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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350-08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101000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主管部门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4名,设院长1名。主要职责为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康复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卫生室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乡村(社区)医生的培训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管理  

  (1)急诊抢救室。 2022年共抢救危重患者16人。  

  (2)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技能考核。  

  (3)严格执行医疗安全防范制度,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年内无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  

  (4)今年我院和市中医医院签订帮扶协议,从2023年4月开始,市中医医院定期安排医生到本院中医科坐诊,中医治愈患者较上年增加明显,取得成效显著。  

  (5)坚持执行对危急重病人先救治后收费。  

  (6)自2022年1月至12月止,门诊人次为84115人次。住院病人2368人次,业务收入858.46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2022年我院管理孕产妇458人,产妇360人,活产婴儿358人,住院分娩活产358人,住院分娩率为100%;产妇建册355人,保健覆盖率为99.16%;系统管理349人,系统管理率为97.49%;全年筛出高危孕产妇282人,高危筛出率为61.57%;高危孕产妇管理282人,高危管理率为100%。筛出的高危产妇全都住院分娩,高危住院分娩率为100%。当年无孕产妇死亡。  

  儿童保健工作。2022年全年我院管理辖区内有活产婴儿358人,均已做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7岁以下儿童3711人,5岁以下儿童数2344人,3岁以下儿童1262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3546人,保健管理率为94.0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1194人,系统管理率为94.61%,0-6岁儿童先心病筛查1434人,筛查率为38.03%。0-6岁儿童眼保健筛查并录入3353人,筛查率为88.92%,2022年在新哨中心校协助支持下,新哨幼儿园体检工作我们下到各社区幼儿园,达到全镇覆盖,今年幼儿园共体检1591人。全年高危儿童管理309人,高危筛出率8.19%,管理率为100%,5岁以下儿童死亡2例,死亡率为5.59‰。  

  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阻断工作。2022年本院初筛检测中孕产妇HIV0例,TP抗体初筛1例,孕产妇乙肝检测阳性3例。2022年乙肝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管理14例,9人已结案。  

  预防接种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0-6岁儿童一类疫苗接种7873针次,接种率达95%以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4532人,建档人数4532人,体检3711人,完成健康规范管理3711人,规范管理81.88%。  

  高血压患者者管理。2022年1-12月高血压累计建档4166人,首诊测血压34373人,随访人次达24796人次,体检人数累计4036人,规范管理率达94.17%,均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2022年1-12月糖尿病累计建档1232人,血糖监测31381人,随访人次达7192人次,体检人数累计1189人,规范管理率达90.77%。均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2022年1-12月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上报367人,体检255人,随访1541人次,规范化管理255人,均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在管患者治疗率及居家病情稳定率均达到上级要求。  

  居民健康档案。2022年我院当年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累计44506份,纸质建档率89.9%,电子档案录入累计44506份,电子建档率为89.9%。  

  3、疫情防控。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我院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带领全院职工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全年共为辖区群众接种新冠疫苗24457剂次,采核酸咽拭子86118人次,转运集中隔离人员103人。 2022年11月30日,新哨镇发现两例新冠阳性人员,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新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支部带领全院职工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完成了此轮疫情处置任务。2022年,按照市卫健局安排,我院党支部发出号召,先后派出20余人次支援金平、河口县、泸西县及我市竹园镇、弥阳街道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多次派出医务人员参加昆明市长水机场转运入境人员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院长办公室、副院长办公室、院办公室、财务室、医保办、库房、药房、收费室、内儿科、医技科、妇外科(包含妇科和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医技科(包含化验室、B超室、放射科)、公共卫生科(包含防保组、老年人健康管理、妇幼健康管理、重精健康管理、慢病健康管理、卫生健康管理、档案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813,69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7,483.37元,占总收入的42.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841,116.7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2.5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5,096.36元,占总收入的5.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96,374.04元,增长12.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4,247.98元,下降8.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675,525.66元,增长23.38%;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85,096.36元,增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医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79,633.51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6,684.79元,占总支出的77.48%;项目支出3,552,948.72元,占总支出的22.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52,723.76元,增长10.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95,505.28元,增长17.21%;项目支出减少342,781.52元,下降8.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人员开支增加,;项目经费未及时结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26,684.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96,205.22元,占基本支出的42.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30,479.57元,占基本支出的57.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2,948.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明细: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864,952.1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616,456.5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8,640.0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2,9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在本年重点工作中详细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5,996.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89%。与上年相比减少300,101.22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未及时结算,导致项目经费结转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16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3,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595.00元;抚恤支出的死亡抚恤支出372.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57,84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3%。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支出3,672,477.63元,公共卫生支出2,687,996.58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7,371.5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我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21,194,402.77元,其中,流动资产8,806,427.46元,固定资产12,387,975.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6,850,982.8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37,030.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4,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