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jtj/2024-00081
- 发布机构弥勒市教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10-1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好幼儿教育和小学学历教育工作。
2.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做好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3.认真管理、使用好教育、体育经费,积极开展好各项教育、体育工作。
4.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
5.做好全校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做好全校幼儿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幼儿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6.做好非学历教育的考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7.做好幼儿园、小学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做好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的规划工作,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
8.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9.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0.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了解掌握师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思想作风建设
(1)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
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狠抓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将师德列入教师培训、考核内容,细化师德师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既重视师德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更重视师德失范行为的教育整改。在教师职称考核推荐、评优推先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
在“党建与教学质量提质增效年”活动中,我们通过党建文化创建熏陶感染每位职工和要求教职工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理、健康的心态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切实加强管理人员作风建设,做到工作过程求实、工作结果求质,一切向上级看齐,从而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带动全体教职工。比如:领导带头进课堂参与教学活动,不擅自离开岗位,率先垂范,不当甩手掌柜等。
通过以上要求,我校教师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工作热情大有改观,涌现了一大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团结务实、关心热爱学生的教师群体。
在工作中要求教师树立“三业”(敬业、勤业、精业)精神。广泛开展“三爱(爱学校、爱学生、爱本行)、三查三比(查教学工作比奉献精神、查专业思想比安心工作、查以身作则比教书育人)活动,中心校每学年定期在教师中开展“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评比。每年,全镇各校班子和教师认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师德师风大排查”整治活动,要求学校班子和每个教职工理出清单、举出例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具体责任,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把学生德育提到重要地位。
要教好书,必须先育好人。学校始终坚持以“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少先队在德育方面的突出作用。以组建队室和活动开展为载体,认真开展经典诵读比赛活动;认真落实“四个一”和“八好”,开展行为习惯和养成教育活动大讨论。开展美丽校园评比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镇小学生“我和我的祖国”作文竞赛活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要求各校加强留守儿童活动之家的建设和管理,针对留守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一对一”帮扶、用活动润泽心灵、浇铸性格,对留守儿童做到生活上关心、学习上关注、成长上关爱。
通过德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学生品德评定合格率达到100%,菜花小学、阿乌小学被评为市级“文明校园”。 阿乌小学被评为红河州文明单位。
2.坚持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硬件设施的完善和更新是一所学校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得以落实,教育投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镇22所学校办学水平、办学条件明显提升,达到了全市乡镇学校领先水平。
加强协调,争取市教育局、镇政府、社区、村小组投资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一年来,投资10万元用于卫泸小学绿化工程;占马小学投资5万元用于学校绿化美化及校园道路维修;投资20万元用于章保、卫泸、当甸的同步课堂设备购置;大树小学投资6万余元用于老教学楼外观修缮;投资80万用于菜花小学绿化美化和厕所革命工作;投资360万元用于卫泸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主体完成,正在进行装修);投资290万用于章保小学综合楼建设(主体完成,正在进行装修);投资200万元用于丫普龙小学学生宿舍楼建设(正在进行招标);投资100万元用于徐家寨教学点教学楼、食堂、厕所建设(正在进行项目报批);投资120万元,为22所学校配备食堂设备、电子白板、图书、课桌、学生床等器材;投资110万元,各学校开展美丽校园建设。
通过以上投入,使我镇学校的设施设备、学校环境得到了更新、完善。
3.抓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紧紧抓住精准脱贫摘帽工作“三保障”中的“上学有保障”,认真宣传落实中央、省、州、市教育扶贫政策,扎实开展工作。
广大教师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贫困户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和关注,对他们进行学习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让这些孩子能够快乐成长,早日成人成才,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无一人辍学。
