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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341-42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201000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弥勒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弥勒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更名为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弥勒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受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对涉及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职能转变。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弥勒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疫情防控新10条落实到位。2022年12月7日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科学精准落实“新十条”优化措施,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深化医改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一是制定下发了《弥勒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工作的通知》(弥医改〔2022〕1号)。二是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根据省州要求,结合弥勒实际,8月,弥勒市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弥勒市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委员会,覆盖弥勒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15家乡镇卫生院(含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11月18日印发了《弥勒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省级平台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政策,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效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机制,切实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提高村级用药优先选择权,扩大偏远地区药品配备数量。 

  3.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推动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弥勒市中医医院已通过三级医院省级评审,云南省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心于2022年6月组织专家对弥勒第一医院申报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二是实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创建云南省甲级卫生院标准的巡检司、西一卫生院,创建国家基本标准的西三、江边、东山卫生院已通过复审和公示。目前,我市14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中心均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标率100%。9家达到云南省甲级卫生院标准,竹园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022年建设的12个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已建成,并通过省、州、市验收,其中朋普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属于省级项目,其余救治站均属于州级项目,目前除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的14家基层医疗机构心脑血管救治站已投入使用,1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创建慢病管理中心,并通过州级验收。 

  4.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免疫规划、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四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五是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逢血必检”、“逢孕必检”措施,不断强化高危人群检测。              

  5.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市人民医院建设情况。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段,于2016年9月23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部分室内砖砌体和部分室外绿化景观及样板间等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亿元。2022年主要推进工作为完成一标段下沉式非机动车停车场、PCR实验室建设;完成二标段的感染楼、污水处理站等工程建设,同时完成感染楼、PCR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感染楼的及时完工,为我市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聘请广州南方医大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弥勒市人民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和《弥勒市人民医院开业整体推进方案》编制,并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研究通过;聘请第三方审核单位对市城乡投已完工程量开展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设计单位完成《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与市城乡投洽谈解除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工作,并拟定《关于解除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的框架协议》;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一公司、中国建筑集团、中恒铭星(中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恒铭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就项目进行洽谈交流,目前双方正在友好洽谈中;医院现有编制171个,已招聘就位124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正高4人,副高11人),目前在外进修学习人员约100人,任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任医院党委书记,同时聘请原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邵庆华担任医院院长。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情况。截至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300万元,预计2022年可完成固定资产35300万元;截至11月,完成招商引资省外协议资金0.8亿元、省外到位资金0.15亿元。 

  6.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人才三十条措施。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红办通〔2021〕69 号),结合弥勒实际,印发《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进一步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解决弥勒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紧缺问题,保障“健康弥勒”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做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安置工作。2022年,我市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11人,目前已完成聘用相关手续。三是加强基层医技人员培训,选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进行为期3个月的技术指导、教学培训。 

  7.全面推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服务管理,实施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扎实做好奖励保障等政策的衔接,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每年对我市计生特殊家庭(含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进行慰问。二是开展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目前全市有18家托育机构,2所托育一体化机构,13家托育机构正常营业,11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全市的托位数约1632个,全部属于社会办托育机构。三是开展我市“智慧助老”宣传活动,在医疗机构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绿色通道,同时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就医服务。四是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家。弥勒第一医院医康养中心2022年1月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第二批全国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 

  8.持续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9.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全年召开党工委会议8次、党组会议21次、行政领导班子会议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第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工委、党组成员按照要求讲廉政党课,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要点,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深入治理行风,以创建“阳光卫健”为抓手,扎实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三是扎实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今年开展医疗乱象整治以来,发现问题2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完善相关制度1条。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与纪检组、医保、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医疗秩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防治艾滋病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9人(离休0人,退休1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8,137,28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37,280.31元,占总收入的98.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47,474.10元,下降7.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47,074.10元,下降6.58%;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00,400.00元,下降37.5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收入减少以及业务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1,734,164.09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2,834.63元,占总支出的37.70%;项目支出19,771,329.46元,占总支出的62.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05,528.27元,下降14.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5,088.50元,增长7.80%;项目支出减少6,370,616.77元,下降24.37%;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以及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2,834.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12,305.62元,占基本支出的9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0,529.01元,占基本支出的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71,329.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1,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5,110.24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76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0,731.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400,858.6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205,770.46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725,685.11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688,908.62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940,5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38,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99,053.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3%。与上年相比减少5,140,238.51元,下降14.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主要用于2022年党建教育培训开支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5,25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单位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费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85,822.90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2,135.92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2080801死亡抚恤支42,744.00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死亡人员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56,26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7%。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各种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514,693.71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466,862.8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1,611.37元,主要用于乡村医院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支出等; 

  (9)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400,858.66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205,770.46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725,685.11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费用、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费用、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以及疫情防控其他支出; 

  (12)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688,908.62元,主要用于医疗废弃物收转运项目建设支出。 

  (16)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940,50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奖优免补项目经费支出; 

  (1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3,716.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0,400.0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爱卫办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19 )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59,255.2 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0)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38,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及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卫健局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698元,支出决算为34,62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779.4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4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8,698元,支出决算为34,62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77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局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811.27元,下降6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586.27元,下降4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225.00元,下降85.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局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工作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爱卫办开展巩卫、7个专项行动等爱国卫生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及专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0,529.01元,减少17,675.21元,下降2.65%,我单位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526,959.30元,其中,流动资产745,058.08元,固定资产9,841,341.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940,559.6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58,648.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4,05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2,6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2,6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