13、负责弥勒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弥单位、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1、圆满完成了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整合。

  2015年12月30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印发了《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政办发〔2015〕198号),设立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弥勒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市妇幼保健院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市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乡镇卫生院,职能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2016年10月26日,原卫生局办公室从俊峰花园搬至中山路北段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圆满完成了卫生计生职能整合。

  2、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强力推进

  一是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建设。

  (1)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2016年6月15日弥勒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完工,8月15日投入试运营,完成投资43360.52万元;

  (2)启动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于2016年9月23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完工。

  二是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1)、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现已完成,完成投资约5800万元。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已完成,完成投资3500万元。

  三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江边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已完工,待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完成投资180万元;巡检司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已完工,待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完成投资240万元。

  四是加强民营医院建设。云南湖泉圣仁医院项目继续进行体检中心装修,稳步推进设备商务谈判、分批招聘人员等工作,完成投资667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6670万元;圣洁医院迁建项目,目前已完成门急诊楼和住院综合楼主体工程,正进行门急诊楼砖砌体,完成投资3677万元,累计完成投资9877万元,预计2017年一期工程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1)、新农合制度平稳运行。2016年全市应参合人数460,388人,实际参合人数460,136人,参合率为99.94%,较2015年的99.69%增0.25个百分点,参合人数增加1,704人。2016年按人均540元筹资,筹资总额24,847.344万元,其中:农民个人参合筹资人均120元,各级财政配套420元,基金到位率99.65%。

  (2)、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3)、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稳步实施。

  (4)、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

  (5)、卫生人才建设持续加强。

  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明显

  扎实做好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了鼠疫、霍乱、人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等重大传染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5、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6、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7、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绩突出

  紧紧围绕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举全力抓好和推进各项创卫工作。一是传染病防治支持与投入、监督检查明显增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明显增强,设备达标率达97.4%;二是医院感染防控与预防接种服务、医疗废弃物处置逐步规范,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明显加大,有力促进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现已进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阶段;三是构建了涵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种媒体、各公共场所、团体的健康教育网络与宣教设施,《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内容得到广泛开展与传播;四是全民健身活动得到深入开展,城区区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落实并建立了工间操实施制度,各社区配置了便民健身设施,且设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五是控烟活动进一步得到拓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公共场所大批呈现;六是城区公共产所卫生监管得到空前强化,公共场所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监管达无死角覆盖;七是城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源性废水处理设施实现100%覆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今年10月份合并,但由于帐务尚未合并,本套报表不包含计划生育局。

  纳入本套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分别是:弥勒市卫生局机关、弥勒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弥勒市中医医院、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弥勒市西一卫生院、弥勒市巡检司卫生院、弥勒市西三卫生院、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弥勒市东山卫生院、弥勒市江边卫生院、弥勒市五山卫生院、弥勒市西二中心卫生院、弥勒市东风中心卫生院、弥勒市虹溪中心卫生院、弥勒市锁龙寺中心卫生院、弥勒市朋普中心卫生院、弥勒市弥阳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卫生系统有人员编制67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58人(含参公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实有离退休人员401人。

  2016年10月份进行车改,车改前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车改后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5161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61.28万元,占总收入的66.77%;事业收入16546.23万元,占总收入的32.06%;其他收入605.32万元,占总收入的1.17%。

  本年收入51612.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552.83万元,增39.27%,主要原因是:今年调资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及业务收入增加。

  1、财政拨款收入34461.2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519.8万元,增64.56%,主要原因是:今年调资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16546.2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31.75万元,增4.63%,主要原因是:今年业务收入增加。

  3、其他收入605.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01.28万元,增99.0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5315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66.27万元,占总支出的49.79%;项目支出26685.47万元,占总支出的50.21%。本年支出53151.74万元,比上年增加18530.26万元,增53.52%,主要原因是:今年调资及项目经费增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66.27万元。比上年增加3109.15万元,增13.31%,主要原因是:今年调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85.47万元,比上年增加15421.10万元,增136.9%,主要原因是今年的项目支出中含社保科叫代编的新农合资金支出19239.82万元,2015年度的项目支出中不含新农合筹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6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是卫生系统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死亡抚恤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8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2%。主要用于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支出,项目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8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用于卫生系统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71 万元,支出决算为7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的78.7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虽然各种学习、指导交流、督查较多,但各种例行会议不再提供伙食接待。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5.48万元,增长9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35.95万元,增长18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2.61%。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疾控中心用省级下拨免疫规划项目配备资金购买了一辆疫苗冷藏车,价值24.86万元,专门用于疫苗冷链运转;其次是2016年度我系统为弥勒市创建国家级卫生文明城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车辆运行费用比2015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2万元,占70.9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2万元,占22.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6万元,购置车辆1辆。原因是疾控中心用省级下拨免疫规划项目配备资金购买了一辆疫苗冷藏车,专门用于疫苗冷链运转。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保障医疗急救、卫生应急救援、下乡、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接待人次966人。主要用于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29.12万元,比上年减895.45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上缴医疗收入返回的支出今年比去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46,546,262.13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7,766,930.00元,工程采购预算399,332.13元,服务采购预算38,380,000.00元。2016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33,832,841.49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2,713,420.64元,节减率为27.31%。其中:货物实际采购7,133,492.66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633,437.34元,节减率为8.16%;工程实际采购金额389,348.83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9,983.30元,节减率为2.5%;服务实际采购26,310,000.00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2,070,000元,节减率为31.4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51张,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台(套)。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公务卡制度】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财政部确定推行公务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或转账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均可用公务卡结算。基本程序是:1、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2、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3、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精准扶贫】

  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区域、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是“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一是扶贫对象精准;二是措施到户精准;三是项目安排精准;四是资金使用精准;五是因村派人精准;六是脱贫成效精准。

  弥勒市卫生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