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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840-73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3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全市行使渔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渔业技术培训和水产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及鱼病防治;负责全市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工作;承担市辖区域内的渔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检验和安全监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年度人员编制7人,有职工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工勤人员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全市行使渔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组织渔业技术培训和水产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及鱼病防治;负责全市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工作;承担市辖区域内的渔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渔业船舶的检验和安全监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渔业技术推广工作。 

  弥勒市现有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486亩,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场1家,即弥勒市竹园镇正和水产良种场(一、二场)350亩(同时被评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家,即弥勒市朝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136亩和弥勒市竹园镇正和水产良种场350亩,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场1家。辐射带动弥勒市25706亩水产养殖健康发展。 

  2、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充分利用弥勒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契机,对交通方便、环境优美或独具特色的池塘、水库开展山水观光和传播渔文化等休闲旅游,满足城乡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通过观光、垂钓、参与渔事活动解除身心疲劳陶冶情操。 

  3、加强渔业渔船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年以来,我站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渔业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国庆、中秋节”等重点节日的监督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促进水产品健康发展。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养殖场,对渔药、渔饲料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养殖记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开展禁渔期执法工作。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珠江禁渔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一切渔业违法案件,确保禁渔期内江中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目标,弥勒市渔政执法大队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今年的禁渔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弥勒市渔业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度收入合计140.43万元,本年度收入合计84.5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55.88万元,减少39.79%,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投入减少及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8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度支出合计149.35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87.2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62.13万元,减少41.60%(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82.04万元,上年度人员经费支出126.4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44.36万元,减少35.1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8万元,上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4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5.95万元,减少53.4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本年度由水务局划转农科局主管,非税收入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渔业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8万元,与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4万元对比减少5.95万元,减少53.4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本年度由水务局划转农科局主管,非税收入无。包括基本工资24.47万元、津贴补贴22.37万元、绩效工资16.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4万元等74.43万元的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34%;办公费0.74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1.57万元、维修费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等5.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5.94%;奖励金0.02万元、住房公积金6.58万元、生活补助1.01万元等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上基本支出的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渔业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2万元对比减少11.82万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支出149.35万元对比减少62.13万元减少4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投入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主要用于绩效工资5.58万元,生活补助0.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6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4.47万元、津贴补贴22.37万元、绩效工资11.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0.34万元、邮电费0.10万元、水费0.11万元、差旅费1.57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办公费0.74万元、印刷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10万元、奖励金0.02万元、生活补助0.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5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73.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23.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号召,结余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32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数4.33万元减少3.01万元,下降6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9万元,下降6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76.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响应党中央号召,结余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万元,占87.88%;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12.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渔业技术指导,渔业行政执法,船检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渔业行政执法各级领导检查、指导、督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渔业管理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渔业管理站资产总额5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万元,固定资产55.54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48.93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6.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度资产总额67.8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6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渔业管理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