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5844-15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9-1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牌证管理、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控处置、协助参与安全监理,指导、检查全市农机监理业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全国 “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按照《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提升监管能力,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切实落实新规定,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和驾驶人管理业务。认真宣传落实新规定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严格拖拉机牌证管理,严格按《农机监理业务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规范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证申领、考试和发证工作,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检(审)验关,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推进变型拖拉机安全技术实行社会化检验,做好变型拖拉机动态减量监管工作。
3.实施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强化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弥勒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明确市、乡(镇)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对农机安全监管对象、区域进行量化分级管控。通过事故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的管控对象和具体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效能、水平和农机事故防控能力。
4.实施农机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制定《弥勒市农机监理站农机安全监理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成立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各单位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构建“定格、定责、定人”和“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5.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监管责任制度。
6.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一是深入村镇、市集、农贸市场、田间场院、停车场等场所,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操作知识、农机使用常识等;二是开展农机教育、培训,进村入户组织农机手进行农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讲解安全知识、播放视频、事故案例分析、教育警示等全面提高农机手安全意识。
7.深入开展农机“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一是深入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二是开展农机田间作业违规专项检查,排查农机事故隐患;三是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实地查看和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指导。
8.加强应急管理、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管理,节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通过开展事故演练,提高事故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提高农机事故专业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协调配合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机监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78,57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8,574.2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2,319,384.60元对比,增加559,189.60万元,增加了24.1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综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12,999.31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996.31元,占总支出的98.04%;项目支出55,003.00元,占总支出的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2,290,235.80元对比,增加522,763.51元,增加了22.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综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7,996.31元。与上年度2,229,968.80元对比,增加528027.51元,增加了23.6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综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003.00元。与上年度60,267.00元对比,减少0.53万元,减少8.73%,减少的原因为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度减少。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本年度55,003.00元,上年度60,267.00元,比上年度减少5,264.00元,减少8.73%,减少的原因为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3,497.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度2,290,235.80对比,增加503261.80元,增加了21.9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综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08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63,668.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生活补助8,21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20,41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45,004.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100.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00.00元,支出决算为7,750.00元,完成预算的5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41.00元,完成预算的7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9.00元,完成预算的34.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49.50元,下降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3.50元,下降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6.00元,下降8.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41.00元,占77.95%;公务接待费支出1,709.00元,占22.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4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4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检查、督查、指导、项目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316,541.36元,其中,流动资产165,950.36元,固定资产3,150,59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975.5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975.5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158,495.40元,其中:弥财农指〔2018〕30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00.00元、弥财预指[2018]383号州级返回监理业务经费(红财预发[2018]156号)8,495.40元。实际到位资金158,495.40元,预算支出158,495.40元,实际支出55,003.00元,为项目资金的34.7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48%、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内控制度、质量管理管理水平基本达标,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经验:健全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是确保绩效目标实现的基础。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存在的问题:农机监理工作经费不足、设施装备差、人员少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的发展。下一步工作措施:1.强化项目验收。2.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3.强化业务培训。4.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