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nkj/2024-000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9-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3.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4.拟定全市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生态农业、信息农业的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相关农业项目的立项、审核审批、呈报、实施、检查、督促、验收、总结工作。
5.拟定全市农业科技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实施农民技术培训;指导和管理全市农业系统的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规划指导全市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7.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农产品的加工与流通;负责全县农村经济、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
8.组织监督和管理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开发和管理;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产品、化肥农药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的农机推广、农机培训、农机监理、农机项目实施等工作。
10.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农技推广、种子管理、农业机械、农业环保、植物检疫、农药管理、农经管理、土肥管理、农业教育等行政执法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弥勒市农科局属独立编制机构1个,为独立核算单位1个。年初纳入部门预算单位包括下属10个事业单位(市农民科教培训中心、市植保植检站、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市人民政府糖业办公室、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种子管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市农机监理站、市渔业管理站)。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农村经济实力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达22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8亿元,增长8%;农村经济总支出预计达163.4亿元,同比增加10.7亿元,增长7%;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21.1亿元,同比增长18.9%;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63.4亿元,同比增长32.8%;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4.5亿元,同比增20%。
2.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围绕《弥勒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编制完成《弥勒市高原特色农业南盘江干热河谷水果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等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一带两区一河谷”高原特色农业布局,稳步推进全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一是稳固粮食产业。突出抓好优质稻及优质玉米等粮食产业,建设以中部地区种植优质稻、东西两山种植玉米为主的粮食主产区,调顺优势粮食产业区域布局。2018年,全市完成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3.87万亩,其中:完成粮食总播面积76.73万亩,预计总产达25.71万吨,比上年增长2.6%。二是调优蔬菜产业。围绕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企业+经合组织+农户”等多种生产模式,引进广州绿天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都新星成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发展特色蔬菜种植,同时不断巩固提升竹园镇骏源、青园公司蔬菜基地、朋普镇黑果坝农业产业园、新哨镇万亩韭黄产业带、竹园镇万亩莲藕产业带等规模化种植,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发展。2018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25.84万亩,预计总产38.57万吨,比上年增0.3%。三是调强水果产业。以和源石榴庄园、国惠农业产业园、东风葡萄观光带及低热河谷水果产业带为依托,大力推进5个10万亩水果产业。截至目前,全市完成芒果种植27767.4亩,苹果种植7523亩,石榴种植33493亩,柑橘种植46766亩,葡萄种植10.2万亩。全市水果种植面积达26.95万亩,预计总产26.28万吨,比上年增10.2%。四是调大花卉产业。稳步推进弥勒市花卉产业园区建设,截至目前,园区已入驻花卉企业15户,流转土地26351.7亩,完成投资12.0375亿元,种植花卉苗木15601.24亩。年内引进的云南品盛红花卉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和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意向性投资30000万元,目前两家花卉企业已开工建设。另外实施弥勒市省级现代花卉产业园省级补助建设项目,总投资12942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2365万元,建设花卉园区“五通一平”基础设施、花卉大数据中心,预计12月底竣工。截至目前,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5.71万亩,综合总产值达5.8亿元。
3.农产品质量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2018年全市检测各类果蔬31批次,总抽样品2277个,合格率达100%,5家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严格做好农业安全行政执法。2018年出动执法人员1023人次,立案办结55件行政处罚案件,查获农资18177.7公斤(含8380公斤种子鲜穗),罚款14.6万元上缴国库。
4.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参与确权涉及的12个乡镇128个村委会(社区)1066个村(居)民小组已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确权面积126.76万亩,确权承包地块数78.62万块,确权户数10.76万户,确权人口43.29万人,共颁证106331本,颁证率97.58%。截至2018年9月18日全市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成果县级自检自查、初步验收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2018年,全市新增流转土地10181.53亩,累计流转土地面积16.51万亩。全年调处纠纷案件78件,其中: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4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2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3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2起;因征地引发的纠纷4起;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起。三是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弥勒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弥阳镇章保二组、城关六组列为弥勒市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确权登记发证扎实开展工作。四是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2018年,组织12家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及潜力的农业企业申报认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正在着手评审工作;新增州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9个。截至目前,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48个、种植大户105户、认定的示范性家庭农场22个;州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23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户、州级重点龙头企业18户)。
5.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中央惠民资金。2018年,市农科局承担的各类强农惠农中央补贴资金537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817万元,已于2018年6月30日前兑付到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手中。补贴涉及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134个村委会(社区),1102个村(居)民小组,受益农户106047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0万元,目前完成515万元,占补贴资金的92%,预计年底可完成560万元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补贴机具1324台,受益农户1151户。二强化农业防灾救灾工作落实。2018年,弥勒市实施政策性种植业保险38.06万亩,因灾共理赔441.66余万元,向受灾乡镇发放了价值80余万元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灾后恢复生产。
