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4-00007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绿色发展。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省级、州级、市级科技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业农村经济实力不断提升。2023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达243.91亿元,同比增22.17亿元,同比增10%;135个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预计2663.62万元,同比增长10%;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1.9亿元,同比增长8%;预计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25.64亿元,同比增幅5%;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达20522元的目标。
2.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围绕“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企业+经合组织+农户”等多种生产模式,调顺优势粮食、蔬菜、水果、花卉、烤烟、畜牧等产业区域布局。2023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达83.4万亩,产量达28.69万吨;蔬菜种植面积达27.78万亩,预计产量42.75万吨;水果种植面积达37.57万亩,预计总产量达39.82万吨;预计花卉种植面积达7.19万亩、实现鲜切花产量11435.4万支、实现盆花产量713.2万盆;推动弥勒市养殖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畜牧业生产持续向好,培育畜禽规模养殖场313个,温氏100万头生猪、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等项目建设成效显著,2023年,生猪出栏91万头,同比增长10%;牛出栏8.3万头,同比增长4.99%;羊出栏24.5万只,同比下降1.99%;禽出笼2000万只,同比增长158%。预计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9.43亿元,同比增长6%。
3.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2023年全市新增流转土地15625.82亩,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08641.54亩。全市135个村(居)委会,1110个村小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3年发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11.95万本,发证率99%。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现了提质增效。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2023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1个、认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个(2022年注销1个),目前全市累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85个、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60个;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
4.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累计整合各类资金4.65亿元,建成卫生户厕9.9万座、公厕657座、粪污收集池3536个,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2.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13%,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6%,农膜回收率达87%。
5.产业帮扶稳步促农增收。聚焦投入规模小、分布散、链条短等问题,按照“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的衔接要求,推动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增收产业项目,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全市共到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1160万元,投入7192.24万元实施产业项目55个,占到位财政衔接资金的64.44%。全市68家企业、103家合作社与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1867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
6.“绿色食品牌”打造成效显著。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认证工作。2023年绿色食品认证完成3家企业的11个产品,占计划任务数110%;有机农产品认证完成5家企业的16个产品,占计划任务数的160%。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取样、制样及部分样品复检工作,2023年完成市级农药残留定量检测690批次,占任务数684批次的100.88%,合格率99.56%。积极动员生产主体入驻国家农产品溯源平台,上半年新增溯源平台注册主体3家,累计61家进入溯源平台,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7.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通过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各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8411.85万元,其中: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补5045万元,涉及农户103613户;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兑付431万元,涉及农户86005户;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885.05万元,涉及农户85101户;2023年油菜补贴63万元,涉及农户1922户;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兑付资金1987.80万元,涉及农户5160户。二是强化金融和保险支持。完成2022年承保的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因干旱、洪涝、风雹、虫害受灾赔付5.5万亩,赔付农户20049户,总赔付金额527.0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弥勒市人民政府糖业办公室、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弥勒分校)
2.弥勒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3.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弥勒市畜牧兽医执法队)
4.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弥勒市农药监督管理所)
6.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弥勒市绿色食品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弥勒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与弥勒县植保植检站合署办公等事项的通知》(弥农字〔2010〕78号)文件要求,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和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办公地点合并,法人为同一人,故会计核算为同一个账套,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并入弥勒市植保植检站编制部门预算
7.弥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8.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弥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弥勒市农业农村市场信息数据服务中心)
9.弥勒市渔业管理站(弥勒市渔政监督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大队)
10.弥勒市种子管理站
11.弥勒市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2.弥勒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13.弥勒市特色经济作物发展中心和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合署办公
14.弥勒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农科局机关农田建设科合署办公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机关
2.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弥勒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4.弥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5.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弥勒市植保植检站
7.弥勒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8.弥勒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9.弥勒市渔业管理站
10.弥勒市种子管理站
11.弥勒市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2.弥勒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纳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主要是因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和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办公地点合并,法人为同一人,弥勒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农科局机关农田建设科合署办公,故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和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会计核算为同一个账套,弥勒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农科局机关会计核算为同一个账套,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并入弥勒市植保植检站编制部门决算,弥勒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并入弥勒市农科局机关编报部门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8人(离休0人,退休158人)。
年末其他人员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15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车辆23辆,超编8辆,超编的主要原因是超编车辆是一般用车和业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3,054,56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378,027.22元,占总收入的98.2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76,537.34元,占总收入的1.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3,787,091.78元,增长38.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436,352.12元,增长36.7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增加4,350,739.66元,增长1335.41%。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44.81万元、农田建设项目582.71万元、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县创建资金400万元、预算项目资金350.8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8.4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415,251.42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0,437.01元,占总支出的13.34%;项目支出227,404,814.41元,占总支出的86.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410,013.22元,增长17.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6,863.35元,增长1.21%;项目支出增加38,993,149.87元,增长20.70%;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10,437.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896,168.71元,占基本支出的96.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4,268.3元,占基本支出的3.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404,814.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4,859,112.3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3816款食品安全监管1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工作,已支付完毕。
2060499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75,000元,主要用于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工作,截至2023年,弥财教指〔2021〕47号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第三批)资金项目正在进行,其余项目已支付完毕。
2069999款科技条件专项1,730,000元,主要用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截至2023年,收支相抵。
213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96,224.2元,主要用于多年水稻试验示范项目经费、党员经费、农产品专项监测委托抽样费、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等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截至2023年,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2022年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等16个项目已支付完毕,其余项目正在加快实施。
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022,074.67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中央农业经营主体等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弥财农指〔2020〕25号2020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弥财农指〔2021〕63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其余项目已支付完毕。
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4,919,933.78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中央动物疫病等补助、中央和州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截至2023年,弥财农指〔2023〕53号2023年州级农业发展专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 弥财农指〔2023〕57号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经费等11个项目已支付完毕,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10款执法监管82,234.29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业务工作经费开支,截至2023年,收支相抵。
