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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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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中医医院于1983年4月经弥勒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政府主办的全民所有制公益、非盈利性、差额补助的医疗福利事业单位,该院承担着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教学、患者急救、临床医疗健康服务等职责。建院30余年来,医院在规模管理技术设备人才培养及效益等方面有了飞跃发展,被评为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县级文明单位;被列为云南中医学院、红河卫校教学实习医院、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新农合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人寿保险定点医院、县公安交通事故伤定点医院。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2、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做足中医特色,加强中医药团队建设
3、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落实各项改革要求
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
5、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6、加强重点学科的建设
7、继续做好等级医院建设各项工作
8、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机制
9、继续狠抓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认真组织落实好《医院三年发展战略规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弥勒市中医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1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86人,主要是合同制人员。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7,901,56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03,784.98元,占总收入的8.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61,764,470.60元,占总收入的90.9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3,310.87元,占总收入的0.3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减少180,450.02元,事业收入增加12,633,438.8元,因为医院退休人员增加,故财政拨款减少,医院业务量扩大,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故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4,184,761.34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11,293.34元,占总支出的99.42%;项目支出1,073,468.00元,占总支出的0.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0,415,034.64元,项目支出减少414,368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工作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中医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111,293.34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30,415,034.64,主要原因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人员支出方面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中医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3,468.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414,368,主要原因为项目工作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如: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公共卫生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稳步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4,142.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与上年对比减少238,682.0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2,27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91,868.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中医医院部门资产总额1,123,551,408.51元,其中,流动资产691,370,317.94元,固定资产418,505,556.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017,472.82元,无形资产1,658,060.9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248,143.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5,041,732.57元,固定资产增加398,389,57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99,702.74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中医医院设置机构1个,编制病床299张,实际开放600张,门诊部设有门诊室22个,18个临床科室,重点专科5个,医技科室4个,职能部门16个。
2、主要工作职能。
作为弥勒市唯一的一家公立医院,我们将继续弘扬“艰苦奋斗、悬壶济世”的精神,秉承“维护公益、精准服务、诚信至胜”的经营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护理服务,为“创建滇南地区中医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三级医院”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我院收入合计177,901,566.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03,784.98元,事业收入161,764,470.60元。支出合计184,184,761.34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11,293.34元,项目支出1,073,468.0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经济效益
2019年1月至12月门诊患者共计360225人次,门诊收入5955.49万元;住院患者24848人次,手术患者3901人次,住院患者平均住院日7.3天,住院收入10193.79万元,医疗收入总计16149.28万元。
2、社会效益
医院的社会效益是医院的生命线。医务人员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对待患者一丝不苟的责任心,热情、温暖的服务态度,清洁、优美的医疗环境等,都得到了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大部分患者能满意、健康出院。
3、行政效能:
高效的行政效能,是满足临床工作的现实需要。行政部门为临床科室提供高效的工作指导、服务,特别是在学科发展、科室运营、科学管理等方面给予专业化的工作指导、政策咨询、管理支持等服务,让临床科室专心致志投入临床服务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