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xfj/2024-00001
- 发布机构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弥勒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一系列精神,遵照适应新形势、创造新机制、建立新秩序的指导思想,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力争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1)加强领导,为“两访”工作提供保障。
(2)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动全市信访业务建设。
(3)畅通渠道、规范秩序,提高信访事项办结效率。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5)加强信息宣传,服务信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弥勒市领导干部视频接访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弥勒市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344507.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4507.74元,占总收入的9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000元,占总收入的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6988.69元,增长1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7636.28元,增长14.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减少647.59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非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323957.74元。其中:基本支出2863960.74元,占总支出的86.16%;项目支出459997元,占总支出的13.8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4217.59元,增长13.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3931.46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行政人员1名,增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30286.13元,增长39.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3960.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0807.45元,占基本支出的9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153.29元,占基本支出的6.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99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弥勒市信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日常工作中办公经费支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等支出;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劝访等工作的差旅费支出,本年度各个项目已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507.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相比增加427636.28元,增长14.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行政人员1名,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614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2%。其中2010301款项支出1857191.29元,2010308款项支出379997元,2010350款项支出318961.0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62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92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4571.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14574.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31%,完成年初预算的7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9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6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4571.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14574.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9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627.15元,增长25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593.15元,增长38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34元,增长152.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访工作量加大,增加了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调研及维稳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调研、维稳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703.29元,比上年增加15945.75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信访工作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548元、接待费452元、工会经费16579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574.29元、其他交通费1105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弥勒市信访局资产总额297496.46元,其中,流动资产23077.77元,固定资产274418.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635.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00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9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3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