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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yjgl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46801000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乡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一般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弥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进一步抓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人员、物资等各项准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弥勒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弥勒市应急管理共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应急救援协调管理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非煤矿山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弥勒市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弥勒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纳入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4.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4万元,占总收入的0.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9.28万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6.66万元,增长58.36%,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62万元,增长30.42%,原因是增加安管和特作培训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7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29万元,占总支出的48.83%;项目支出703.52万元,占总支出的51.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8.34万元,增长53.36%,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27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死亡,增加抚恤金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36.07万元,增长163.05%,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4.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3.5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自然灾害救灾、自然灾害事故预防及应急管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86.96万元,增长54.85%,主要原因是增加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0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救灾资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7.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75%,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1.7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25%,完成年初预算的49.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督查、检查工作减少,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25万元,下降64.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3.5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8万元,下降19.54%主要原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督查、检查工作减少,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34.29%,主要原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督查、检查工作减少,支出减少。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督查、检查工作减少,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主要用于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8万元,比上年减少17.20万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是减少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支出办公费、劳务费、公务用车使用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勒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252.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87万元,固定资产66.1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4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