6.产业扶贫稳步推进助推农民增收。一是编制了《弥勒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工作方案》,大力扶持发展水果、蔬菜、花卉、养殖、生态林业、乡村旅游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重点产业。细化制定了《关于印发弥勒市2018年度产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分解部门、乡镇产业扶贫职责任务,强化鼓励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动员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2018年,全市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1223户42705人,截至12月5日,全市共有112家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11223户42705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了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二是强化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全市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牵头完成2018年-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库评审工作,完善产业扶贫项目库建设。2018年,安排中央、省、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99万元实施到户小产业扶持项目,共覆盖127个村(居)委会788个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5477户20214人;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0万元,用于实施专项产业项目16个,覆盖12个乡镇26个村152个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1290户4301人、非贫困户921户3120人;安排社会帮扶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实施东山苹果基地建设项目、五山乡皇冠梨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虹溪镇花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江边万亩芒果园基地建设项目、西二镇软籽石榴柑橘种植基地种植项目,每个项目100万元。三是强化产业发展技能和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要求,积极做好“乡镇点菜,部门买单”产业发展技能培训指导服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市2018-2019年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根据各乡镇每季度产业发展培训需求“菜单”,整合农科、畜牧等部门力量,每月对有产业发展技能需求的乡镇进行“因单下菜”产业扶贫培训技能指导服务,实现全市12个乡镇农科技能指导全覆盖。1—11月,共组织开展现场技术指导服务1120余次,发放科技材料22603份,开展贫困人口生产技术培训12187人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450人次,指导乡镇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建成江边万亩芒果、西二万亩柑橘、五山千亩皇冠梨和千亩柑橘、西三者衣蔬菜等产业扶贫基地。
7.科技工作快速发展。一是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通过产业信息到农家、技术服务到农家、科技培训到农家、惠农政策到农家等形式,共开展农业科技培训178758人/3181次,其中:专业培训26651人/506次,现场会33313人/540次,以会代训118794人/2135次;印发技术资料54426份,出黑板报、墙报3574期,广播电视宣传12169次。完成“绿色证书”培训24期1350人;实用技术培训3280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二是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技术。2018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培训6期1100人;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41万亩次,完成40万亩任务的102.5%,防治率达138%,防治后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2018年,全市申请专利69项,授权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四是强化综合科技成果转化。申报科技项目19项,落实科技经费210万元;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家;5家企业获研发经费投入补助102.3万元。五是强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2018年,全市建成10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六是强化农机农艺结合。2018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3.87万千瓦特,农机作业面积112.49万亩,全市机械化水平达53%。2018年,弥勒市荣获“云南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荣誉称号,目前,由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正在申报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七是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完善“云农 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建设花卉产业大数据平台,并以此为依托,推进全市农业大数据建设。
8.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一是以规划为引领,着力推进乡村振兴。《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送审稿,正在修改完善《弥勒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弥勒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2018-2020》,将新哨镇夸竹社区、西三镇蚂蚁村委会纳入州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包装储备了蚂蚁片区生态宜居乡村振兴试点建设项目、新哨一二三产业创新园、竹朋一二三产业创新园等9个乡村振兴项目,项目投资总额达78. 94亿元。弥勒市可邑小镇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项目被列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是三产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促进乡村振兴转型升级。弥勒市被列为首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市(产城融合型),弥勒市太平湖被列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产城融合型),弥勒市现代花卉产业园创建列入云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弥勒市列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市、“云药之乡”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落地弥勒,目前,全市建成10个双创基地。
9.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一是稳步推进“绿色食品牌”打造。以“强产业、提品质、创名牌、育龙头、抓有机、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为目标,突出有机化、规模化、商品化、名牌化,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市水果、蔬菜、花卉、优质稻、中药材、特色养殖6大产业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农产品溯源系统和标识管理稳步推进,全培育云南名牌产品企业10家,12个产品,具有一定规模的涉农企业37家,先后引进了广州绿天然蔬果无土栽培、云南中绿亿蔬果、西安华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花卉等重点项目,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2018年,组织6家企业10个农产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目前已有1家企业2个产品(蜜桔、弥橙)获绿色食品认证;2家企业,5个产品(芒果、韭菜、西兰花、荷兰豆、)获得无公害认证,其余申报认证农产品正待做环境评价及抽样送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24家企业的42个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认证面积达25.69万亩。二是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围绕“一控二减三基本”要求,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结合绿色植保防控等生物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2018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6.4%,农膜回收率达80%,全市减少化肥用量239吨,减少农药用量33.77吨。
