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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ycccyfzzx/2024-0000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烟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组织拟订全市烟草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调、组织市委、市政府与烟草工业和商业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相互促进的工作。

4.对烤烟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年度烟叶生产计划,指导检查乡镇(街道)落实情况,组织对乡镇(街道)烟叶生产进行考核评比。

5.加快烟叶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加强烤烟科学技术的研究与信息的收集、使用,以宜机化烟草农业体系建设为导向,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烤烟生产的整体水平,实现提质增效,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

6.稳定发展核心烟区,推进土地流转,合理布局,推动“粮烟协同”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7.争取烟草部门支持和投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全市烟叶生产的扶持政策措施。

8.协调烟草部门与财政、银行、气象、保险等部门的关系,解决烤烟生产和烟叶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9.协调水利、烟草等有关部门,抓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督促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断改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10.协助弥勒烟草分公司抓好烟叶收购、现卷烟营销体系建设。

11.督促检查落实全市发展烟叶产业的政策和措施。

12.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烤烟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及烤烟专卖执法检查。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督促指导,圆满完成烟叶收购目标任务。2023年全市共收购烟叶46.103万担(原计划45.85万担,增加出口备货0.204万担;增加丰产烟叶0.049万担),占计划100.0055%,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烟叶收购均价35.34元/公斤,同比增加0.05元/公斤;烟农收益8.147亿元,同比增加1317.511392万元;烟叶税1.79亿元,同比增加289.8525万元。

2、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卷烟销售稳步增长。2023年争取市政府补贴资金70万元,实施“提形象”“实基础”专项行动,打造“弥勒金叶”零售终端383户,使卷烟零售户从硬环境到软实力得到有效改善,卷烟营销各项指标在全州内名列前茅。2023年1月1日—11月14日,弥勒共销售卷烟19229.7789箱;实现含税销售收入74864.1650万元,同比增长2.96%;实现单箱销售额38931元,同比增长4.54%,增幅高于全州0.74个百分点。

3、立足核心烟区建设,夯实烟草产业发展基础。积极探索推进以村委会(合作社)为主体的核心烟区土地中长期流转40714亩,推动“小田变大田”,实现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生产。加快推动福城(18000亩)、西三(4500亩)两个高标准烟田建设项目以及890件获批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烟区生产生活条件,为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强化协调意识,做好烟草及配套产业链各项工作。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沟通协调及服务作用,加强与工信、产业园区、农科等部门及烟厂、复烤厂、红河实业等涉烟企业沟通对接,积极配合产业园区、产发集团做好烟草及配套产业项目建设服务,2023年建设完成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现代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红河雄风异地技改年产7500万平方米卷烟用条与盒包装纸(烟标)暨1000吨烟用内衬纸项目、弥勒工业园区烟叶中心库建设一期项目。

5、加强汇报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向州烟办争取烟叶规模化种植经费补助40万、烟叶生产工作考核激励资金108万、云产卷烟高端特色烟叶工程保险费100万;向州级部门争取核心烟区“156”示范村工程村组工作经费31.555万、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201.316万;向广东中烟、河北中烟争取抗旱资金80万元,向州、市烟草公司争取抗旱资金170万元,共计250万元;向州烟草公司争取烤烟收购秩序维护经费270万元。全年共争取资金1080.871万元,为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产业发展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弥勒市烟草信息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本级)

2.弥勒市烟草信息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纳入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934,109.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3,764.52元,占总收入的71.6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00,344.54元,占总收入28.38%。我单位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相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733764.52元。其中:基本支出783080.72元,占总支出的16.54%;项目支出3950683.8元,占总支出的83.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我单位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相比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3080.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2080.72元,占基本支出的97.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 950 683.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付2 750 683.8元,其他资金支付1 200 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13160.00元;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组织经费50000.00元;2023年卷烟零售终端建设补助经费687523.8元;2023年云产卷烟高端特色烟叶工程保险保费资金1000000.00元;历年结余烤烟生产组织工作经费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3764.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65%。我单位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相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968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20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3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506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4%。主要用于绿色生态烟叶补助和卷烟零售终端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1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我单位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决算数均无与上年相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00.00元,我单位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相比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烟草产业发展中心资产总额867189.54元,其中,流动资产744003.65元,固定资产123185.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7058.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133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