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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648-39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干部保健工作和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市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弥勒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步推进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多渠道融资,确保项目顺利推进。(2) 在坚持公立医院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同品牌医院或医疗管理集团合作办医,切实解决医院管理团队和医技人员缺乏问题。 

  2、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完成市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按照《弥勒市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院长选聘等工作,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二是抓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完善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切实抓好医疗联合体的建设,引导市级医疗资源下沉,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服务。三是抓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强化对药物配送企业监督,保障基层和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供应。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中医药,大力扶持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将更多成本合理、疗效确切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着力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紧紧围绕弥勒市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贯彻落实,重点执行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的落实,确保贫困患病群众得到精准的救治和保障,不让一名贫困患病群众在脱贫路上掉队,为全市脱贫攻坚作出应有的贡献。 

  4、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和能力建设。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种卫生计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 

  5、着力抓好卫生监督、基本公卫等相关工作。着力抓好好基本公卫、妇幼保健、防治艾滋病、医疗安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XX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5,968,083.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68,083.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0,005,48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0,564.70元,占总支出的50.03%;项目支出14,994,917.95元,占总支出的49.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减少2254.43万元,减少42.9%,原因是上年支出数中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10,564.70元。比上年度减少26,249,235.3元,原因是上年支出数中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94,917.95元。比上年度增加3,704,817.95元,原因是今年的项目收入因工作需要比去年增加,所以支出也比去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880.99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40,5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2,66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660,072.08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76,267.07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7,88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90,489.01元;计划生育服务1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28,308.8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7,291,86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元。 

  开展工作情况: 

  1.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稳步实施。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弥勒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有序推进,取消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的行政级别。 

  2.规范药品采购配送机制,切实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一是全市1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政策。二是取消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区域划分,基层医疗机构可供选择的药品配送企业由原来的3家增加到15家,制定实施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有效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监督考核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取消村卫生室不得使用非基本药物的限制,将村卫生室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数量和销售额比例从20%调整到45%,提高村级用药优先选择权,切实保障了村卫生室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用药需求。 

  3.分级诊疗制度稳步推进。按照《弥勒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基层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05%。 

  4.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以重点人群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着力提高签约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签尽签”,2019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17784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签约服务人数41211人;二是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应治尽治。罹患26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为1175人,集中到市级定点医院累计救治的人次数为839人次,病情平稳无需集中救治的大病患者均纳入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大病救治率达100%。免费为60名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了复明手术。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市内所有定点医院就诊,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行“一站式”决算。 

  5.扎实抓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打击非法行医。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466人次,车辆194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93户次,立案处罚4起,没收非法行医使用的药品、器械40件,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案件4件。二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共监督检查学校49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4份 ;三是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1家,检查二次供水设施49个;四是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监测工作。对仅有的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合格率100%。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工作有序推进。将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边卫生院、巡检卫生院的财务纳入弥勒市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管理,累计纳入集中管理的医疗机构已达5家。 

  7.扎实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州要求,5月15日至7月5日,在全市18家公立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梳理排查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仪器等采购和使用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16个,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16个,新建管理制度14个。 

  8.心脑血管疾病救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弥勒第一医院继2018年12月在全州首家通过中国胸痛中心(基层版)认证的基础上,卒中防治中心顺利完成省级卒中防治中心专家现场核查工作。 

  9.认真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虹溪、竹园、朋普3个中心卫生院通过州级复审,达到甲等,巡检司、西二、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州级初审。 

  10.认真落实防治艾滋病工作措施。按照《弥勒市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6--2020年)》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认真做好监测检测工作。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就诊和住院病人全面开展艾滋病病毒咨询检测,全市2019年1-11月累计筛查170920人次,完成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30.73%。二是积极开展抗病毒治疗工作,尽早治疗,应治尽治。全市艾滋病抗病治疗有效率为96.9%%。三是认真开展综合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作用,有效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阳性产妇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100%,阳性孕产妇及婴儿抗病毒服药率达100%。 

  1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组织人员采取上街设点、进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义诊、咨询、健康体检、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和以村、乡镇、城区及公园327块固定健康宣传牌为宣传载体(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三减三健”知识宣传,全市共组织开展116次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健康知识宣传资料20.5万份,居民健康意识、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 

  12.修改完善了《弥勒市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合同》,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待市人大审定后重新签订。 

  13.全面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一是各专业组牵头单位有序开展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二是按要求完成单位责任片区卫生清扫工作,开展单位责任片区卫生清扫24次,较好的完成了清扫任务;三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者服务活动。四是认真做好卫生乡镇、村创建工作。2019年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2个、省级卫生村11个,目前,已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14.积极争取市人民医院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进一步解决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融资难问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5,482.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减少2,254.43万元,减少42.9%,原因是上年支出数中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49,24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费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53.16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896,479.97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第一医院改制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5,894.12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195.52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14,620.00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956,23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7%。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各种项目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526,633.97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 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880.99元,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3)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542,043.9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3,142,368.05元,主要用于市人民医院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支出; 

  (5)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40,500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6)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2,660元,主要用于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补助支出等; 

  (7)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660,072.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76,267.07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9)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7,88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补助支出。 

  (10)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90,489.01元,主要用于中医药资源普查项目支出; 

  (11)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计生家庭发展专项支出; 

  (12)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28,308.8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等奖优免补项目经费支出;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3,150.1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79,892.3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87,233.51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7,291,86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乘坐公交车补助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支出; 

  (17)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及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2,500元,支出决算为128,050.92元,完成预算的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452.92元,完成预算的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98.00元,完成预算的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尽量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133.72元,增长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108.52元,增长1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74.80元,下降38.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支出数并入我局,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452.92元,占90.16%;公务接待费支出12,598.00元,占9.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452.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452.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完成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计生办工作人员上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602.48元,比上年减少29,070,013.15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包含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医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财政又按比例下达指标拨给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补助支出,而2019年度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收入不再全额上缴,只是上缴财政统筹部分,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就比2018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卫生健康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部门资产总额29,505,234.86元,其中,流动资产28,841,994.86元,固定资产663,2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23,905.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000,221.46元,固定资产减少3,276,315.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505,234.86 

28,841,994.86 

663,240 

 

14067.17 

 

649172.8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7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