10.重大项目稳步推进。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投资导向,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国惠农业产业园项目2018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1-11月完成投资4850万元,完成建设100亩葡萄种植、200亩葡萄大棚建设,新栽1000亩石榴,2000亩石榴滴管安装,3000米铁丝网围栏建设及已建项目的正常管护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6055万元;弥勒市桃花谷庄园田园综合体项目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2000万元,1-11月完成投资1856万元,完成特色水果种植2146亩(其中:早香蜜桃1700亩、苹果150亩、李120亩、樱桃50亩),田园生态景观绿化植树4万余株,建设蓄水池5个总库容14.5万m3,修筑园区道路18.8km,钢屋架生产车间1个2700m2(长100m、宽27m),钢架连体阳光温室180亩,建设种苗繁育基地50余亩,年供苗能力达100余万株,安装变压器2台套,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6850万元;弥勒市“苹果沟”田园综合体项目2018年计划投资1500万元,1-11月完成投资1250万元,完成种植烟富系列、嘎啦系列、富士系列的优质脱毒苹果树6600株,面积达650亩,苹果新品种脱毒苗基地,目前第一批种苗已嫁接结束,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320万元;弥勒市2017年耕地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实施耕地休耕试点面积2万亩,完成兑付休耕项目资金996.41万元。另外,西三镇北部片区水果种植示范项目、江边乡万亩芒果示范园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9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0.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上年度收入886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06,657.8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减少6074.37万元,减少了68.5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减少6074.37万元,具体如下:
2129999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弥财预指(2017)316号虹溪花卉园区水利项目经费)20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红财农(2017)43号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增量资金410万元, 本年度无此项目; 红财农发(2017)64号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花卉绿色高效技术推广20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红财农(2017)15号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75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红财农(2017)38号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花卉产业项目22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2130121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1000万元, 红财农发(2017)64号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村土地休耕)本年度调整到项目实施地东山镇人民政府实施。
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1000万元, 红财农(2017)103号2017年中央和省级农业产业园资金,本年度无此项目; 红财农发(2017)64号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初加工)298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红河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2017年第一批产业培植资金830万元,本年度下达300万元,减少了530万元。
2130701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红财农改(2017)16号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27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51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11万元,占总支出的9.06%;项目支出5,920.59万元,占总支出的90.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上年度总支出4,889.18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1,621.51万元,增加了33.1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加快了上年结转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了上年度结转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其中: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一农村土地休耕996.41万元;省级新增债券资金1699.77元)。
基本支出本年度590.1,2万元,上年度340.9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49.19万元,增加了73.09%,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增加了2017年1-12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评奖及2018年综合考评奖122.8万元;2、弥财非税指[2018]24号预算指标通知书返回2017年10-12月非税收入业务工作经费及弥财非税指[2018]54号非税收入返回增加105万元;3、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正常增资等9万元;4、弥公发[2017]49号弥勒市公务员局关于保文生、张俊二位同志及弥党组字[2017]106号中共弥勒市委关于饶晓华等二同志调入我单位增加工资。
其中:人员支出本年度452.95万元,上年度267.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85.6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2017年1-12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评奖及2018年综合考评奖122.8万元;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及正常增资等9万元;弥公发[2017]49号弥勒市公务员局关于保文生、张俊二位同志及弥党组字[2017]106号中共弥勒市委关于饶晓华等二同志调入我单位增加工资。
日常公用支出本年度137.16万元,上年度73.6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3.53万元,增加了86.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弥财非税指[2018]24号预算指标通知书返回2017年10-12月非税收入业务工作经费及弥财非税指[2018]54号非税收入返回增加105万元。
项目支出本年度5920.58万元,上年度4548.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72.33万元,增加了30.17%,主要原因为加快了上年结转项目实施进度,加快了上年度结转项目实施工程进度,(其中:中央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土地休耕996.41万元;省级新增债券资金1699.7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01,157.8元。上年度基本支出3,409,293.00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2,491,864.80元,增幅73.09%,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205,815.37元。上年度项目支出45,482,545.13元,本年度较上年增加13723270.24元,增幅30.17%,主要原因分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大量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应用科技与研究开发项目支出2,397,633.20元;
2. 科技奖励项目支出300,000.00元;
3. 食品安全事务项目支出4,000.00元;
4.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目支出20,000.00元;
5.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6,997,691.87元;
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000.00元;
7.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138,106.90元;
8. 防灾救灾项目1,037,506.40元;
9.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目支出9,964,135.00元;
10.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目支出14,440,000.00元;
11. 其他农业支出1,086,742.00元;
12.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支出300,000.00元;
