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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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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65654-56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康复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对所属(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弥勒市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机构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重视卫生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中心内医疗质量和就诊环境,积极探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制定科室《护士长岗位职责》、《护士岗位责任制》,创造真诚的爱心服务环境,把患者当成自己的亲人。实行弹性排班制度,增加高峰时间段、薄弱时间段的护士人数,保证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确保优质护理工作落到实处。 

  2.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配合国家今后推进医改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减少“少生病”的重大举措。 

  3.2019年将紧紧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引,根据《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加强中心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和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争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努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6人,主要是聘用人员工资。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428,135.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2,732.74元,占总收入的51.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095,402.64元,占总收入的48.5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52,556.45元,减少0.05% ;财政补助收入与上年数相比减少元541,300.96元,减少11.1% ;事业收入与上年数相比增加488,744.51元,增加13.55%;其他收入减少0元,减少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款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增加原因主要为预防接种二类疫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627,649.31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579.38元,占总支出的90.32%;项目支出835,069.93元,占总支出的9.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 141,636.73元,减少1.6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2,579.38元。上年对比增加206,884.11元,增长2.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5,069.93元。 

  具体项目开支:(1)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23,096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等;(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10,746.93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47.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4)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及市级补助支出; 

  2019年开展工作情况:做好的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19年中心继续充实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截止12月31日完成纸质档案建档20183人,建档率85.2%;电子档案23188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7.9%。 

  2、健康教育:印刷健教资料12种以上,累计登记发放数量3.3万份;影像资料6类;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4个,每2月更新1期,全年共更新18次。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2次,受益群众2000余人;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4次,受益群众1500人;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累计受益人次971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75%,健康教育接受率达55%,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心领导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计划,结合中心实际,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不定期的对科室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相关知识及信息管理平台操作的培训,提高乡医的操作技术及业务水平,能做到“随手可签”,熟悉操作流程。对乡医的管理还不够严谨,部分工作有所疏漏。截止2019年底,辖区常住居民23890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3188人,签约4192人,签约率17.54%。 

  4.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目前配备药品295种,其中:基本药物242种,非基本药物53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82%。中心所有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2019年1-12月份西药、中成药销售总额为216.28万元。其中:基本药物189.84万元,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为87.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2,246.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53%。 

  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341,787.03元,减少7%,主要原因: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32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327.5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04,91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8%。 

  (1)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3,134,696.2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工会经费支出等;  

  (2)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2,92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 

  (3)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23,096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支出等;  

  (4)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10,746.93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1,047.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项目及其他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等;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2,233.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及市级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相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相同,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730,599.81元,其中,流动资产1,680,920.99元,固定资产5,049,678.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14,548.7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4,038.62元,固定资产减少1,778,587.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30599.81 

1680920.99 

5049678.82 

3774677.82 

 

 

127500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