积极承担起“小手拉大手,共创美丽家园”活动。广大教师利用工作之余,牺牲节假日,起早贪黑,顶风冒雨,不畏酷暑,走村入户。检查指导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送教到家,精准帮扶。采用“一对一”挂钩联系方式,选派骨干教师定期为辖区内因残疾无法正常上学的适龄儿童送教上门,确保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能够接受最基本教育。
落实政策,全覆盖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将国家、省、州、市、镇各级教育资助政策除了在学校、社区(村委会)在醒目位置张贴弥勒市教育惠民政策一览表,教师分组入户宣传发放《弥勒市教育资助政策公告》《弥勒市教育惠民政策一览表》3000余份。还通过学校校园广播、各村组广播宣传弥勒市教育惠民政策,让广大群众熟知教育惠民政策。
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全程精准资助。2019年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796人申请教育精准扶贫助学金补助647,900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学前教育资助718人次,发放资助金额164,750元。
目前,弥阳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60户,3805人,还有未脱贫20户,总共还有20户“因学致贫”贫困户,致贫原因均属于贫困户家庭子女有在高中及大专以上学校就读。弥勒市加大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高中生每年每生补助1000元,中职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大专及以上一次性补助,专科3000元,二、三本科补助4000元,一本5000元,研究生8000元,博士生10000元。到目前为止,弥阳镇2019-2020学年中高职共补助51人,资金165,000元。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一年来,学校全面落实省、州、市关于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的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设立安全台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安全教育常态化,做到以预防为主,安全问题逢会必讲,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中心校制定了《弥阳镇中心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弥阳镇中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弥阳镇中心学校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弥阳镇中心学校依法治校章程》,成立了弥阳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分别与22所完小、2所民办小学、51所民办幼儿园签订了综治维稳、消防、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责任书和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校积极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电子白板、校会、班会、标语等宣传工具,在全镇广泛开展安全、防艾、禁毒教育,共刊出宣传栏98期,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口号236条;邀请法制副校长给全镇22所完小上法制课。每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消防、地震等)。严格落实门卫制度,杜绝闲杂人员出入校门,对进出校门的流动性因素进行控制管理。健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障机制,对学校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有整改方案。定期召开各层面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汇总学校存在的安全问题,坚持安全月报制度,及时督促整改,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并形成长效机制,为学生安全保驾护航。安全事故无迟报、漏报或不报现象。一年中,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全方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1)中心校实行“三级联系制度”。(即中心校干部直接联系1—2所学校、2名教师、3个学生,各完小校委班子成员联系2名教师、3个学生,党员和先进教师联系1名教师、3个学生),对教师开展传帮带和交心谈心、对学生开展嘘寒问暖和捐款捐物。本年度,在职党员和非党干部捐款捐物解决学生困难达1.2万余元,有力地保障了贫困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问题。中心校多年来认真开展教师支教交流活动,每学年初派出,交流时间半个月,城郊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或外乡镇学校交流,既体验了生活,锻炼了情操,也发挥了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薄弱学校教师到先进学校交流,既学习了先进教育理念,也提高基本技能和方法,更重要的是通过观摩学习、进行讲评课,锻炼了胆识,增强了自信心。
(2)抓好课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从“知识的课堂”到“能力的课堂”再到“创新的课堂”的转型,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打造高效优质课堂。今年9月,中心校将全镇22所小学按先进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学优质资源均衡搭配成5个课改教学片区协作组,在全镇构建课改中心校协作、课改教学片区协作、课改学校协作的三级联动课改新格局。一年来,五个课改协作组派出427名教师到北京、昆明、蒙自、建水等地培训学习,在全镇上优质课10节,组织优质课堂教学培训活动四次,培训骨干教师120余人。片区协作组共有95名教师参与集体学课、说课、磨课、上课、评课、反思,上优质汇报考核课12节,完成优质教案及相配套的PPT课件36份。学校协作组以校本教研为载体,全员参与集体备课、专题教研、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上优质汇报课64节,完成优质教案及相配套的PPT课件205余份,科目课改教师普及率达100%。中心学校将课改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年度绩效考评、教职工职称晋级、评优受奖体系中。5篇课改论文在《弥勒教育》上发表。在中心校的指导下,在优势学校引领下,在协作组成员的努力下,22所学校齐头并进,使得更多的师生可以接触到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培养出一批“会上课、会评课、会培训、会写作”的课改骨干教师,促进我镇优质教学资源的互利共享,均衡发展,实现我镇教育教学持续健康发展。
