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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351-99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0701000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康复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对所属(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2022年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弥勒市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重视卫生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中心内医疗质量和就诊环境,积极探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制定科室《护士长岗位职责》《护士岗位责任制》,创造真诚的爱心服务环境,把患者当成自己的亲人。实行弹性排班制度,增加高峰时间段、薄弱时间段的护士人数,保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确保优质护理工作落到实处。 

  2.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3.2022年紧紧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引,根据《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加强中心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和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争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努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设有全科(内、外、妇、儿、中西医结合科和中医科)、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室、妇幼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和药房(中、西医药房)等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1.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1,922,078.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1,362.76元,占总收入的25.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6,205,780.1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3.9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4,935.11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52,915.78元,增长54.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009.06元,增长3.93%;事业收入增加7,435,971.61元,增长84.79%;其他收入增加104,935.11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款收入增加。事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预防接种疫苗收入增加。 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收到云南启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慈善捐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22,941.71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9,647.43元,占总支出的86.05%;项目支出3,003,294.28元,占总支出的13.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802,545.46元,增长83.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53,530.21元,增长82.17%;项目支出增加1,449,015.25元,增长93.23%;支出合计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医疗支出疫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19,647.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1,763.18元,占基本支出的2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77,884.25元,占基本支出的7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3,294.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支出功能类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636762.41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经营活动费用支出。 

  (2)支出功能分类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59737.78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等; 

  (3)支出功能分类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811794.09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 

  (5)支出功能分类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2829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 

  (6)支出功能分类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0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项目支出。 

  2022年具体开展工作情况:1、做好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继续充实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顺利完成2022年基本公卫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各项工作完成。 

  2、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上级指导,顺利完成各项医疗服务等工作任务。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心领导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计划,结合中心实际,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医保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3,696.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06%。与上年相比增加889,546.76元,增长16.58%,增加原因为基本公卫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52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937,84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5%。 

  (1)210030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出3244361.66元,主要用于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工会经费支出等;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59737.78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等;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811794.09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6953.3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3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 

  (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6328元,主要用于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无变动;我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4183515.6元,其中,流动资产5004289.94元,固定资产9179225.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32099.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89496.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