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jtj/2024-00070
- 发布机构弥勒市教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东风中学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东风中学是由弥勒市教育局主管的义务教育初中学校,主要工作职责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发展;开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树立依法治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思想,努力把东风中学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2)建立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确保实现办学目标。(3)狠抓安全教育,构建和谐平安校园。(4)改善办学条件,积累优质资源,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5)完成初中4个班189名学生的招生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东风中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风中学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834,31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99,226.54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13344757.53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086.66元,占总收入的0.24%。上一年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风中学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025,982.43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2,736.43元,占总支出的88.80%;项目支出1,683,246.00元,占总支出的11.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一年度支出合计13076717.36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3269.86元,占总支出的86.57%;项目支出1460447.50元,占总支出的13.43%。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一是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等导致收支增加,二是2020年秋季学期起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实行全覆盖而增加了学生助学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东风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42,736.43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13269.86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729466.57元,增长了14.89%,原因是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等导致收支增加。2020年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41302.25元,占基本支出的7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79499.33元,占基本支出的7.59%;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 295468.28元,主要为支付4位退休人员工资和1位遗属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39,864.86元,占基本支出的90.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2,871.57元,占基本支出的9.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东风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3,246.00元。上一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东风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厕所革命”支出,用于该项目的经费支出1460447.50元,与上年的1460447.50元对比增加22798.5元,增幅15.26%。原因为2020年秋季学期起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实行全覆盖而增加了学生助学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风中学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12,31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76717.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支出1935599.19元,增长了14.80%,主要原因是执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等导致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2,676,72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85732.4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3,41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92,17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风中学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学校减少与外界交流导致公务接待费大幅小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学校减少与外界交流导致公务接待费大幅小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类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弥勒市东风中学部门资产总额8824290.25元,其中,流动资产71541.65元,固定资产9881130.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18188.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75983.66元。无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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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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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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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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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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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8824290.25 | 71541.65 | 9881130.59 | 814089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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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402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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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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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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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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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168.32万元,全部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出94.0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5.87%,2020年共有1504人次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74.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4.12%,2020年共有1857人次享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减少了因贫困辍学的情况,改善了学生营养状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本单位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2、项目完成质量
财政资金足额到位,学校按照补助资金足额发放,项目完成质量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① 项目预期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②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享受到中央惠民政策是个大好事,一方面使学生身体健康得到进一步促进;另一方面也相对减轻了家长的一点经济负担,使家长不在为学生的成长担忧。学生身体增强,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同时,项目的实施减少了因贫困辍学的情况,提高入学复学率,有效改善了学生营养状况;“厕所革命”资金的支出对我单位师生的健康和环境改善有巨大的帮助,提高了师生生活学习环境的舒适度。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加强领导,保障落实
我校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金,成立了以中学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专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学校各年级,及时将宣传、调查、评审、公示、兑现等环节进行统一布置,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了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各学校通过校内专栏、学校师生大会、家长会等形式对党和国家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将相关政策文件和受助对象在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监督,让社会、学生、家长了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政策的意义和内容,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规范运作,严格把关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操作程序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校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的规范运作。专管人员负责资金的落实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我校负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资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维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防止了资金的截留和挪用。
(4)健全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 管理工作规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重大战略举措。我校通过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制度,把这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落到了实处。
一是建立弥勒市东风中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照绩效总目标圆满完成。
二是建立弥勒市东风中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管理办法。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制定弥勒市东风中学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营养改善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统筹规划2019年全年项目实施。
(四)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预算再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2)绩效运行监控方案,按照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3)绩效评价方案,合理制定单位绩效评价方案。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学校工作成绩显著,取得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