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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zggcdmlsjvjcwyh/2024-00000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8
  • 有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3号),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弥勒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弥勒市纪律检查机关;弥勒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弥勒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调查两项职责,在中共弥勒市委和中共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州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把弥勒建成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市提供坚强保障。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1377”发展思路,坚持把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安全生产等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以高质量监督服务保障弥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设置15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及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设中共弥勒市委巡察办,中共弥勒市委第一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二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三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四巡察组、中共弥勒市委第五巡察组。

根据弥编发〔2022〕36号文件,新增一个巡察机构,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41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6.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79万元,增长6.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79万元,增长6.89%;上级补助收入不变;事业收入不变;经营收入不变;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变;其他收入不变。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减;增加一个巡察机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44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2.17万元,占总支出的90.36%;项目支出235.97万元,占总支出的9.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1.16万元,增长7.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41万元,增长4.85%;项目支出增加58.75万元,增长33.15%;上缴上级支出不变;经营支出不变;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不变。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减;增加一个巡察机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2.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5.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6.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万元,用于支付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区改造事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1.16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减;增加一个巡察机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1%。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机关运转所需的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印刷费、驻村队员工作经费、购置办案设备款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万元,决算为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24.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53%,完成年初预算的82.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万元,决算为22.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07%,完成年初预算的4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4.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0%,完成年初预算的43.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2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万元,决算为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全口径预算,支出时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8万元,增长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28万元,增长5.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7万元,增长2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万元,下降32.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案件办理工作增加,车辆的保障和维修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为保障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案件办理,新购一辆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执纪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24万元,比上年增81.57万元,增长21.77%,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的增减调动及纪检监察、“清廉云南”建设弥勒实践工作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差旅费、办公费、物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驻村队员工作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0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1万元,固定资产187.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6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