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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557-09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干部保健工作和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弥勒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有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中央和省州安排部署,及时组建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市委专题会议3次、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1次、视频调度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基层干部、志愿者、物业服务人员等力量,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及“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防控措施,抓好源头管控,做好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入弥返弥人员及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管控,取得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零的好成绩,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自主研发的“红河防疫二维码”和“疫情管控APP”两个疫情防控软件得到州疫情指挥部认可并在全州推广应用;8名医务工作者逆行出征驰援湖北咸宁,53家爱心企业、商户及1639名社会各界人士捐赠资金2300万元,94家爱心企业、商户,59名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物资价值307万元,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及时出台稳定经济运行16条措施,抓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各项工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最大限度减少和对冲疫情影响,全市经济经受住了严峻考验;575名志愿者参积极与新冠肺炎灭活疫苗Ⅱ期临床试验,为新冠疫苗的研发提供了有力保障。先后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及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

  2.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位。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4.56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38174人,履约率100%。二是大病集中救治到位。罹患30类36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率达100%。免费为37名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了复明手术。三是慢病规范管理服务到位。“四种慢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签约率、履约率均达100%;四是开展市级专家下乡提质服务。抽调市级专家51人,组成14支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作战小分队,进村入户对12个镇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人群进行了家庭医生签约及特殊病慢性病诊断服务。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医疗设施保障到位。完成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建设达标和保障服务工作。六是 “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落实到位,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38%。

  3.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快速推进。通过积极申报,争取到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已完成大部分外墙装修、部分室内装修及部分室外绿化等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9亿元,已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01人。《弥勒市人民医院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送审稿)》、《弥勒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面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定向招聘方案(草案)》已经市委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

  4.分级诊疗制度稳步推进。按照《弥勒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小病基层治、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村委会)”的就医模式逐步形成。

  5.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共清除各类垃圾2791.13吨;新建、改建城市公厕12座,农村公厕149座,清除学校旱厕110座,127座城市公厕均达到“三有三无”标准;新建、改建公共洗手设施1053座;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831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3份,关停无证照经营单位6户,城区和重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达标率100 %;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87家次,检查市场内经营户2823家次,检查发现问题253项,整改率90.12%;累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90家,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重点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了每天消毒两次,进人公共场所人员严格执行体温测量、扫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规定,在18家宾馆酒店和1家电影院试点推行卫生清洁消毒全过程可视化,做实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公开透明、操作规范,进一步提升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提高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率,实现卫生监督关键环节可检查、可追溯、可监管;在《弥勒新闻》、《弥勒周末》及弥勒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刊播“六条新风尚”标语累计535条次;各单位开展“六条新风尚”宣传10653次;共467家单位设置了1312个“保持一米距离”提示牌或提示标识;制作发放“分餐公筷”宣传展板3000份;创建了162个无烟医疗卫生机构、165所无烟学校、14个无烟政府办公楼和5家无烟企业;健康教育专栏节目《健康面对面》和《健康之声》以每周7次的频率播出;各单位部门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大屏滚动播放公益宣传片1549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2802条;农村“大喇叭”、智慧音箱播放专项行动音频宣传2890次;深入开展宣传“六进”活动,累计宣传515场次,共125499人参与;累计向群众发放倡议书35832份,宣传品178273份;利用内网平台累计宣传620次,学校组织相关主题宣传3012次;146家市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驻弥省州属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工间操制度;共兑换健康消费券18.63万元;清理土地权属关系1232.929亩,修缮围挡16950米;出动警力3758人次,警车482辆次,警摩624辆次,全面开展城区重点路段和重点片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169起,完善城市数据交通,共新划道路交通标线33000多平方米,清除旧标线4500平方米,覆盖旧标线2505平方米,路口渠化33个;完成13个路口112套电子警察的安装、37个路口82个电子警察基坑开挖建设、119处立杆建设;完成53个信号灯基坑开挖建设、164处立杆建设、104处布线、18个路口72套信号灯设备的安装;完成3个“违停抓拍球”基坑开挖建设工作,10个“违停抓拍球”安装,45处管道开挖;完成123个标志标牌基础开挖建设和浇筑、99块标志标牌的设置、1866.7米非机动车隔离栏安装。

  6.传染病救治能力及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稳步推进。市中医医院于2020年11月6日启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日检测能力为600人份;弥勒第一医院已完成核酸实验室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工作,等待省级专家确认,确认后新冠病毒核酸日检测量预计可达到1万人份;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试验室正在改造中。弥勒市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新建的市人民医院内新建4间负压病房、2间重症ICU、PCR实验室等)已开工建设。

  7.艾滋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实现“三个90%”和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为目标,认真落实防治艾滋病各项措施,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达90%,抗病毒治疗达90.91%,治疗有效率达98.4%,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100%,母婴传播率为0。

  8.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7.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70,753,866.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322,688.04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31,178.50元,占总收入的0.45%。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711,354,605.02元,增加12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②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资金;③市人民医院投入基本建设资金;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加大卫生健康投入;⑤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59,414,984.01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6,726.14元,占总支出的2.72%;项目支出738,768,257.87元,占总支出的97.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636,161.44元,增加35.1%,增加原因是市人民医院人员增加,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23,773,339.92元,增加原因是①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600,000,000元,②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资金95,000,000元,③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资金11,000,000元,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加大卫生健康投入;⑤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46,726.1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36,161.44元,增加35.1%,增加原因是市人民医院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43,809.01元,占基本支出的96.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2,917.13元,占基本支出的3.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8,768,257.8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23,773,339.92元,增加原因是①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600,000,000元,②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资金95,000,000元,③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资金11,000,000元,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加大卫生健康投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83,805.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3%。与上年对比,增加30,978,322.86元,增幅103.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资金11,000,000元,以及市人民医院增加人员30人,人员经费增加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加大卫生健康投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2020年党建教育培训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1,51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费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350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85,530.76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81,30.88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565.8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36,93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198,93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1%。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各种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317,197.4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 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3)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541,549.7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18,799,293.94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和基本建设经费;

  (5)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5,22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6)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53,728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支出等;

  (7)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114,432.07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266,959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9)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4,412,990.15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费用、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费用、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以及疫情防控其他支出;

  ( 10 )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3,169.36元,主要用于医疗废弃物收转运项目建设支出。

  (11)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99,510.99元,主要用于中医药资源普查项目支出;

      (12)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4,958,469.8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奖优免补项目经费支出;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3,200.0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84,152.0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98,194.3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0,712.00元,主要用于国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支出;

  (17)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60,160.00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及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600元,支出决算为77,613.47元,完成预算的6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392.47元,完成预算的37.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221.00元,完成预算的301.8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但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不足,下属单位爱卫办因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年度间各级专家莅临指导、督查较多,故接待费用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0,437.45元,下降3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060.45元,下降6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623.00元,增长187.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但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原因是下属单位爱卫办因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年度间各级专家莅临指导、督查较多,故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92.47元,占53.33%;公务接待费支出36,221.00元,占4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392.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392.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6,2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2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工作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下属单位爱卫办因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年度间各级专家莅临指导、督查。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917.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14.65元,增加了0.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机关业务量增加,经费开支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6,561,183.48元,其中,流动资产23,089,843.94元,固定资产13,471,339.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55,948.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08,099.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0,4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561183.48 

23089843.94 

13471339.54 

10634653.54 

704774 

 

213191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