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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在品种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市场监管和良种推广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宣传贯彻种子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备荒种子储备管理、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种业信息统计分析及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弥勒市种子管理认真开展种子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管理及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1、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情况:(1)种子市场管理工作:2017年弥勒市种子管理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内12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143户种子代销户164个种子代销点进行巡回检查,出动执法车75次,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检查种子企业24次、检查种子销售店302个,简易程序查处12件,一般程序查处1件,依法没收非法种子840.9公斤,其中包装种子321公斤,散装假种子519.9公斤,货值2.5万元。(2)种子备案工作:一是大春种子共备案143个种子经销商及164个种子销售点,通过审查备案的品种和数量情况:杂交玉米110个品种,共计573775公斤;杂交水稻51个品种,共计49617公斤;常规水稻25个品种,共计39650公斤。二是2017年小春种子经销商49户,小春种子备案情况:小麦8个品种,10160公斤;油菜3个品种630公斤;蚕豆11个品种14630公斤;碗豆42个品种,12830公斤。三是种子生产许可、生产备案率先推行网络办事服务。审查了在市内生产种子的6家种子企业的合法性、品种真实性、生产经营档案等,为种子生产企业网络办理(审查)生产经营许可证2份,网络办理种子生产备案17个品种,面积8820亩。(3)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2017年全年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538份。(4)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2017年对市内种子生产基地抽取9个品种27份样品。从种子市场上抽取糯玉米种子石糯2号样品一份2000克、常规水稻种子红优4号样品一份2000克、杂交水稻种子宜优1109样品一份2000克,邮寄到云南省农科院质标所检测。(5)种子质量纠纷案件的调解:2017年共调解朋普可乐闫某反映洋葱种子等7件种子质量纠纷。
2、备荒种子储备工作情况:2017年向上级部门争取了救灾备荒储备资金10万元,加之上年储备接转资金8万元,共计18万元,储备了救灾备荒种子(佛单9号)9000公斤,争取州种子管理站储备种子(红单6号、佛单9号)4000公斤,全年储备种子13000公斤。全年共发放了救灾备荒储备种子9700公斤。
3、品种展示、区域试验情况:(1)红河州品种展示情况:完成试验品种14个、对照品种1个;面积共6亩。(2)云南省普通玉米区域试验6组(中海拔组4组、低海拔组2组)完成情况:①中海拔组:完成云南省普通玉米中海拔试验4组,51个品种:每组试验品种13个,对照1个;②低海拔组:完成云南省普通玉米低海拔试验2组,26个品种,每组试验品种12个,对照1个;(3)云南省普通玉米生产试验1组:每组试验品种13个,对照1个。(4)省常规水稻区域试验:完成省常规水稻区域试验1组,,参试品种7个,对照1个,试验海拔1430米,三次重复,21个小区,试验的相关材料已按省种子管理站的时间要求完成上报。
4、检验工作:(1)本市抽检:全年共对全市39户种子代销户进行质量抽查扦样,扦取样品104份,涉及品种100个。其中杂交水稻扦取样品28份,品种28个,代表数量6230公斤,发芽率达国标的25个,合格率89.3%;常规水稻扦取样品8份,品种8个,代表数量2200公斤,发芽率合格7个,合格率87.5%;杂交玉米扦取68份样品,品种64个,代表数量184648公斤,发芽率达国标的有67个样品,合格率98.5%。对抽查检测发芽率不合格的品种,如水稻种:宜香优5979、宜优1016、宜优2815、云恢290,玉米种:宁玉507,及时发送整改通知书给种子经营,要求经营户及时停止销售发芽率不合格的品,并限期如数追回已销售的种子,由经营户把不合格种子如数退回有关生产商或经营商。经检查确认,不合格的5个品种,总数量1600公斤种子已全部退回有关生产商或经营商。(2)配合州种子管理站对本市种子企业及市场个体户的抽查。①企业抽查2个,即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和鼎程种业有限公司,抽查品种6个。②市场抽查2户,品种2个。经检测所抽样的品种发芽率全部达国标。(3)本市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2017年在我市从事种子生产的企业共有5家,即三北种业、中种云南公司、正大种业、金粒种子、云南鼎程种业。所生产的种子均为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品种共13个,面积6850亩,海拔在1160-1430米之间,分布地弥阳、朋普两个乡镇,6个村民委员会。本次基地抽样,共抽取样品品种12个,36份,占生产品种的92%,所扦品种由州种子站送检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
5、种业信息统计工作(1)省州种子管理站安排的种子生产情况等统计工作:按时上报省、州种子管理站《种子企业两杂种子计划生产信息报告表》、《种子企业两杂种子生产信息报告表》、《红河州两杂种子生产情况统计表》、《红河州两杂种子就位情况统计表》、《红河州两杂种子销售情况表》。(2)种子销售情况统计工作:2017年,根据市场调查和备案完成情况统计,杂交玉米种子就位573775公斤,销售49690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就位49617公斤,销售4478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就位39650公斤,销售39500公斤。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弥勒市种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31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合计386.95万元对比,减少69.99万元,减少18.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收入,省级下达项目减少,以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并入社保中心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32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80万元,占总支出的91.17%;项目支出28.76万元,占总支出的8.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425.20万元对比,减少99.65万元,减少2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财政补助支出减少,项目下达时间较晚,项目进度慢,以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并入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种子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1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57.30万元对比,减少37.89万元,减少66.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财政补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82.03万元,津贴补贴68.2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18万元、绩效工资5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2.