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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wjj/2025-0008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卫健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201000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街道)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弥勒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弥勒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弥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更名为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弥勒市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受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对涉及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弥勒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职能转变。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弥勒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着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市始终保持低风险地区,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市疫情指挥部工作机制,将市指挥部原有14个工作组优化整合,调整后,市指挥部下辖10个工作组,在指挥部各工作组之下设立相应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指挥部专题会议18次,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2.强化境外入弥返弥人员排查管控。3.强化国内重点地区入弥返弥人员排查管控。4.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任务。5.着力提升核酸检测能力。6.强化医疗防护应急物资储备。医疗防护应急物资储备到达满足30天的要求。7.强化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8.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实施了《弥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弥勒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方案和弥勒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方案,累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等应急演练6场次。9.设置交通查缉点,严防疫情输入。10.组建“强边固防突击队”积极参与强边固防。 

  2.着力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1)着力推进市人民医院项目建设。市人民医院完成大部分的外部装修和室外绿化等工程建设,正进行室内普通装修、特殊科室装修、人才招聘和引进、设备采购等相关工作,已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9名,聘任原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邵庆华担任院长,同时,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在外进修学习人员93人,其中在省级三甲医院进修70人、红河州人民医院4人,规培17人,读研2人,其余人员分期分批外出进修学习。

  (2)着力推进“常消毒、众参与”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二是加强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众参与。                                            

  (3)分级诊疗制度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小病基层治、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村委会)”的就医模式逐步形成。 

  (4)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药品全部在省采购平台采购,2021年1-9月共使用药品7173.25万元,让利群众1075.98万元。 

  (5)着力抓好医疗机构提质达标建设。市中医医院通过云南省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验收,市妇幼保健院晋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通过现场评审,基层医疗机构1个心脑血管救治站和7个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通过州级验收。制定下发了《弥勒市2021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截至目前有1个中心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6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甲等标准,4个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6)扎实抓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2021年1—10月,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车辆8214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及卫生监督协管员12626人次,检查各类监管对象场所13289户次,各类监管对象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受理投诉举报16起,调查处理率和反馈率均为100%;查处卫生违法案件144件,罚款25.09万元。其中一般程序34件,简易程序110件。 

  (7)完成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安装。完成学校、景区景点、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自动体外除颤仪(AED)50台安装,培训操作人员537名。 

  (8)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工作稳步推进。

  (9)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二是组织实施惠普托育服务行动。认真做好全市托幼机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市托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托育机构注册、备案工作;全市已有5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四家托育机构申报国家扶持项目,2家托育机构正在新扩建。 

  (10)艾滋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认真落实“逢血必检”、“应治尽治”等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 

  (11)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共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1033例,发病率为181.20/10万,发病数较2020年同期(986例)上升4.77%,死亡23例(均为艾滋病),较2020年同期(38例)下降39.47%,死亡率4.03/10万,病死率47.91%。全市累计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2209例,发病率387.48/10万,发病数较去年同期(1417例)上升55.89%。二是共接收到传染病预警短信142条,较2020(162条)下降12.34%。三是调查处理0起突发事件。四是结核病防治规划与学校结核病防控能力得到加强。五是消除麻风病危害防治成果不断巩固。全市现有监测病例75人,现症病人12例,连续2次对全市12个乡镇14个卫生院进行麻风专业知识、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培训,累计42次对乡镇进行麻风病可疑症状监测进行督促指导。六是疫苗针对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全市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100%,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扩大国家免疫规划14种常规免疫接种率均达到了95%。七是慢性病防控稳步推进。截至9月30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6.14%、高血压患者健康规范管理率76.5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规范管理率76.28%;肿瘤随访登记录入肿瘤系统359例。八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日趋完善。全市无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源性疾病病例680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90例,发病率126.4/10万,无死亡病例。 

  (12)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弥勒市医疗废物转运站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3.着力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和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 

  2019年新哨镇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乡镇,目前正在提升巩固。2020年,东山镇、虹溪镇被全国爱卫办纳入创建周期,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正在推进中。2020年我市除弥阳街道办事处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外其他11个乡镇全部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弥阳街道办事处和东风农场管理局不属于创建范围)目前,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个。 即: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科、防治艾滋病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药政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38人。其中:行政编制 16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 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3人)。 

  离退休人员12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2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384,75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84,354.41元,占总收入的97.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400.00元,占总收入的2.63%。 比上年度减少740,369,112.13元,原因是,①减少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②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资金,③减少了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资金,④市人民医院今年独立做决算,收入不在卫健局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7,239,692.36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097,746.13元 ,占总支出的 29.80%; 项目支出 26,141,946.23元 ,占总支出的 70.2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比上年减少722,175,291.65元,原因是①减少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②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资金,③减少了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资金,④市人民医院今年独立做决算,支出不在卫健局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97,746.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48,980.01元 ,主要原因分析:市人民医院今年独立做决算,支出不在卫健局核算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429,541.91元,占基本支出的93.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8,204.22元,占基本支出的6.0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41,946.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2,626,311.64元,主要原因分析:①减少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②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资金,③减少了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资金,④市人民医院今年独立做决算,支出不在卫健局核算。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400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50,807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5,05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118,053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167,740.3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571,939.91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467,922.02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314,83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3,3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6,439,292.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85% 。 与上年对比减少24,544,513.15元,减少40.24%,减少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今年独立做决算,支出不在卫健局核算以及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主要用于2021年党建教育培训开支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1,31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单位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费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60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918,851.76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7,674.72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347.03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780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死亡人员抚恤费增加部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887,77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1%。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383,717.63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798,926.8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疫情中央支援补助对口支出; 

  (4)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5,054元,主要用于乡村医院补助、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支出等; 

  (5)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118,053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167,740.3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7)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7,571,939.91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费用、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费用、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以及疫情防控其他支出; 

  (8)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467,922.02元,主要用于医疗废弃物收转运项目建设支出。 

  (9)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314,83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奖优免补项目经费支出;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01,101.6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8,883.7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14,609.7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3)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31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及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115,400元,支出决算为 93,431.69元,完成预算的8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365.69元,完成预算的 52.2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066.00元,完成预算的345.7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健局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5,818.22元, 增长 2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 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973.22元, 增长3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45.00元, 增长7.8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防控下乡督导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以及爱卫办开展巩卫、7个专项行动等爱国卫生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及专家产生的接待费增加,导致决算数超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65.69元,占58.19%;公务接待费支出39,066.00元,占4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4,365.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54,365.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开展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39,0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39,0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完成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工作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爱卫办开展巩卫、7个专项行动等爱国卫生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及专家产生的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204.22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4,712.91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8,485,607.61元 ,其中,流动资产6,556,349.96元 , 固定资产10,105,397.31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1,823,860.34元 , 无形资产 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75,575.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65,942.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485607.61

  6556349.96

  10105397.31

  8852616.2

  2961.47

   

  1249819.64

   

  1823860.3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610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