13. 其他农林水项目支出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06,973.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91,838.73,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16215134.44元,增幅33.1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697,6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应用科技与开发项目支出2,323,000.00元;科技奖励项目支出30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2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282.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997,69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1%。主要用于虹溪花卉园区水利项目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44,943,4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467574.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2.00元;事业运行988178.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138106.9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2,6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151.72元,完成预算的8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915.72元,完成预算的8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236元,完成预算的92.2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383.69元,下降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85.69元,下降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98元,下降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915.72元,占33.1%;公务接待费支出133,236元,占6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915.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915.7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勤执法、项目实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2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2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指导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1,642.38元,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61,887.00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909,755.38元,较上年增幅1.97倍。主要原因是市场成本提高,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79,988,386.97元,其中,流动资产76,180,149.37元,固定资产3,808,23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上年度11304.44万元,比上年减少3305.56万元,减少了29.24%(其中:固定资产380.82万元,比上年增加73.4万元,增加了23.88%,主要原因为,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购置“12316”平台资产;其他应收款6121.34万元,比上年减少1196.26万元,减少了16.35%,主要原因为:(1)弥勒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还借款1992.20万元;(2)、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00万元;(3)、按市人民政府安排,代红河爱尚科技有限公司付农民工工资247.81万元;(4)、支付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红河州分公司(三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工程款56.93万元(财政收回2015年结余资金未返回)。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790,014.34元,固定资产增加733,98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1,604.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5,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5,194.2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59205815.37元。其中:运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397633.20元;科技奖励项目支出300000.00元;食品安全项目支出4000.00元;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支出20000.00元;虹溪花卉园区水利项目支出16997691.87元;创建民族团结示范项目支出20000.00元;花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171082.00元;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项目1524042.00元;弥勒市竹园镇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蔬菜)市场推广建项目750000.00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375562.90元; 农业信息化与农产品市场推广项目17420.00元;农业机械化补助项目300000.00元;水稻、小麦病虫害防治项目350000.00元;农业生产救灾项目支出649547.00元;中央产粮(油)大县中央资金项目14440000.00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出2980000.00元;中央和省级农业产业园资金项目4100000.00元;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资金项目6742.0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300000.00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物资扶持项目500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已建立较为规范的财务内控制度、质量管理水平基本达标,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要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宣传。通过会议、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的宣传力度,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全局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有效引导各方面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绩效结果应用,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工作氛围。
2.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一是强化财务人员内控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加强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操作。进一步梳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晰预算绩效审核、抽查和评价等业务流程,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3.逐步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绩效目标、绩效报告、评价结果等信息除在本部门内部公开外,交市财政统一对社会公开。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方面,设定了预算编制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 目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项目支出安排率、年初预算完成率、年初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控制率、“三公经费”空置率、政府采购执行率、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建设、资产管理安全性、职责履行、完成及时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科学合理设定指标值,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内部自身的监督。严格内部控制,制定完善了各类制度办法,事前对预算编制审核汇总,事中监控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预算整体支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事后检查核证对预算的审核汇总,局内部充分重视自身的预算监督工作。