(3)抓好骨干教师培养,促进可持续发展。首先,培养骨干教师的敬业精神;其次,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学习,吸取先进教学经验;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省、州、市培训学习,提高骨干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第三,实行政策倾斜,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骨干教师津贴补助;第四,引导骨干教师从“教学型”向“科研型”转化;第五,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实现“四个一”工程。即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教学案例及反思报告,上一堂观摩课或示范课,作一次教育专题讲座,带一名徒弟,使他们在引领别人进步的同时,促进自身的发展,实现教学相长。
通过外出培训,开拓了教师视野,增长了见识。更重要的是,认识了与先进地区教育的差距,触动了心灵,改变了观念,寻找到了良策,成为引领我镇教师站在教育制高点迈步前进的必备条件。在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六年级期末检测中,我校平均分居全市中心学校第一。
(4)组织多种活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
一是中心校举办了片区优质有效课堂教学研讨及汇报课;二是组织全镇教师教学技能综合评比;三是组织教师“基本功业务”测评;四是组织全镇书记、校长管理业务培训;五是各校校长每学期至少2次对教师的心态调整培训;六是开展工会组长、大队辅导员管理专题培训。
6.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成绩喜人
一年来,中心校组织开展了许多旨在提升师生素质的活动,取得了以下成绩:
(1)2019年1月,弥阳镇中心学校在参加教育导刊主办的“感恩与梦想”中小学生作文大赛评选活动中,组织有力,成绩优秀,被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经济日报社教育导刊评为“集体一等奖。”
(2)2019年1月,阿乌小学被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第一届州级文明校园。
(3)2019年2月,菜花小学、阿乌小学被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评为第一届弥勒市文明校园。
(4)2019年4月,丫普龙小学被弥勒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第一批弥勒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5)2019年6月,弥阳镇中心学校被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经济日报社教育导刊评为荣获本刊2019年度作文、书画大赛“集体一等奖”。
(6)2019年7月,中心学校党总支被教育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弥勒市教育工会弥阳镇中心学校基层委员会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工会委员会。李志刚被评为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杨永云、杨志敏、朱荣萍、王艳萍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
(7)2019年8月,菜花小学段红莲老师被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评为评为小学语文骨干教师。
(8)2019年9月,第35个教师节,弥阳镇党委、政府奖励我镇各学科前3名教师69人,优秀校长4人,优秀集体1个。
(9)2019年9月,李炳忠、杨永生、段锐、杨猛,被弥阳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校长。
(10)2019年9月,弥阳中心学校荣获市教育局学校管理目标考核一等奖;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一等奖。
(11)2019年9月,第三十五个教师节,铺田小学校长方爱林被评为弥勒市“十佳校长”,菜花小学孔丽春老师被评为弥勒市“红烛奖—教书育人模范奖”。杨兆碧、蔡永辉、吴萍、赵丽琴、陈秀英、徐树春、李永艳、陈树玉被评为市级“百优班主任”。
(12)2019年9月,菜花小学被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红河州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李炳忠被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13)2019年9月,卫泸小学杨建华老师、瓦草小学曾志辉老师、杨玉华老师被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红河州乡村学校从教15年及以上优秀教师。
(14)2019年12月,弥阳镇中心学校,红河州第九届“红河之星”青少年才艺大赛绘画、书法、写作类比赛组委会评为“优秀组织奖”。
7.进一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在2019年12月的全镇校园文化评比中,我镇各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已经有了较大改善。各校创建党员活动室、展室、少先队队室、个性化班级文化等等,还注重校训、教风、学风的激励作用,把它们设计成美观的招牌悬挂在醒目的位置,这些物化的精神文化在校园内、师生的心中积淀下来,时刻鼓励广大师生不断上进,力求完美。楼道文化建设主题突出,通过丰富多彩的学校文化活动彰显了学校精神文化,促进学校和学生全面发展。例如:演讲比赛、知识培训及班级开展的主题班会、班训班规制定,黑板报、学习园地、图书角等文化阵地建设和教室环境的布置与美化等拓展训练。师生在共同参与中既体会到文化的美感,也享受到文化的熏陶。各具特色的校园场所,陶冶了师生的情操,为师生成长提供了展现才华、张扬个性、实践创新的平台。
8.推进改革,激活竞岗机制
贯彻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绩效工资分配制原则。学校的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各完小校长按照中心学校制订的《学校常规管理暂行规定》《弥阳教师工作六不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结合各学校特点,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学校管理制度。完小校长作风转变、率先垂范,当班长但不做家长,体现严而有爱,民主管理、民主抉择原则。
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方面。职称实行评聘结合,中心校按教师符合晋升的比例、把空出的岗位分配到各完小,各完小再严格按照履职资格、履职年限、教学业绩、偏远山区学校倾斜等原则聘任教师。按上级要求实行年终绩效工资提取标准,贯彻绩效优先、优教优酬原则,中心校职代会讨论通过了科学、规范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对每个教职工从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待学年结束时教师考核后一并发放绩效工资。对考核落后的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对11位教师进行岗位调整,增强教职工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9.群团工作
少总部在中心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各校少先队组织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如 “六·一”儿童节开展的“学生才艺展演和美食节”、“十·十三”建队日、“九九敬老节”、感恩励志教育、啦啦操、广播体操比赛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会集体荣誉感和传统美德的真谛。
