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zggcdmlswyhszjggzwyh/2024-00000
- 发布机构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6
- 有效性有效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8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抓好组织实施。领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弥勒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截至年底,机关工委下辖10个机关党委、14个党总支、42个党支部,共189个党组织3072名党员。
1.聚焦主责主业,彰显政治机关本色。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托网上党支部大数据预警功能,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45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积极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为普通党员作出表率和示范。三是抓实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职尽责抓党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注重基础信息维护,严抓数据质量。抓好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分别全覆盖推广使用网上党支部和云岭先锋APP,做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五是持续推广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基层党建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网上转接党员党组织关系,完善发展党员、党组织换届数据,转接党组织关系300余人,完善换届信息及发展党员信息。
2.坚持学用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头脑。
一是抓好党员队伍教育培训。开办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1期,培训普通党员1543人,完成了年内60%普通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的目标任务。组织收看学习云岭先锋夜校3期、党员干部3+X重点学习12期及每月一个主题的理论中心(小)组学习等,抓实党员经常性教育。二是推广运用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提升党员教育智慧化水平。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理论武装舆论阵地。运用弥勒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微党课,自开通以来,共发布44期,有力的用正面宣传更好地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传播示范正能量。
3.夯实基层基础,锻造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年度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把稳重点,把准方向,明确责任,统筹推动。二是规范组织设置。坚持换届提醒工作制度,指导和督促任期届满的56个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批准成立机关党委1个,机关纪委1个,党总支部1个,党支部10个,流动党员党支部1个,临时党支部34个,撤销机关党委1个。调整充实机关党组织班子26个,机关纪委班子5个。三是规范日常党务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年内发展党员40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9名,确定发展对象10名,对违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整治,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认真清理,重新认定党员身份16名,对12名入党材料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向相关党组织作了说明。四是着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开展党员XJ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开展不XJ和不参加ZJ活动承诺践诺。
4.围绕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一是服务中心做表率。持续推进第三批“弥勒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第二批“弥勒市五佳机关党建示范品牌”创建工作。二是积极融入城市党建和基层治理。三是党建引领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拓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探索创新党建引领+“政企”结对模式,机关党组织结合实际与企业结对,用心用情办好助企惠民实事,搭建政企交流直接通道,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注入“红色动力”,进一步增强机关单位执行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
5.强化监督执纪,涵养机关政治生态。
一是创新主题活动。在机关单位创新开展选树一批“清廉机关”示范单位、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讲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政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红色体验教育”、开展一次“廉政家访”、开展一次“作风效能问题自我检视”“七个一”系列活动,将“清廉机关”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以及“模范机关”创建、“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同步推进。二是创建“清廉机关示范单位”。选树命名弥勒市“清廉机关示范单位”5个,全面提升机关的清廉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发挥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为弥勒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是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事难办科室”评选,深化“转文风、转会风、转作风”活动,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和作风,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引向深入,提高机关运行质效。四是总结创新,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三个聚焦”助力“清廉弥勒”建设》《弥勒:“政企”结对促营商环境优化》《弥勒市:“头雁效应”赋能营商环境优化》《弥勒市11名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等信息和做法被云岭先锋、云南省机关党建网宣传报道。同时,机关工委还成立了全省首家退役军人临时党支部,填补管理“空档期”,为全市各项工作在全省全州争先进、创一流贡献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和宣传科。
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股所级,分别是:
1.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
2.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管理中心,为股所级单位,纳入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收入合计1715868.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5868.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125.54元,增长5.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125.54元,增长5.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2023年度正常晋升和1名实职副科晋升为实职正科)及拨入上级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支出合计1715868.32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818.32元,占总支出的98.48%;项目支出26050元,占总支出的1.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125.54元,增长5.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369.68元,增长6.79%;项目支出减少16244.14元,下降38.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及增加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9818.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8359.32元,占基本支出的88.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459元,占基本支出的11.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维护办公日常运转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打印机碳粉、征订报刊等20000元、组织专项工作经费(培训费)60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868.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91125.54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支出(2023年度正常晋升和1名实职副科晋升为实职正科)及支出上级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311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党建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3%。主要包含行政退休人员经费16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5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56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支出87677元,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21571.8元,公务员(退休人员)医疗补助14329.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0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94013.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12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12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仅有接待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调研用餐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调研用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到弥勒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459元,比上年增加2590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物价上涨,办公纸张涨价及会议打印材料用量增加,相应增加打印机耗材,增加开支。再是领导参加州级培训及会议、职工走访挂联扶贫户等,导致交通费用开支加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物管费、办公费、交通费、印刷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资产总额6588.74元,其中,流动资产627.44元,固定资产596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46.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34.04元(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下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八、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