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wwj/2024-00017
- 发布机构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水务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拓宽资金渠道,大抓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共争取中央和省水利建设资金0.67亿元,争取国债资金3.12亿元;完成水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17.04亿元,位居全州第一。
2.抓实项目前期,争取项目加速开工建设
龙泉水库工程初设等16个专题报告获批;小宿依、老悟懂、龙潭门水库可研通过审查待批复;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立项建议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水利厅;宁就河、白马河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待上报审查;完成龙泉水库等28个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申报。
3.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洗洒水库扩建工程已基本完工,完成下闸蓄水验收,累计完成总投资1.17亿元。弥泸灌区弥勒灌片项目沟槽开挖73.79km,球墨铸铁管安装52.22km,钢管敷设18.46km;排灌沟渠改造工程完成清淤9.89km,渠基开挖27.98km,衬砌回填32.24km;完成太平一、二级泵站主、副厂房主体建筑,4座高位水池全部完成。其中已完成者圭干管工程、甸惠渠排灌沟渠改造工程、白云东干管、杨梅冲干管、平地供水主体工程、团结供水主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45亿元。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一期自然能提水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45亿元,其中东山镇自然能二期已通水;洗洒水库自然能提水工程已完成库尾设备房基础施工、水池浇筑等,安装管道10km;己白村自然能提水工程完成水池及附属结构施工、二级市电泵房基础及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焊接管道9.2km。太平湖环湖截污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2.3公里道路基础及截污配套工程建设,累计投资0.45亿元。甸溪河治理二期工程已完成742.5亩土地征收及清表工作,累计完成投资0.26亿元。龙泉水库工程导流输水隧洞已全面贯通,累计完成投资0.65亿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970万元,其中龙母沟水库正进行坝体风化料回填、碾压,白云水库正开展坝体加高和坝体培厚。弥勒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设施工程已完成保护区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处理设施、隔离围网等建设,累计完成投资0.21亿元。
4.着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提升农村供水质量
一是36件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全部开工,完成征地596.86亩,机井钻探完成4口,水池浇筑完成7座,管道安装640千米,累计完成投资4.4亿元。二是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4件,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弥勒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研已获批复,《弥勒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印发,列入州级方案规划投资4.84亿元,现正与投资企业洽谈合作相关事宜。
5.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维护河湖健康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市级总河(湖)长开展巡河护河调研7次,批办督办22次,下发交办、督办单11份。调整落实三级河湖长278人,开展巡河巡查1.45万次,发现问题127个,办结率为99.21%。二是织密监督网格,与6市县联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下发检察建议书5份。三是纵深推进南盘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南盘江(弥勒段)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已完成5个,累计完成投资15.3亿元。五是251个河湖“四乱”、碍洪问题疑似遥感图斑全部整改销号。开展清河活动55次,清理河湖库渠155条(个)。实施生态补水约3005万m³,生态流量下泄合格率100%。出动执法27人次,劝阻警告违法行为11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1次。六是提升河湖监控管护水平,增加南盘江(弥勒段)8条支流断面水质监测,滚动修编市级“一河(湖)一策”42个,完成19条542.96km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120座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编制南盘江、甸溪河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七是不断开创河湖治理保护新局面,创建州级绿美河湖5个,太平水库评为省级绿美河湖标杆。成功创建甸溪河国家水利风景区。
6.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建立高效应急预警体系
据统计,全年因旱造成4.26万人和1.01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一是抓好抗旱减灾工作,完成渠道清淤除障134.32公里,争取抗旱资金255万元,下拨市级抗旱资金50万元补助拉送水及抗旱应急工程建设。二是抓实防汛准备,部署、研判防汛9次,向社会公示120座中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编制、修订、审批各类预案、方案1441个,开展市级应急综合演练1次,防汛减灾群众转移避险应急演练809场次、参演群众11.4万人;调整充实防汛抢险队伍16支1063人,储备防汛抢险物资价值约110万元,准备抢险机械设备59台。汛中排查发现63个隐患全部完成整改。年内发出预警142次,发出信息提醒1.1万余条。
7.强化刚性约束,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成规模以上取水口取水量在线监控设施15套。投入90余万元安装节水设备39套,水表365只。预计年用水总量2.315亿m³,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1.4%和7.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47。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16个,批准取水许可证19个,核发、延续、变更13个,注销11个。开展现场核查、监督检查10次,核查登记地下取水井162眼,集中约谈地下水取水户69户,监督完成取水井封填25眼、安装取水井计量设施15套。市水务局2023年2月被水利部通报表扬为《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8.深化行业监管,筑牢水务领域安全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204件水利工程,发现一般隐患268项,整改率达100%。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24次,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10.02万人,设置警示标牌4160块,配置各类救生设施4504余件(艘),开展防溺水大检查活动128次,发现隐患189项,整改率达100%。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开展各类巡查检查131次,制作调查(询问)笔录4次,下发执法文书60份,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个,水土保持验收备案23个,验收核查7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15平方公里,完成17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认定、查处。征收水资源费590.61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44.66万元。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开展节水宣传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2万余份。四是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在建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巡查20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五是补足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短板”,实施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32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65座,累计完成投资721万元,项目已竣工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建设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我部门是行政主管部门,无归属单位,有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弥勒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弥勒市水务局
2.弥勒市水资源调度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纳入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2人(离休0人,退休122人)。
