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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tpjd/2024-0000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太平街道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701000

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街道办事处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街道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街道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负责社区管理的日常工作。

(3)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企业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爱国卫生及人居环境提升、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和服务、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工程建设与管理、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管控工作,做好村庄规划区内规划管控和规划编制工作。

(4)承担街道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护路护线联防、见义勇为等职责。

(5)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的协调落实等职责。

(6)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人居环境、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8)负责做好党群服务工作;承办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区域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等服务型工作;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配套维护等服务型工作。

(9)承办街道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辖区内土地开发和利用、规划建设、危房改造、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10)组织编制实施街道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有关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消防、救灾救济、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

(11)承担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服务性工作。

(12)承担街道编制财政预决算、税务、金融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夯实组织战斗堡垒,思想政治全面提升。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每周例会常态化学习,制定《太平街道2023年党员教育计划》,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出“主题式”菜单,列出学习内容,指明学习方向,梳理学习要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全年组织开展多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以“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开展主题党日4+N活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深入挂联村组讲党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强战斗堡垒。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与街道析置同步推进,在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按规定程序补齐配强党组织班子,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战斗堡垒。严把党员发展“入关口”,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等。强化党建引领经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红色引擎”作用,助推现代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筑牢理想信念。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廉洁文化展、廉洁文化广角等活动,签订《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和“谢师宴”承诺书》《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等,使党员干部充分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风险管控。制定《太平街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提前分析研判,组织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认真查找评估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切实防范风险发生。加大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防节日腐败问题,通过开展节前监督检查,发放节前廉政提醒卡等,推进同级监督走深走实,指导督促村(居)监委开展监督工作。

2.谋深做实重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一是抓经济、激活力,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太平街道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完成率100%,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率100%,持续推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抓项目、强根本,振兴基础不断夯实。不断稳固产业基础,完成弥东冷链物流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完成芹田新寨等多个村社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村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不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组织开工建设多项水利工程。三是调结构、守红线,产业发展持续优化。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顺利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任务。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和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建设“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创建市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四是防返贫、月监测,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一平台三机制”工作要求,对现有脱贫及监测对象做到每月开展入户走访监测、动态调整,落实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工作。五是改厕所、治两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大力推进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除辖区、公路沿线、景区景点周边等生产生活垃圾杂物,治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六是活三产、促增收,文旅融合初显成效。依托辖区资源优势,以深化农文旅产业融合为抓手,通过改造村庄硬件设施等做亮生态文化旅游品牌,走“乡村旅游+庭院经济”的发展之路,推动农家乐、民宿、采摘园等新业态发展。

3.压实党管武装责任,抓实后备力量建设。

一是强化履职尽责。召开党工委会议听取武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武装工作;在街道、村(社区)全覆盖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全民国防教育,不断强化全民国防观念;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发放慰问品。二是抓好征兵工作。对辖区年满18周岁的公民开展全覆盖兵役登记,广泛开展征兵宣传工作,扎实做好体检政审及定兵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应征青年的“政治”关、“身体素质”关。三是锻造民兵队伍。组织民兵出队入队,顺利完成普通民兵营、民兵独立连建设,开展全市基干民兵基础训练比武竞赛、民兵点验、集训活动。

4.抓好社会舆论氛围,宣传思想不断增效。

树好舆论氛围。一是坚持党管媒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舆论引导。党工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域专题研究会议、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上报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二是整合力量主导舆论高地,以微信公众号、弥勒头条订阅号等形式推送信息。三是树立时代新风,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街道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大队、分队,明确工作职责,把基层“微”志愿服务融入基层工作的方方面面,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民生福祉更加殷实,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是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生德育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两免一补”、营养餐等政策,抓紧抓实控辍保学及跟踪劝学工作,持续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和贫困生救助;按时按质稳步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完善学校运动场、教学楼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医疗水平逐步提升。全面落实计生奖优免补和一次性生育补贴政策,扎实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养生和慢性病知识宣传活动,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三是文体事业稳步发展。以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三话六学”实践活动等中心工作为主题,多次开展文艺演出、举办篮球联赛。组织中国·弥勒第十一届彝族阿细跳月民族节,通过本土民俗舞蹈展演,扩大太平街道影响力和知名度。四是社会保障稳步提高。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发放“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发挥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的社会救助功能;确保工青妇、计生、残联、老协、科协、退役军人等工作健康发展。

