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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tyjr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管理服务,为退役军人开展信息登记、政策咨询服务和两用人才跟踪协调服务。对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管理服务,主要做好退役金发放、社会保险、医疗待遇、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年度确认、数据更新、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维护、管理;负责陵园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前来祭祀和扫墓烈士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来访、接待;负责陵园卫生清扫和绿化;负责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2)承担中转部队以及每年入伍新兵、退伍老兵、部队调防、训练、国防施工、紧急救援、支前民兵、民工等军用饮食供应和住宿保障任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优待褒扬政策落地落细。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资金。对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通过财政“一卡通”社会化方式发放到账,实现了应发尽发。2023年累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3,112.83万元、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89.24万元、解困帮扶临时救助0.5万元、丧葬费补助114.82万元、确保优抚资金、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金发放精准到位。为全市1767人缴纳城乡医疗保险67.15万元、补助26人外地就医6.75万元、1287人一站式医疗救助70.77万元;向全市3632名优抚对象发放了春节及八一慰问金72.61万元。全市共慰问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慰问款物36.4万元,为立功受奖送喜报总计46人,发放激励金4.6元。

二是移交安置阳光高效。深入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做好退役报到、户口登记、核发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接收2023年春季返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9人,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37名,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名,截至9月20日已全部妥善安置

三是搭建平台促就业。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8次,帮助100余名退役军人找到满意的工作岗位或实现个人创业。组织120名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顺利转变。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全面完成95名2023年春季返乡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动员42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完成37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工作。按标准发放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135.41万元。

四是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完成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遗属17人定期增资、工资发放及各项待遇金181.34万元,坚持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和看望军休干部及遗属,慰问物资1.49万元。组织完成军休干部体检和疗养活动,完成1名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云南省弥勒军供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弥勒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云南省弥勒军供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弥勒市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纳入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56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4.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7.73万元,增长2.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7.73万元,增长2.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择一次性经济补偿未选择工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7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9.93万元,占总支出的9.87%;项目支出5115.84万元,占总支出的90.1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0.47万元,下降5.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3.44万元,下降46.33%;项目支出减少162.97万元,下降3.2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烈士陵园提质改造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9.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5.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5.84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2080801死亡抚恤188.9万元,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丧葬费补助;2080802伤残抚恤547.16万元,用于伤残军人定期生活补助;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727.62万元,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0805义务兵优待348.52万元,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556.26万元,用于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90.38万元,用于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及维护管理;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708.71万元,用于两参、民兵民工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等;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20.88万元,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现役军人立功受奖;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7.52万元,用于军休干部及无军籍士官等退休费;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85.19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及用房建设经费;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7万元,用于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及技能培训;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05.05万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67万元,用于自主择业医疗保险缴费、退役士兵两保接续;2082804拥军优属111.29万元,用于双拥工作经费、两节走访慰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49.66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外地就医、一站式医疗及城乡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减少384.47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及维护管理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8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3%。主要用于: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08万元,用于行政退休公用经费;

(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1万元,用于事业退休公用经费;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94万元,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192.25万元,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丧葬费补助、60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5)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547.16万元,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补助;

(6)208(类)08(款)03(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1,727.62万元,用于在乡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7)208(类)08(款)05(项)义务兵优待补助支出348.52万元,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

(8)208(类)08(款)06(项)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556.25万元,用于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9)208(类)08(款)08(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91.52万元,用于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及维护管理;

(10)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708.71万元,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支前民兵民工、两参人员;

(11)208(类)09(款)01(项)退役士兵安置支出235.34万元,用于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谋职业补助、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立功受奖奖励金;

(12)208(类)09(款)02(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143.96万元,用于军休干部及无军籍士官等退休费;

(13)208(类)09(款)03(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85.19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及用房建设经费;

(14)208(类)09(款)04(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13.64元,用于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15)208(类)09(款)05(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10.72万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补助;

(16)208(类)09(款)99(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69.06万元,用于自主择业医疗保险缴纳、退役士兵两保接续;

(17)208(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33.94万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18)208(类)28(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用于保运转工作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

(19)208(类)28(款)04(项)拥军优属支出160.23万元,用于双拥工作支出、“两节”走访及座谈会;

(20)208(类)28(款)05(项)部队供应支出84.53万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21)208(类)28(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113.15万元,用于基本工资及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

(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87万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万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3)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96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4)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7万元,用于工伤保险缴纳;

(5)210(类)14(款)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49.66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外地就医、一站式医疗救助、城乡医疗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

(1)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49.66万元,用于在职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73%,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决算为0.6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27%,完成年初预算的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使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2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3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9.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退役军人教育承训机构实地考察、烈士祭扫工作调研接待、军休管理交流学习、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4万元,比上年增加19.86万元,增长36.67%,主要原因是支付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69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5.99万元,固定资产1,707.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6.65万元,无形资产137.7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