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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jbx/2024-0000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江边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8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本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乡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布置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本级人代会相关各项工作内容,抓实文教、卫生、公民素质教育等与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相关内容。

3.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乡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司法宣传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民间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本乡事业、行政单位财务指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管理全乡的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加财政实力。

5.保护社会主义公民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培优做强,在补链强链中培育产业新动能。做大现代农业。始终坚持建设现代农业型乡镇思路不动摇,持续巩固粮烟传统产业,大力发展以芒果产业为主导的经济林果和蔬菜产业,打好“产业强乡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3.7万亩,烤烟种植面积5600亩,继续巩固芒果、核桃、板栗“3个万亩”产业,加快蔬菜、青柚、沃柑、砂糖橘等特色产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投资畅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力争新签协议资金4亿元,实际到位资金4亿元。做优产业结构。通过提升集镇商贸基础设施,构建“五个一”芒果之乡产业体系,植入芒果产业节、生态观光、农事体验、特色农产品展销等三产业态,带动芒果周边产品及蜂蜜、板栗、核桃等野生山货产品加工、包装、销售,进而促进芒果等经济林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形成由三产带二产促一产,三产融合发展的良性循环体系。打造特色品牌。实施“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加快“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在持续扩大“江小芒”品牌影响力的基础上,开发“江边后山酒”系列产品,做好西瓜、板栗、核桃等“土特产”文章,推动优势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

2.聚焦品质提升,在精建细管中塑造镇村新形象。全面启动精品集镇建设。围绕打造“南盘江生态带上具有河谷风情的芒果之乡”主题和“一环一心一轴一带三纵五区”的集镇整体规划,全面启动集镇提升改造,科学规划建设时序,重点实施神鼓广场、芒果文化中心、滨江精品商业区、河谷风情休闲街、江芒大道等项目,提升集镇整体商业价值,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推进江边村“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原住民和商业联盟四个主体作用,实现集镇闲置房产使用权流转交易,建立“农业生产收入+土地流转收入+房屋资产收入+劳务收入+合作社分红+创业经营收入”的多元增收模式。加快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与产发集团的沟通对接,合力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计划投资2100万元建设占地24.25亩的综合农贸交易市场,配套公厕、停车位等设施,新增集镇商铺48间、摊位196个,进一步优化集镇商业配置。抓好联农带农项目建设。切实增强争取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抓好宁就村蔬菜分拣包装场项目建设,加大对江边、平地种桑养蚕,挨村、宁就、布腊蔬菜种植,布腊、宁就青贮饲料加工等联村经济项目的扶持力度,探索实施“公司绑合作社”“合作社绑农户”“村绑村”“党员、四代表一委员绑农户”“数字平台绑农户”的联农带农机制,着力破解村集体经济薄弱难题,全力促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3.聚焦乡村振兴,在固强补弱中绘就乡村新画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落实“四个不摘”“一平台三机制”[11]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动态调整“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力争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持续健全“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10万元以上。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加快建好美丽乡村。持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有序完成干田、小倮份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计划投资130万元实施宁就二组环境提升项目,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启动江边一组、三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乡风文明建设,打造“四治三融一示范”[12]示范样板。持续优化人居环境。按照小投入、微改造、大提升的思路,采取“村组出资买一点、群众就地取材用一点、能人主动捐一点”的方式,聚焦“路边、河边、村边、屋边”四个薄弱环节,实施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五项重点任务,推行“家庭承包”环境治理模式,强化“红黑榜”评比结果运用,推动村庄由“一时美”向“长久美”转变。

4.聚焦绿色发展,在防治结合中厚植生态新优势。抓紧抓实“河长制”。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做好南盘江岸线管理,着力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配合做好云南弥勒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设施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江边乡么哈底水源地保护区及布腊村委会中寨村、小寨村、团坡村、下布腊村4个村小组污水收集工程,精细化管理坝塘水库和饮用水源。全面落实“林长制”。持续开展森林草原资源管护,加强林政执法,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植绿护绿爱绿”行动,力争新增造林绿化面积达600亩以上。全面推进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建成省级绿美村庄1个、州级绿美村庄1个、市级绿美村庄3个。常抓常管治污染。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行农用地分级管理、建设用地分类管控,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滥砍滥伐、私搭乱建、违规养殖等破坏自然资源和影响生态环境行为。

