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wjj/2024-0003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000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弥勒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弥勒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更名为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弥勒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受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对涉及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职能转变。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弥勒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提速发力。成立弥勒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按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纳尽纳”的工作思路,结合弥勒实际,整合全市医疗资源,由弥勒市中医医院和弥勒市人民医院共同牵头,将全市17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及15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规划建设。医共体党委设委员9名,聘任市中医医院院长王泽担任医共体总医院院长,组建总医院领导班子,明确医共体班子分工,制定《弥勒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党委会议事规则》《弥勒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弥勒市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党委书记、院长经常性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医共体党委书记、总医院院长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统筹人才资源,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提升牵头医院综合实力。医共体牵头医院即市中医医院成功晋级三级中医医院,通过2023年第二轮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验收,开通互联网医院获得正式牌照并持续推进运营,完成备案制编制医务人员招聘。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能力。邀请云南省创伤救治联盟专家进行为期3天的中级生命支持课程及创伤救治课程全脱产封闭培训,医共体成员单位100余名骨干参加。全市16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4个村卫生室启动省医药滇医宝基层医疗智慧管理平台建设,8月1日正式启用,进一步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印发《弥勒市2023年基层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开展创等达标及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内容涉及创等评审条款、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药品管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医药适宜技术操作技能等,共培训人员672人次。2023年,朋普中心卫生院创建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五山卫生院、弥阳卫生院创建达到云南省甲级卫生院标准,竹园中心卫生院创建成为社区医院。目前,全市15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其中:竹园、朋普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10家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卫生院,竹园中心卫生院为社区医院。14家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及15家慢病管理中心均投入使用。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优化。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
4.坚持“乙类乙管”,统筹抓好疾病预防控制。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总体要求,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逐项抓好销号落实。2023年1—12月,按审核日期统计全市无甲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全市无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无死亡病例。
5.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市人民医院建设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医院业务用房主体工程、85%外墙装修、样板间建设、部分室外绿化及室内砖砌体、一标段下沉式非机动车停车场、二标段的感染楼和污水处理站等工程建设。二是弥勒市市域医疗分中心(竹园)建设项目。项目投资500万元,2023年12月开工建设。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情况。截至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174万元。
6.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强化人才培养,提升专业素养。抓好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理论知识水平,截至12月31日,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人数共4326人,其中:西医3649人,中医677人,覆盖率96.43%;做好护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职评审相关工作。2023年全年通过护士资格考试24人,通过卫生资格考试399人,认真做好2024年度护考、卫考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审核相关工作。二是强化人才储备,壮大队伍建设。全年招聘到80人,其中:“智汇弥勒”优秀人才招引1人,市中医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28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人,订单定向毕业生33人,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财务人员15人。引进医疗卫生人才1人。
(七)全面推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落实生育登记制度,积极开展网上生育登记,做好生育咨询指导,针对2023年新出生同时户口登记在我市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2023年度,二孩、三孩出生1233人,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资金298.8万元,育儿补助资金98.64万元,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共计13万元(50元/人)。二是开展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截至12月31日,全市有17家托育机构,托位数1985个,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达到3.6个。三是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家,二级及以上的综合医院设置老年病科达到100%。
(八)持续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2023年下达弥勒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总数184户,其中:公共场所109户,生活饮用水3户,学校卫生39户,放射卫生6户,医疗卫生9户,传染病防治117户。截至12月31日,任务完结184件,任务完结率100%,双随机案件查处37件,罚款金额10.28万元,已全部结案。查处案件164件(其中待结案6件),罚款金额81.416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5921万元。
(九)党建引领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学习引导,压实党建责任。2023年,召开党工委会议15次、党组会议24次、行政领导班子会议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下发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研究制定内部机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观看《问剑破局》《贪病入髓:医者难自“医”》《医者之鉴:折翼的“白衣天使”》警示教育片、参观“清廉弥勒 书香传韵”廉洁文化作品展、研读警示教育读本,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争做优秀党员、卫健先锋。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2人次,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开展节前提醒5次。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清廉弥勒”建设。以“清廉医院”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贯彻落实“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医疗卫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切实打击和治理欺诈骗保、重复收费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有序发展,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年内全覆盖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清廉医院”建设综合督导,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持续净化行业风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四是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工作,已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防治艾滋病科)、医政药政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卫生监督科。
所属单位22个,分别是:
1.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弥勒市人民医院
4.弥勒市中医医院
5.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弥勒市妇幼保健院
7.弥勒市弥阳卫生院
8.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
9.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
10.弥勒市朋普中心卫生院
11.弥勒市虹溪中心卫生院
12.弥勒市锁龙寺中心卫生院
13.弥勒市东风中心卫生院
14.弥勒市巡检司卫生院
15.弥勒市西一卫生院
16.弥勒市西二中心卫生院
17.弥勒市西三卫生院
18.弥勒市东山卫生院
19.弥勒市五山卫生院
20.弥勒市江边卫生院
21.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
2.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弥勒市人民医院
4.弥勒市中医医院
5.弥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弥勒市妇幼保健院
7.弥勒市弥阳卫生院
8.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
9.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
10.弥勒市朋普中心卫生院
11.弥勒市虹溪中心卫生院
12.弥勒市锁龙寺中心卫生院
13.弥勒市东风中心卫生院
14.弥勒市巡检司卫生院
15.弥勒市西一卫生院
16.弥勒市西二中心卫生院
17.弥勒市西三卫生院
18.弥勒市东山卫生院
19.弥勒市五山卫生院
20.弥勒市江边卫生院
21.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弥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9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4人(离休0人,退休474人)。