财政监督。自觉接受财政监督。监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是财政部门固有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的重要表现,也是财经法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源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从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布置,到预算执行的结束,财政部门始终在履行监督职能,考核整个预算过程的绩效情况。
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和邀请审计部门监督检查。政府审计部门是监督整个预算过程的重要部门。
以上三者相互配合,共同构成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的监督机制。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评价对象: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评价目的: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综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国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政办发〔2016〕151号)文件精神,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展需要。
评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弥勒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评价内容。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包括制定的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部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工作总结等。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2018年,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和规范组织人员按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结合部门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设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等于100%,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较上年明显减少,预算完成率100%,预算调整率保持在3倍以内。按规定时间、规定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制定具有预算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经费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资产管理,做到资产账实相符、配置合理、出租收入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2.经济效益
(1)农村经济实力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51.7亿元,可比增长6.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30.9亿元,可比增长6.3%;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225.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6亿元,增长9%;农村经济总支出达164.7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增长9%;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21.1亿元,同比增长18.9%;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63.4亿元,同比增长32.8%;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4.5亿元,同比增2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3336元,同比增10%。
2.惠农补贴助农增收致富。市农科局承担的各类强农惠农中央补贴资金537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817万元。补贴涉及12个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134个村委会(社区),1102个村(居)民小组,受益农户106047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0万元,目前完成560万元,占补贴资金的100%,补贴机具1324台,受益农户1151户;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资金885.05万元,享受补贴农户8.5万余户,其中:发放禁牧草原补贴资金273.225万元,享受补贴农户2.5万余户;发放草畜平衡草原补贴资金611.825万元,享受补贴农户7.3万余户。
3.社会效益
(1)稳固粮食产业。2018年,全市完成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40.35万亩,其中:完成粮食总播面积达83.1万亩,总产达27.9842万吨,比上年增长11.69%;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25.84万亩,总产达38.57万吨,比上年增0.3%。
(2)发展特色产业。全市水果种植面积达26.95万亩,总产达26.28万吨,比上年增10.2%;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5.71万亩,综合总产值达5.8亿元。
(3)提升农产品质量。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2018年全市检测各类果蔬37批次,总抽样品3569个,合格率达100%,定性定量检测水果及蔬菜农残规范样品51个、重金属规范样品12个,5家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行政效能
(1)严格内部控制。全局各部门、各站所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及本年度负责实施的项目,建立内部的绩效管理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实现压力传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进行年度绩效目标评价后,将评价反馈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开展,绩效计划的重要依据,更好地开展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实现行政效能最优化。围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准确把握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投资导向,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2)严格效能管理。在绩效管理与行政效能结合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某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保障了各类项目和日常工作的更好落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效增强了绩效管理对于部门中心工作和全市农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引起了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使得部门领导在部署工作时都同时提出绩效考评要求,实施过程中随时关注绩效考评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依据及说明。
(1)、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的相关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为长期聘用编外人员1人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材料费:0.22万元为化验室用品;
其他交通费用:23.23万元为公务交通补贴及租车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0.94万元为优秀公
务员奖励(弥办法[2018]100号文件通知)及独生子女费。
(2)、项目支出决算表中的相关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我
单位无。
商品和服务支出:
专用材料费:138.91万元,为购买的农用物资(其中:
农膜21.12万元,复合肥62.94万元,种子18.3万元,农药36.55万元。
委托业务费:372.96万元,为实施方案编制费、工程造
价费、规划编制费、APP技术平台推广服务费、大数据中心建设服务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为省级农业发展专项
资金增量资金项目标识牌制作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6.41万元,其中:
兑现东山镇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土地休
耕),共完成农村土地休耕任务2万亩,补助款996.41万元;弥勒市瑞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具设备购置和库房建设资金30万元。
资本性支出:
基础设施建设:3550.01万元其中:
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道路建设资金1748.00万元;花卉产业园区“五通一平”(水、电、路、天然气、网,土地平整)设施建设2207.01万元。
对企业的补助—其他对企业补助262.3万元,其中:
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与示范补助80.20万元;