5.聚焦民生福祉,在狠抓落实中回应群众新期盼。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健全优化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抓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加强“一老一小”民生工作,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孤儿保障政策,确保各类兜底政策应享尽享。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复退转军人、脱贫劳动力及“三类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积极争取护林员、保洁员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实现“担保贷款”“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00人以上。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主动融入弥勒健康县城建设,完善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平稳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快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推进辍学学生常态清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在优化校园管理、提升教学质量、维护校园和谐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作用,持续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6.聚焦共建共享,在风险防范中探索治理新路径。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妥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全面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非生产性支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妥善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守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做好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实战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雪亮工程”(二期)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好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人民战争,常态化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做好4·15国家安全普法、6·26禁毒宣传、12·04宪法宣传等重大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促进全乡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7.聚焦锻造队伍,在为民服务中彰显政府新作为。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全力打造人民放心、人民满意、人民点赞的服务型政府。全力践行忠诚之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置,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不断学习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三个务必”,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忠诚核心,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省州市党委政府和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让抓落实成为政府工作最鲜明的特质。强力展现担当之为。坚持把担当尽责作为第一导向,抓牢发展第一要务,坚决反对看摊守业、懒政怠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抓项目、抓产业、抓安全、抓发展,做到矛盾面前不回避、挑战面前不畏惧、困难面前不退缩,用工作强度换取江边发展速度、以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实现生态保护高水准、经济发展高质量、乡村面貌高颜值、人民生活高品质,奋力打造和谐、富裕、秀美新江边。奋力弘扬廉洁之风。坚持把正风肃纪作为第一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加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在招商引资、政策补助、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强化专项治理和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涵养政府风清气正干事氛围。合力提升服务之效。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追求,推动作风效能革命再强化、再提速。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把群众的“小事”当作政府的“大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江边乡财政所

2.江边乡社会保障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3.江边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4.江边乡应急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5.江边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6.江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7.江边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江边乡人民政府

2.江边乡财政所

3.江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江边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江边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江边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江边乡应急服务中心

8.江边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38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5.29万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0万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4.77万元,增长30.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9.65万元,增长30.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9万元,下降60.49%。主要原因是2023年获批复项目较上年增加,项目资金指标下达数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38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21万元,占总支出的51.61%;项目支出1154.34万元,占总支出的48.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5.64万元,增长29.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45万元,下降5.05%;项目支出增加611.10万元,增长112.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获批复项目较上年增加,项目资金指标下达数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1.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6.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4.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25.00万元。

1.2023年宁就村委会宁就二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23万元。

2.2023年宁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宁就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建设项目10万元。

3.2023年宁就村秸秆青贮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70万元。

4.2023年布腊村秸秆青贮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120万元。

5.2023年宁就村蔬菜分拣包装场建设项目260万元。

6.2023年挨村万寿菊收购场所建设项目10万元。

7.2023年挨村特色水产养殖建设项目65万元。

8.江边乡宁就村委会宁就一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30万元。

9.江边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9%。与上年相比增加502.86万元,增长27.6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衔接资金达780万元,较上年增加,导致增加超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2%。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等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主要用于社保中心运转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医疗计生家庭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政府土地专管员及村庄保洁员工资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国土中心运转及地质灾害演练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8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1%,主要用于农综及林水部门运转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农房功能提升资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9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9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万元,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9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边乡党委政府建设节约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多措并举,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5万元,下降5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0万元,下降5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江边乡党委政府建设节约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多措并举,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7万元,比上年减少41.64万元,下降31.16%,主要原因是经费下达减少,机关运行厉行节约,缩减非必要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州弥勒市江边乡部门资产总额94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50万元,固定资产794.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0万元;出租房屋915平方米,账面原值1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6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5.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