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1万元、退休费12.92万元、生活补助1.65万元、奖励金0.13万元、住房公积金21.02万元等人员经费支出合计27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0.66万元、水电费1.63万元、差旅费2.38万元、维修(护)费2.54万元、租赁费0.18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劳务费0.19万元、工会经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合计1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种子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6万元。与上年项目经费支出39.67万元对比,减少10.91万元,减少27.50%,主要原因是项目下达时间较晚,项目实施进度慢。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红财农[2017]34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支出13.76万元,完成玉米区域试验6组,品种82个,玉米生产试验1组,品种12个,水稻区域试验1组,品种8个;完成玉米新品种展示15个;检查种子门店(企业)164个,抽取样品104份。防灾救灾—备荒救灾种子储备(弥财发[2017]26号部门预算批复种子备荒、弥财预指[2017]203号备荒种子储备资金)支出15万元,储备救灾备荒种子7500公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8%。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372.15万元对比,减少56.43万元,减少15.16%,主要原因退休人员退休费并入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主要用于绩效工资支出17.12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生活补助支出0.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2.68万元,办公费支出0.06万元,退休费支出12.92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23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82.0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8.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18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4.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80万元,办公费支出0.29万元,水费支出0.71万元,电费支出0.92万元,邮电费支出0.04万元,差旅费支出3.64万元,租赁费支出2.95万元,会议费支出0.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17.22万元,劳务费支出3.39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5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42万元,奖励金支出0.04万元,生产补贴支出1.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23万;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1.02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1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7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8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的57.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8万元,下降3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24万元,下降1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4万元,下降48.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占65.08%;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占34.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种子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市场管理及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红财农[2017]34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生的各级检查、督察、指导、项目验收所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种子管理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种子管理站资产总额945.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4万元,固定资产855.10万元(其中:房屋589.85万元、车辆26.79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8.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9.9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1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处置车辆2辆取得的处置收入);出租房屋440平方米,账面原值327.1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4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8.80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8.8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5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5.3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8.3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50万元,节减率为5.68%,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8.3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50万元,节减率为5.68%,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3.5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10万元,节减率为2.86%;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4.9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40万元,节减率为7.56%;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各项目资金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结合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特点,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按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资金的报批、审批程序、是否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支付等)、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占该项目资金比例)、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地区群众满意度)、核算准确性进行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