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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wfwglj/2024-0000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801000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弥勒市“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弥勒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8.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线上办方便快捷。一是“一网通办”。全市36家市级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共承接省级推送的政务服务事项6,307项,网上事项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98%以上,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85%以上,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75%以上,即办件比例35%以上。截至目前,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共受办理审批、服务办件31,744件。全市“办事通”实名认证自然人用户222,263个,实名认证率40.22%;实名认证法人用户9708个,实名认证率约13%;总办件量1,671,464件,人均办件量3.0247件。二是电子证照应用更广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高频应用场景,不断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目前,我市在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入库电子证照225种、备案电子印章43枚。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截至10月31日,全市28个监管事项部门,认领监管事项969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892条,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覆盖监管事项357项,监管事项覆盖率36.84%,监管数据汇聚量5124条。四是规范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归并政务服务热线,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和“每月一报”制度,目前,对12345热线运行情况分析研判10期,共受办理来电5,878件,按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达95%以上。

2.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一是提升办事便利度。推行多元化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就近办”、推进“5+X”工作日服务)。目前,进驻集中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067项、企业服务事项33项,市政务服务中心受办理审批、服务办件869323件,办结率98%以上,“就近办”136,676件,“预约办”234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办件80,875件,容缺受理59,950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办理办结1件。梳理拓展2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实现异地代收代办、跨空间办理。今年1-10月,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6,965件,办结6,965件,“跨省通办”受理17,778件。创新制定《弥勒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标准》,示范创建3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示范点。二是强化监督促提升,实施窗口单位“码”上监督,引导群众和企业通过静态二维码、窗口评价器等对窗口服务进行现场评价,我市“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2.91%,好评率100%。印发《弥勒市开展政务服务领域“一把手”走流程“嵌入式”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做窗口换位体验活动133次,发现问题60个,解决问题56个,4个问题正在按时序整改,预计12月底完成。选聘的20名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共开展3次监督活动,发现问题3个,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

3.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一是推动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按照“应放则放、应接尽接”“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遵照“乡镇(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市级确定”的程序,梳理、公布《弥勒市乡镇(街道)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其中:各乡镇和太平、福城街道承接市级部门的行政职权68项,弥阳街道承接市级部门的行政职权38项。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修订、公布《弥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39项。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梳理、调整、修订、公布《弥勒市市乡两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共有权责事项7453项。

4.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通过推行电子保函(保单)代替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远程异地评标“三随机”,开展“网上智能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及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截至目前,进场交易工程项目60个,在线开标率100%,远程异地评标率100%,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100%。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0个,成交金额4.249.63万元,资金节约率2.37%。完成34个国有产权、林权进场交易项目,成交金额43,074.92万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1宗,成交金额33,285.66万元,增值资金309.38万元,增值率0.9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弥勒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3.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含非独立核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非独立核算)。分别是:

1.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弥勒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4.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238,163.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8,163.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4,891.98元,增长9.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4,891.98元,增长9.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当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和各项社保支出正常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238,163.56元。其中:基本支出4,238,163.5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4,891.98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当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和各项社保支出正常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4,891.98元,增长9.99%;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38,163.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06,245.98元,占基本支出的8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1,917.58元,占基本支出的1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8,163.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384,891.98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当年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和各项社保支出正常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81,10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2%。主要用于一是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二是维持机构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54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1,55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6,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37元,增长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7元,增长4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为完成营商环境提升工作。上级调研指导和周边县市交流增多,招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指导和周边县市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917.58元,比上年增加36,963.34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2023年进驻大厅部门增加、办事人员增加,导致政务大厅运行的各项费用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政务服务大厅日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维修费、电信服务等运转必要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678,771.47元,其中,流动资产9,905.68元,固定资产666,460.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05.4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6,04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7,136.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4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