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czj/2024-000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000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制订弥勒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紧盯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努力提高征管水平,严格清理欠税,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积极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积极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努力加快国有土地出让进度,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优化支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压实“三保”支出责任,增强“三保”支出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好“关口”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绩效”优化预算安排,实现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
3.加强统筹,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持续发挥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作用;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4.强化落实,大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园区提档升级。
5.全面推进,积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有效提高交通保障能力;全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6.加力提质,坚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
7.精准研判,坚决筑牢安全发展底线。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抓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金融和国有企业风险;全力防范公共安全风险。
8.固强补弱,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先后出台《弥勒市支持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9条措施(试行)》《弥勒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弥勒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着力解决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优化产业布局与资产结构,增强发展潜力、动力与活力,提高投融资与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与市场竞争实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9.蹄疾步稳,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十九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税政科、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金融对外合作科、金融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法规与财政监督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党群科。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五个,分别是:
1.预算编审中心;
2.票据监管中心;
3.投资融资服务中心;
4.金融服务中心;
5.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弥勒市财政局。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31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2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下属投资融资服务中心车辆编制1辆,无实有车辆,无超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6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0.4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6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7万元,增长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72万元,增长0.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0.05万元,下降24.30%。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级安排的创业贷款奖补资金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税局返还的代扣税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6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87万元,占总支出的82.29%;项目支出311.73万元,占总支出的17.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83万元,下降1.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51万元,下降4.95%;项目支出增加43.67万元,增长16.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退休7人,辞职1人,调出1人,因人员减少,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8.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2.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1.7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全市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费61.21万元,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服务经费26.0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15.2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1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154.92万元,鼎鑫案件(一期)法律综合服务经费支出52.5 万元,2022年红河州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0.83万元。以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部门监管、创业担保贷款、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及财政收支、财政“六保”“六稳”、预算绩效管理等各项财政工作,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弥勒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31.62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人员减少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另外本年度死亡抚恤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指导全市经济建设、社会保障、教科文事业、行政政法、企业等方面的财务管理;用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用于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编制及执行;用于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用于财政信息平台建设;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开展;用于财政信息公开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1万元,下降7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万元,下降76.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一事一议、创业担保贷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1万元,比上年减少5.32万元,下降7.4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财政局资产总额205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2万元,固定资产2012.0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0.8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7.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49.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860.26平方米,账面原值277.7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8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5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