红河林恒化工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补助1.7万元;
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补助1.9万元;
弥勒康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补助8.7万元;
弥勒雄风金印业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经费补助59.8万元;
云南高特电商产业有限公司州级科技专项经费(弥勒高
特科技孵化器建设认定补助)15万元;
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州级科技专项经费(弥勒阳光众
创空间建设认定补助)15万元;
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适生花卉苗木品种引
种繁育与应用推广补助20万元;
红河江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柑橘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
与应用推广补助10万元;
弥勒品元园艺有限公司花卉新品种引进及技术成果转
化项目补助30万元;
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脆李新品种试验示范补助5万元;
弥勒市朋普镇齐富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小米辣绿色高
效示范推广补助15万元。
2.“资产负债简表”中行政事业单位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款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3.其他应收款:6121.34万元,具体构成情况:
(1)大地井铜矿:5万元,1997年投资大地井铜矿投资款,已形成坏账,我单位无资金核销。
(2)县外贸局蚕室:1.3万元,1984年以前年度形成,已形成坏账,我单位无资金核销;
(3)州农业局:2万元,2002年以前年度拨给州农业局用于超强筋小麦;
(4)红河投资公司押金5万元,用于协议单位交押金,协议期满后如数退回;
(5)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600万元,用于归还贷款,至今未归还。
(6)弥勒市高原特色指挥部借款73万元,用于支付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道路建工程款,至今未归还;
(7)弥勒市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方案编制费2万元,无资金来源;
(8)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每半年付息一次,从2019年开始还本付息;
(9)弥勒市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流转补助133.1万元,应由财政未拨付我单位;
(10)弥勒市高原特色指挥借款73万元,2016年借款,用于支付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道路建设资金,至今未归还;
(11)云南省现代农业实施方案编制费4万元,无资金来源;
(12)红河爱尚科技有限公司247.81万元,用于2018年2月付农民工工资;
(13)招商引资住房租赁费(汇源集团)47.22万元,用于对汇源集团公司入住我市的房租费;
(14)市农培训中心及市种子管理站(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借款0.9万元,因年终决算银行存款负数,故从我单位暂借,待2019年财政拨公用经费时收回。
其他应付款:6172.2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养老保险:0.52万元,提前退休人员1人,市人社局未清缴;
(2)农业保险工作经费:-4.74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返回2018年的工作经费;2019年1月返回弥补;
(3)职业年金:0.26万元,提前退休人员1人,市人社局未清缴;
(4)返回党费(市委组织部):-0.64万元,2019年返回2018年度;
(5)个人所得税0.41万元,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次月申报缴纳;
(6)借款(弥勒市财政局)5000万元,用于借给云南吉成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有偿使用,每季度还一次利息;
(7)高特办拨入2017年州级高原特色示范区资金6.46万元,项目正已实施完毕,验收后支付;
(8)2015年中低产田改造工程保证金:63.13万元,工程验收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如数退回施工企业;
(9)液晶触控一体机质量保证金—昆明隆本科技有限公司3.8万元,工程验收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如数退回施工企业;
(10)“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市委组织部)0.61万元,用于开展“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
(11)虹溪花卉园区“五通一平”工程进度款及保证金:999.33万元,工程审定后及时支付;
(12)点将(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保证金:8.55万元,工程验收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如数退回施工企业;
(13)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拨农情信息基点县补助1.5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
(14)弥勒潇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APP推广项目工程保证金2.41万元,工程验收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如数退回施工企业;
(15)西安华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刘龙鑫)20万元,应退该公司;
(16)2018年杆桔示范县工作经费(华宁县牛山柑桔实验场)2.45万元,项目正在实施;
(17)2017年中央农业产业园项目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3万元,工程验收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如数退回施工企业;
(18)云南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保证金3万元,程验收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如数退回施工企业;
(19)应付2017年中央农业产业园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58万元,程验收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如数退回施工企业;
(20)党费返回款一非公企业一、二支部(市直机关工委)0.18万元;
(21)2018年党建工作经费(市委组织部)0.3万元;
(22)2018年非公党组织培训经费(市委组织部)0.08万元;
(23)2018年非公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市委组织部)0.12万元;
(24)应缴财政款(利息收入)0.23万元,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申报。
4.“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的原因说明,以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附表5)。
“三公”经费总额本年数预算数2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2万元,公务接待费14.44万元。本年度支出数19.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9万元,公务接待费13.32万元。与上年度20.95万元相比,本年比上年度减少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本年及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年度7.0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47万元,减少了6.64%。公务接待费上年度13.89万元,比上年减少0.57万元,减少了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保有量(辆)5辆;国内公务接待批260次(个),国内公务接待2600人次(人)。
5.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以及与上年数对比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37.16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46.19万元,增加90.97万元,增加了196.96%,原因为:本年度按市委市政府安排编制振兴乡村规划编制费、弥勒市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编制费、花卉产业园区编制费、田园综合体规划设计费及高原特色农业招商引资费用增加所致。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556.56元,其中:货物102.69万元,工程198.79万元,服务255.0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99.16万元,其中:货物91.55万元,工程189.52万元,服务18.09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7.“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如调整预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说明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和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情况以及经审批或备案的文件依据。
