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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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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主管部门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设院长1名。主要职责为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中医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康复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卫生室的管理和技术指导以及乡村(社区)医生的培训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妇幼健康管理
1、年初实施“关爱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及时开展“关爱妇女儿童行动”的自查工作,2019年度无孕产妇死亡情况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以上数据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我院大力宣传孕前优生优育知识及孕前优生优育相关项目检查,规范填写孕前优生《家庭档案》,医技检查结果粘贴规范。2019年度完成免费孕前优生检查174对。
(二)医疗管理
1、按照上级文件指示要求,卫生院及下辖12个村卫生室均实现达标创建工作。
2、按照要求严厉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卫生院成立由院长伏冬为组长、副院长马雄伟、马跃伟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相关台账资料,上报相关活动报告。
3、按照市药监局、市卫健局工作要求,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加强对临床抗生素使用率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院内处方点评、院内自查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督查,推广处方学习、运用,逐步增强卫生院、村卫生室临床用药安全,进一步改善了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实现了还惠于民。
4、卫生院认真贯彻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 [2018]58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卫生院为参加医疗工作的全体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以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全体乡村医生购买意外险。2019年度卫生院及卫生室无一起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
5、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卫生院成立了由伏冬院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及办公室为主要成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制度、工作措施及奖惩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卫生院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6、为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在卫健局的动员部署会议后,我院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宣传活动的影响力、感召力,在医院大楼门口播放LED显示屏12条、制作宣传展板2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2个,设立民族导医台1个、设立民族便捷窗口7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病房3个,楼梯口张贴各种民族团结图片标语共18条,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册200份。在在岗职工微信交流群里推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信息3条,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培训会3次,并利用下乡体检给广大居民发放宣传单,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三)中医药工作
1、落实基本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报销倾斜政策,将门诊治疗使用中草药的医保基金支付再提高5%。
2、努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卫生院设有中医理疗科,并配备中药房,开展推拿、针灸、火罐、艾灸等中医中药服务。定期安排乡村医生到弥勒市中医院学习,让乡村医生能更好为辖区群众开展中医药服务。
(四)健康扶贫工作
成立以卫生院院长伏冬为组长,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哨中心卫生院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卫生院辖区内的健康扶贫工作。
1、卫生院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原则,2019年度未出现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住院押金行为,严格执行“一站式一单式”结算。
2、12个卫生室乡村医生对自己辖区内管辖的大病、慢病人员进行病情监测,每月按时上报新增大病、慢病人员,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上报的患病人员进行进一步核准核实,并录入健康扶贫动态系统,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得到集中救治。
3、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卫生院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分别由医生、护士、公卫科、乡村医生组成。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采取边签约边服务模式,由卫生院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村入户,为农村居民开展签约服务。
(五)疾病和卫生应急工作
1、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伏冬为组长、公共卫生科科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组员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的领导小组,保证辖区内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响应并及时处理。
2、全面启动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按照是卫健局安排,在卫生院会议室组织召开基层高血压培训会,并用“云南省基层高血压管理系统”录入高血压患者随访信息工作。
3、死因监测全覆盖并达到质控要求,按时限完成消除麻风、消除疟疾任务。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杨雅婷同志负责开展死因、肿瘤、心脑血管病三监测报告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4、做好传染病防控及慢病防治工作,卫生院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与处理工作,在2019年度辖区内未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贯彻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由公共卫生科将慢病管理任务下沉给各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管理,卫生院负责数据的录入与监督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上级的任务。2019年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指标要求。
(六)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1、2019年度卫生院下村卫生室抓项目及防保工作时间不少于100天,对每个村卫生室监督指导不少于10次,以上工作均有相关工作记录及考勤。
2、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卫生室业务收入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并按照比例提取发展资金。
3、2019年完成离岗乡医工作年限认定审核等相关工作,为在岗全体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
4、乡村医生按照上级规定每人每月下村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时间不少于10天,卫生室均有下乡记录本和考勤登记本。 5、乡村医生到本单位免费培训的次数达2次以上。
6、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拓展服务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
7、根据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照补助标准及时核算本单位和村级补助经费,本季度补助经费于次季度首月15日前核算完毕,25日前补助资金兑现完毕。
8、接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补助方案等要求,制定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方案,细化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村级细化至个人)形成工作量化考核表以书面通知发至村级个人,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级承担;分别对各村卫生室个人按月(季)进行考核。
9、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联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完成卫健局其他信息化指令性任务。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社会效益:我院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作为神圣职责和使命,广泛开展便民服务,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积极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得到了我镇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专业技术岗19人,工勤技能岗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88,30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1,019.05元,占总收入的37.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007,286.88元,占总收入的62.1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78,902.05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以及医院内经营收入随病人减少而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627,308.36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0,344.65元,占总支出的83.71%;项目支出2,056,963.71元,占总支出的16.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87504.9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支出费费用增加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0,344.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9,458.82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医院业务量减少导致绩效减少同时也导致了办公费用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6,963.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9,242.1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88,192.00元,其中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机构支出基药补助经费488,192.00元;(2)21004公共卫生支出1,559,634.41元,其中办公费192,531.08元,水费14,072.05元,电费11,182.02元,邮电费49,602.82元,维修(护)费5,782.00元,劳务费1,286,464.44元;(3)21007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37.30元;(4)210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8,400.00元,其中劳务费8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6,919.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02%。与上年对比减少1,145,190.76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04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3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442.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90,876.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1%。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它支出,具体支出(1)21003基层医疗机构支出2,940,928.00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796,193.00元,津贴补贴451,252.00元,奖金55,397.00元;绩效工资930,5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458.00元,住房公积金155,556.00元;(2)21004公共卫生支出1,559,634.41元,其中办公费192,531.08元,水费14,072.05元,电费11,182.02元,邮电费49,602.82元,维修(护)费5,782.00元,劳务费1,286,464.44元;(3)21007计划生育事务737.30元,其中劳务费737.40;(4)2101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177.27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7,196.00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3,981.27元;(5)210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00.00元,其中劳务费8,4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新哨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2,235,521.93元,其中,流动资产3,112,431.49元,固定资产7,658,273.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64,817.1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12.8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8,843.41元,固定资产增加1,213,27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685,64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98,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72.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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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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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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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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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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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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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235,521.93 |
3,112,431.49 |
7,658,273.34 |
5,225,380.37 |
173,675.00 |
0 |
4,979,380.45 |
0 |
1,464,817.1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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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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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