年末其他人员4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1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33.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14.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9万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928.61万元,下降80.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915.54万元,下降80.72%,主要原因为: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415.54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减少2836万元、农林水减少3195.69万元,因批复项目不同,建设内容不同,到位资金有所差异;社会保障和就业以及卫生健康拨款增加88.8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增加。2.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500万元,主要因为项目数量减少,建设内容不同,到位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3.07万元,下降41.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其他收入主要为市应急管理局拨入防汛演练费2万元、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汇雨补水保监测站运行管理经费6.62万元、弥泸大灌指挥部拨征地工作经费20万元;违约金3万元;税务局返代扣税款手续费0.14万元。2023年其他收入主要为弥泸大灌管理机构拨水资源调度中心工作经费15万元。省水保总站拨雨补水保监测站运行经费3.69万元。两年其他收入资金性质不同,工作侧重点有差异,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26万元,占总支出的24.76%;项目支出7557.89万元,占总支出的75.2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302.77万元,下降80.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40万元,增长2.57%;项目支出减少42365.17万元,下降84.86%,主要原因为:1.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836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195.69万元,因批复项目不同,建设内容不同,到位资金有所差异。2.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500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弥财债指〔2022〕3号弥勒市东西部山区供水及灌溉工程专项资金25000万元、弥财债指〔2022〕8号弥勒市龙泉水库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资金16000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弥财债指〔2023〕4号2023年第二批龙泉水库专项债券资金4500万元,差异为36500万元,主要因为项目数量减少,建设内容不同,到位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7.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9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57.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70.00万元,具体项目为弥勒市2023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999.35万元,到位970万元,目前进入扫尾阶段,预计2024年10月底完成项目初步验收。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原有工程正常运行,稳步发挥效益,也为工程安全度汛提供了保障,保护下游人口共计0.6万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90%。与上年相比减少5807.55万元,下降51.29%,主要原因是:
1.节能环保(类)支出减少2836万元,2022年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弥勒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设施工程,2023年无此类支出。
2.农林水(类)支出减少3195.69万元,其中:水利工程建设减少2636.72万元,防汛减少75.67万元,农村水利减少126.64万元,农村供水减少1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减少150.95万元,抗旱支出增加159.23万元;2022年江河湖库水系统整治支出390万元,2023年无此类支出。因批复项目不同,到位资金有所差异。与上年相比,2023年新增弥财预指〔2023〕84号创建甸溪河国家水利风景区专项资金水利前期工作60.98万元;2023年新增弥财预指〔2023〕353号水土保持工作经费44.7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增加135.7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住房公积金合并在工资主款科目,2023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科目变动。
故综合核算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807.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1%。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73.85万元,分别是: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68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82.9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8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41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43.57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0.7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4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6.4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0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8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3%。主要用于2130301行政运行245.11万元、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2184.91万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60.98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44.77万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1.66万元、2130314防汛103.67万元、2130315抗旱303.00万元、2130316农村水利85.00万元、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0万元、2130335农村供水97万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448.2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36.0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1万元,决算为3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32.6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29%,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万元,决算为3.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1万元,支出决算为3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决算为3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1万元,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接收调度中心移交车辆4辆、接收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移交车辆3辆,因车辆保有量从上年的7辆变为本年的14辆,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2.公务接待费增加2.09万元,自2022年12月国家对新冠肺炎实行放开政策,不限制出行,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各类会议、来访接待较上年增多,因此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82万元,增长3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2万元,增长2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0万元,增长148.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接收调度中心移交车辆4辆、接收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移交车辆3辆,因车辆保有量从上年的7辆变为本年的14辆,导致车辆运行经费增加;2.公务接待费增加2.09万元,自2022年12月国家对新冠肺炎实行放开政策,不限制出行,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各类会议、来访较上年接待增多,因此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前期项目、水利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指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及来访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86万元,比上年增加20.81万元,增长27.36%,主要原因是接收车辆移交7辆,车辆保有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维护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水务局资产总额85962.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79.19万元,固定资产934.6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5294.9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6853.3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51.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6.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