2130119款防灾救灾72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截至2023年,收支相抵。
2130120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4,310,000元,主要用于烟叶发展扶持、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截至2023年,弥财农指〔2023〕47号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已支付完毕,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22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79,762,699.53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弥财农指〔2023〕65号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弥财农指〔2023〕27号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32个项目已支付完毕,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24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10,050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等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弥财农指〔2020〕73号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其余项目已支付完毕。
2130125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发展项目,截至2023年,弥财存指〔2023〕16号中央农业发展(第二批)农产品冷藏保险设施建设资金已支付完毕,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126款农村社会事业13,621,467.17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州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截至2023年,收支相抵。
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713,360.76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工作,截至2023年,收支相抵。
2130153款农田建设74,859,112.32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田建设项目开支,弥财建指〔2022〕19号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3〕117号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20个项目已支付完毕,其余项目正在实施中。
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省州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工作,截至2023年,弥财农指〔2023〕61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示范乡镇、精品村)奖补资金弥财存指〔2023〕9号2021年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网络运维费补助资金、弥财农指〔2023〕53号2023年州级农业发展专项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毕,其余项目剩余部分正加快实施进度。
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截至2023年,收支相抵。
2130803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886,135.56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截至2023年,收支相抵。
2160299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446,522.13元,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工作,截至2023年,已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83,027.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6%。与上年相比增加36,223,529.41元,增长16.31%,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44.81万元、农田建设项目582.71万元、预算项目资金350.8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8.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2013816款食品安全监管1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外交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公共安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科技计划、创新、发展等项目支出,其中:2060499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075000元,主要用于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工作;22069999款科技条件专项1730000元,主要用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58,11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开支,其中: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10,056.98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建房安家费;2080502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221,922元,主要用于事业离休人员的工资、离休费;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13,665.12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3,816.85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开支。2080801款死亡抚恤708,656.27元,用于病故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04,49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开支,其中: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233,862.8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支出;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197,460.3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支出;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508,268.45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保支出,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905.75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37,190,43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0%。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村产业、执法等方面基本和项目支出,其中:2130101款行政运行2,619,216.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支出;213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0,000元,主要用于多年水稻试验示范项目经费、党员经费、农产品专项监测委托抽样费、科技特派员经费等各项非财政拨款收入;2130104款事业运行20,709,146.1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支出,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022,074.67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项目等相关工作;2130108款病虫害控制5,324,933.78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中央动物疫病等补助、中央和州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2130110款执法监管82,234.29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业务工作经费开支;2130119款防灾救灾72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生产救灾工作;2130120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4,310,000元,主要用于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130122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79,762,699.53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相关工作;2130124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10,050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等相关工作;2130125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发展项目,2130126款农村社会事业13,621,467.17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州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1,713,360.76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工作;2130153款农田建设74,859,112.32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田建设项目开支;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省州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工作;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130803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886,135.56元,主要用于中央、省级、州级、市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446,52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开支,2160299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446,522.13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金融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8,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无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其他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债务还本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债务付息支出;
四、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600元,决算为457,038.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万元,决算为822,34.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99%,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元,决算为337,41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83%,完成年初预算的5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37,39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8%,完成年初预算的18.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39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600元,支出决算为457,038.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6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822,34.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元,决算为337,41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37,3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951.86元,下降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822,34.29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119.15元,下降2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067元,下降48.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
2.购置车辆1辆。购置原因是报废1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村产业、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市人员到我局开展农业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4,268.3元,比上年减少221,070.99元,下降16.56%,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单位缩减日常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367,554,022.12元,其中,流动资产77,446,593.81元,固定资产6,514,278.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1,208,816.86元,无形资产3,734.36元(净值),其他资产142,380,598.4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565,328.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83,675.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7辆,账面原值2,250,707元;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307,93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3,432.15元;出租房屋1333.34平方米,账面原值3,965.0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965.0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0,519.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0,97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9,546.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