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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rsj/2024-0001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100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市人社局基本职能为: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准开展工作,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就业优先,推动筑牢就业“稳定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坚持“稳存量、调结构、促增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岗位,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推动就业增收。2023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641人。一是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对退役军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需求进行摸底,制定帮扶措施,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2023年以来,开发就业见习基地87家781个岗位,吸纳就业见习生298人,审核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03.45万元,惠及82家用人单位;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招聘活动18场,提供就业岗位1.85万个;线上发布就业信息岗位46期,推送就业岗位6800余个;开展“直播带岗”9场次,直播送岗参与企业数441家,提供岗位1万余个,线上参与人数达6.43万人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补贴等创业优惠政策,扶持450人成功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72.5万元,带动1600余人就业;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65.83万元,惠及576人。二是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成效。围绕“就业一人、振兴一户”目标,落实奖补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4个,吸纳2105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121人,发放补贴161.7万元;审核发放脱贫人口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76.54万元,惠及4609名脱贫劳动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898个,发放补贴790万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3万人,有组织输出26车次839人。三是优化培训服务促进供需匹配。以实施“技能云南”为抓手,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脱贫人口就业需求,组织开展“菜单式”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未就业的脱贫人口主动参加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975人次,发放培训补贴527.88万元。

2、聚焦民生福祉,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以“广覆盖、调结构、提层次、促转型、防风险”为目标,持续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一是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组建覆盖全市的社保服务先锋队,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督促企业主动办理参保。截至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9.81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4.61万人,较2022年底增加5794人,扩面成效明显;工伤保险参保5.9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65万人。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保待遇9.72亿元。二是落实惠民政策。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2100人,参保率100%,发放参保补助7878人次416.05万元;共为12659名特殊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59.55万元;审核支付14户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4.5万元。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加大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宣传,在社会保障卡发放时完成持卡人员金融功能激活,同步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截至年底,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55.48万人,电子社保卡覆盖率50.08%。

3、夯实人才支撑,打造引聚人才“蓄水池”。以实施“智汇弥勒”人才计划为抓手,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弥勒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多渠道引进急需人才。校园公开招聘如期开展。找准我市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需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程序,组成校园招聘工作组,年初赴各高校开展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正式毕业后按要求组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正式聘用。2023年,35名校园招聘毕业生如期聘用。2024年,校园招聘再推强招,将水务、住建等部门岗位带到昆明理工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与8名研究生签订就业协议,集体赴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举行招聘,与42名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圆满完成。指导各单位科学设岗、严格招聘程序。2023年,公开招聘到岗111名。自主招聘推出新模式。为快速补充市级医疗卫生人才,积极同市委编办、市卫健局讨论研究拟定并报经市委专题会议讨论通过,建立了《弥勒市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严格监督指导市中医医院开展备案制人员自主招聘,2023年,成功招聘28人到岗工作。定向人群按规定聘用。定向招聘1名优秀村干部为事业人员;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19名特岗教师、1名特岗全科医生办理转聘手续;为16名公费师范毕业生、33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二是规范实施人事管理。人员借调及调动办法进一步规范。严格人事管理,按照省州借调办法规定,坚持借调前公示、严审借调时限,按规定报备借调情况,2023年,办理借调34人;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弥勒市公务员转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调动要求,规范完善调动流程,2023年,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149人,其中市内调动55人,外县市调入82人,调出本县市12人。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有序推进。经单位推荐、组织考察,2023年,25名管理岗职员等级晋升。其中:晋升七级职员6人、晋升八级职员19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覆盖面广。2023年,共受理企事业单位职称晋升申报720人,114人取得初级职称、173人取得中级职称、293人取得副高级职称、27人取得正高职称,初级职称考核认定139人。三是人才工作取得成效。深入调查了解各系统、各单位人才需求,用好用活《“智汇弥勒”人才项目(试行)》,进一步拓宽招才引智通道,会同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制定《弥勒市公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提升完善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服务方式,切实加大弥勒人才存量。2023年,配合市人才办将27名研究生按规定招聘进入优秀党政人才队伍,弥勒市第一中学成功引进管理人才、骨干教师各1人;全市新增技师71人、取得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320人,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的周晓罡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4、抓实权益保障,奏响劳动关系“和谐音”。强化治理能力、加强风险防控,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一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截至年底,云南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32341人(其中农民工12803人),签订率98.99%;弥勒市货运物流、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4个行业新就业形态群体共17家1262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人数612人,签订劳动合同600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人数541人,签订劳务协议403人,依托平台自主经营人数109人。二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根治欠薪工作“两清零”为目标,加大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力度,妥善处置欠薪问题。今年以来,开展日常巡查376户次,检查在建项目369户次,通过各举报投诉平台受理欠薪案件1327件,均已核实查处回复;接待来人来访271人次,收到信访件 54件;来人来访举报投诉件登记数62件次,涉及699人439万元,已协调解决案件61件。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829.89万元,使用保函代替保证金共计3726.12万元。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优化办案流程,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行动,建立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处质效。2023年,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55件,涉案金额674.7万元,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09件,涉及328人414.85万元,时效内结案率100%。

5、突出党建引领,夯实人社发展“新引擎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抓好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勇立潮头、善作善成的人社干部队伍。一是抓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2023年,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各支部累计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150余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6次。二是抓思想建设。围绕建党102周年、主题教育等工作,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抓紧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夯实思想根基。2023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机关党委、各支部召开理论小组学习会60余次。组织党员到蒙自查尼皮、弥勒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开展现场教学活动3次。三是抓组织建设。今年5月,机关党委完成换届选举,12月,机关、社保、退休3个党支部相继完成支部换届。今年吸收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接收1名同志为预备党员。2023年我局机关党委成功创建“‘多彩人社’守护民生温度”党建品牌。四是抓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大力开展“党员坐窗口”“局长走流程”活动,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省委倡导和树立的“十种鲜明导向”。2023年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3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事业单位管理科

3、劳动关系科

4、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5、就业促进科

6、执法监察与信访仲裁科

所属单位6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弥勒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弥勒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弥勒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2、弥勒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3、弥勒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弥勒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5、弥勒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6、弥勒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我部门所属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3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33.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87.04万元,增长8.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7.04万元,增长8.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放入我局核算,2022年未支付企业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在本年形成收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5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2.52万元,占总支出的78.61%;项目支出3989.83万元,占总支出的21.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14.07万元,下降7.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7.56万元,增长4.91%;项目支出增加626.53万元,增长18.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放入我局核算,2022年未支付企业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在本年形成收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62.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6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9.8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86万元,为支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异地绿化工程审计费0.1万元、支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安全鉴定费3.41元、支付基层就业平台异地绿化项目工程款4.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33.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相比增加1324.98万元,增长7.65%,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放入我局核算,2022年未支付企业独生子女补助经费在本年形成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9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4%。主要用于保障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2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财政对企业贴息资金及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1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4.7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会、出差、培训、调查欠薪案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对口部门、科室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28万元,比上年减少38.6万元,下降29.26%,主要原因为各项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37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0.62万元,固定资产18.7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79.18万元,无形资产457.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75.96

1220.62

18.76




18.76


679.18

457.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