6.民族团结健康发展,社会治理卓有成效。

一是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浓厚。用活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进一步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民族团结基本知识,发放《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学习材料。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有效。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先后完成了九峰庵、慈云寺等多座寺院各殿的修缮,水电线路重新铺设工作;持续开展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的巡查、督查,收缴、销毁各类违禁书籍、光碟,有效净化了宗教活动场所学习氛围。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示范创建,通过提升宣传氛围、打造迎检路线、培训讲解员、完善工作台账等,进一步营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谐氛围,街道辖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良好格局。二是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围绕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水上交通、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演练,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三是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调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深入村、社、区开展普法强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细化实施“八个一”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抓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安全联防联治,认真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欺凌”“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四是生态治理效能不断提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职责。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整治,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生态家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8个(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 产业服务中心;

2.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3. 党群服务中心;

4. 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6. 应急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委员、消防工作站);

7. 街道财政所;

8.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40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无法相比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析置的批复》(红政复〔2022〕41 号),同意将弥阳街道析置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和福城街道3个街道。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95万元,占总支出的84.42%;项目支出20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5.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无法相比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析置的批复》(红政复〔2022〕41 号),同意将弥阳街道析置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和福城街道3个街道。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1.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5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本年的具体项目支出明细为:弥财预指〔2023〕240号提案办理加快文旅融合助推小太平村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10.00万元;弥财资指〔2023〕1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专项资金0.70万元;弥财农指〔2023〕75号太平街道2023年新村村委会新村小组补短板项目专项资金60.00万元;弥财农指〔2023〕50号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0.36万元;弥财社指〔2023〕73号阿乌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40.00万元;弥财社指〔2023〕93号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00万元;弥财农指〔2023〕75号太平街道瓦草村占马村大树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至2035年编制项目专项资金25.00万元;弥财农指〔2023〕77号太平街道2023年小交趾小组道路扩宽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00万元;弥财农指〔2023〕107号太平街道瓦草村委会小茂租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31.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0%。与上年相比,无法相比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析置的批复》(红政复〔2022〕41 号),同意将弥阳街道析置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和福城街道3个街道。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5%。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8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0.52万元,代表工作8.00万元,参政议政10.00万元,行政运行292.18万元,事业运行234.72万元,专项统计业务1.56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00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00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00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8.30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6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其他国防动员支出3.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3.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8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5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6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9.1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5.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0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56.58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3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6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9%。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2.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0.00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00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31.5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90.3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8.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0.3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4.7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万元,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万元,决算为4.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析置的批复》(红政复〔2022〕41 号),同意将弥阳街道析置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和福城街道3个街道。但由于2023年年初预算时街道还未析置,年初预算数全部在弥阳街道,故我街道无单独年初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万元,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无法对比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析置的批复》(红政复〔2022〕41 号),同意将弥阳街道析置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和福城街道3个街道。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无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图斑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太平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97万元,与上年对比无法对比的原因是: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析置的批复》(红政复〔2022〕41 号),同意将弥阳街道析置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和福城街道3个街道。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情况。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26.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1 万元,固定资产7.8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1.5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无法相比的原因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弥阳街道析置的批复》(红政复〔2022〕41 号),同意将弥阳街道析置为弥阳街道、太平街道和福城街道3个街道。本单位为新成立预算单位,无上年度对比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GK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GK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本单位9个项目涉及资金201.56万元,均已按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要求完成。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原因:一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单位财政尚未制定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未建立社会中介、专家、数据库和档案等管理办法,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未能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突出绩效特色,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彻不到位。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全,街道办各站所预算部门未按照本单位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填写项目预算申报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审核不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公开力度。不仅各类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需要公开,还应进一步较为详细地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及后续的追踪问责机制,避免出现各预算单位“自说自话”问题,实现信息透明、共享。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建立分级分类、使用高效、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及业务规范,制定绩效问责制度、公开制度等,加快形成“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