本年度年初预算数368.34万元,调整预算数2790.67万元,增加了2422.33万元,调整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0.49万元,增加了遗属生活补助提高标准(清理缺口资金调整,未下达指标);
科学技术支出增加了282.3万元,其中:
弥财教指〔2018〕49号第一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252.3万元;
弥财教指〔2018〕70号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3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万元,弥财社指〔2018〕43号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0.4万元;
农林水支出:
弥财非税指[2018]24号预算指标通知书2017年10-12月非税收入返回业务工作费64.82万元;
弥财预指[2018]101号 2017年1-12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考评奖65万元;
弥财非税指[2018]54号预算指标通知书2018年1-5月非税收入返回工作经费41万元;
弥财非税指[2018]94号2018年6-9月非税收入安排工作经费0.12万元;
弥财预指[2018]382号2018年基本工资和艰边补贴调标增资7.42万元;
弥财预指〔2018〕40号预算指标通知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专项经费2万元;
弥财农指〔2018〕30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5万元;
弥财农指〔2018〕2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5万元;
红财产业发〔2018〕36号2018年中央产粮(油)大县中央资金1444万元
弥财农指〔2018〕32号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300万元;
弥财农指〔2018〕61号粮食功能区划定和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资金11.85万元;
弥财预指〔2018〕179号预算指标通知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物资扶持50万元;
8.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具体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69.76万元,其中
2060402款 239.76万元
弥财教指〔2018〕70号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7.4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46万元);
弥财教指〔2018〕49号第一批省对下转移支付232.3万
元,其中:对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的补助232.3万元(其中: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与示范补助80.20万元;红河林恒化工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补助1.7万元;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补助1.9万元;弥勒康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研发经费补助8.7万元;弥勒雄风金印业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经费补助59.8万元;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适生花卉苗木品种引种繁育与应用推广补助20万元;红河江泰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柑橘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与应用推广补助10万元;弥勒品元园艺有限公司花卉新品种引进及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补助30万元;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脆李新品种试验示范补助5万元;弥勒市朋普镇齐富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小米辣绿色高效示范推广补助15万元)。
2069901款30万元
弥财教指〔2018〕60号州级科技专项经费30万元,对
企业补助—其他对企业的补助30万元(其中:;云南高特电商产业限公司州级科技专项经费(弥勒高特科技孵化器建设认定补助)15万元;红河阳光果业有限公司州级科技专项经费(弥勒阳光众创空间建设认定补助)1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万元,其中:
2101016款0.4万元,弥财社指〔2018〕43号2018年
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0.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其中:
2110399款, 红财建发〔2017〕250号2016年土壤污
染防治专项资金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699.77万元,其中:
2129999款1699.77,弥财预指〔2017〕316号虹溪花卉
园区水利项目经费1699.7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9.7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670.01万元);
农林水支出3868.05万元,其中:
2130102款2万元,弥财预指〔2018〕40号预算指标通
知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专项经费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5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45万元);
2130106款313.81万元,其中:
红财农〔2017〕38号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7.1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1万元)
红财农〔2017〕43号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增量资
金152.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80万元,资本性支出:69.6万元0);
红财农〔2017〕15号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75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75万元)
红财农发〔2017〕64号号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
项资金:37.5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56万元);
弥财农指〔2018〕30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1.74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0万元);
2130119款103.75万元,其中:
红财农〔2017〕37号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4.8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
红财农〔2017〕86号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64.9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9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4万元);
弥财农指〔2018〕2号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万元(其
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万元);
2130121款996.41万元,其中:
红财农发〔2017〕64号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资金996.41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96.41万元);
2130124款1444.00万元,其中:
红财产业发〔2018〕36号2018年中央产粮(油)大县
中央资金1444.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444万元);
2130199款1008.67万元,其中:
弥财农指〔2018〕61号粮食功能区划定和省级农业污染
源普查资金0.6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67万元);
弥财农指〔2018〕32号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
30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
红财农〔2017〕103号2017年中央和省级农业产业园资
金4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20万元);
红财农发〔2017〕64号项目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资金298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98万元);
2130701款30万元,其中:
红财农改〔2017〕16号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建设资
金3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0万元);
2139999款50万元,其中:
弥财预指〔2018〕179号预算指标通知书一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物资扶持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