工会工作是团结广大教职工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镇教职工代表大会,对重大的教育管理方案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修订。为增强职工的团结意识和健康意识,组织了教职工全员健身活动和红歌比赛,收到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中心校、各完小每年党务、校务、财务公开经常化。公开的内容有教师入党前公示、党费收缴、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贫困生生活补助、营养餐管理、学校推行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教育经费的开支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内容,做到内容真实、公开及时,提高了学校管理的透明度。每年年终由党总支按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进行考核,杜绝和避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4,750,70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60,808.61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9,900.00元,占总收入的0.2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233,594.3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调资、非税收入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3,680,072.86元。其中:基本支出86,447,113.97元,占总支出的92.28%;项目支出7,232,958.89元,占总支出的7.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635,200.38元,主要原因分析:经费来源减少,支出减少;资金到位晚,无法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47,113.97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556,266.2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调资,日常办公费、校舍及设施设备维修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32,958.89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921,065.88元,主要原因分析:资金到位晚,无法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放学前资助金363,690元,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673,250元, 支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900,960元,支付营养改善计划人员经费264,800元,支付阿乌小学少年宫项目补助资金30,258.8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92,011.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583,719.8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调资,日常办公费、校舍及设施设备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79,319,96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4%。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支出77,125,792.93元,其中:学前教育支出345,900元,小学教育支出76,779,892.93元;特殊教育支出134,260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59,913.54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0,72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650,949.68元,抚恤支出569,7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1,31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政事业单位医疗4,951,315.0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4,460,024.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91,291.0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300元,支出决算为18,045.41元,完成预算的7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45.41元,完成预算的7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613.62元,下降3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13.62元,下降3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5.4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45.4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45.4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弥阳镇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5,472,692.35元,其中,流动资产2,324,519.13元,固定资产23,148,173.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07,804.1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30,329.20元,固定资产减少11,838,133.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47元;出租房屋8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7,333.5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472692.35 | 2324519.13 | 23148173.22 | 14764970.72 | 0 | 0 | 8383202.5 | 0 | 0 | 0 | 0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学校“三公”经费等均不含在部门预算内,故预算执行率偏低,量化考核得分较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