年末其他人员141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4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单位自有资金开支人员117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39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63,833,47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359,362.98元,占总收入的45.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14,588,836.42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54.28%;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85,276.32元,占总收入的0.3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4,451,855.71元,增长27.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386,276.14元,增长74.9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增加20,389,958.52元,增长5.17%;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4,324,378.95元,下降59.98%。2023年收入比上年增加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了市人民医院建设专债资金1亿元,以及卫健系统人员增加、工资正常晋升等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是卫健局下属单位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71,366,299.61元。其中:基本支出521,235,284.5元,占总支出的67.57%;项目支出250,131,015.11元,占总支出的32.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116,542.25元,增长24.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949,503.90元,增长9.21%;项目支出增加109,167,038.35元,增长77.4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23年收入比上年增加原因:一是卫健系统下属单位人员增加,以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市人民医院建设政府性基金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235,28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143,644.75元,占基本支出的4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091,639.75元,占基本支出的53.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131,015.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95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65,348.94元;综合医院支出101,098.9元;中医(民族)医院支出390,4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875,370.17元;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164,805.72元;乡镇卫生院5,130,029.81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496,227.90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5,423,327.18元;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31,280元;妇幼保健机构1,414,133.9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346,665.39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925,703.13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9,923,050.07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8,0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92,144.2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558,01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1,560,507.31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0,000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957.4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966,528.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05%。与上年相比增加31,888,059.28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卫健系统下属单位人员增加,以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市人民医院建设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6,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党建教育培训开支及锁龙寺中心卫生院代表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20,96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 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费等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569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55,645.31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及卫健系统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44,168.34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45,023.16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支1,165,562.5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548,88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7%。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各种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078,541.28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620,576.4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12,281,772.14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和基本建设经费;
(4)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7,190,341.50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人员经费支出;
(5)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875,370.17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6)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3,159,489.91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单位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3,779,745.34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14个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8)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496,227.9元,主要用于乡村医院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支出等;
(9)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042,544.4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378,905.5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6,204,912.34元,主要用于卫健局下属事业单位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儿童先心病筛查工作及妇幼健康工作经费支出;
(1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0,346,665.39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3)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7,925,703.13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9,520,304.96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费用、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费用、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以及疫情防控其他支出;
(15)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76,400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项目支出。
(16)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92,144.2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部门发展支出;
(17)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558,015.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奖优免补及生育扶持项目经费支出;
(1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76,570.2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监督执法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850,512.0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0)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452,153.7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486.0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2)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60,507.31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及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99,92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999,921.0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1,020.00元,决算为697,18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3,900.00元,决算为658,567.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46%,完成年初预算的3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120元,决算为38,6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4%,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62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1,020.00元,支出决算为697,189.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3,900.00元,决算为658,56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120元,决算为38,6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70,132.58元,下降5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18,295.5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0,264.12元,增长3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20.8元,增长20.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卫健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所以比上年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工作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爱卫办开展巩卫、7个专项行动等爱国卫生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及专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434.49元,比上年增加54,487.25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部门业务工作比上年度有所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3,297,202,518.76元,其中,流动资产1,567,949,801.18元,固定资产578,523,241.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38,397,458.62元,无形资产11,217,617.33元(净值),其他资产1,114,400.2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64,812,448.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07,909.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0平方米,账面原值289,748.9元;处置车辆11辆,账面原值1,976,216.68元;报废报损资产626项,账面原值4,157,631.2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43.94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83,672.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41,21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42,455.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785.9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