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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850-95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植物检疫、农药器械安全使用管理;组织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承担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工作。  

  (2)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查等,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承担绿色食品发展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市植保植检站在市农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市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全站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围绕植保植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重点,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单位工作职能,做好粮食、经济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指导大面积病虫统防统治工作,加强药政管理、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职能工作,积极做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  

  切实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为主要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市域内设立系统观测点6个,主要病虫害观测点16个,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和真实,上报重大病虫周报40期,发出短期预报9期(准确率达95%以上),防治宣传材料共2500余份,有效指导了大面积病虫害防治。  

  (2)主要农作物大面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  

  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培训6期1100人;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41万亩次,完成40万亩任务的102.5%,防治率达138%,防治后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3)药政管理工作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使用,对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经营单位和使用企业进行处罚,推动安全放心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二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全市农药经营人员实际,于7月至8月,组织农药经营人员从业资格培训,共培3期,培训训农药经营人员760人。三是上半年完成了340个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其中,新办证10个,更名19个。四是根据省、州、市农资打假的相关文件,对市域内的农药市场清理整顿5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出动车辆31车次,检查农药门市部400个次,立案处理9件,罚款10.5861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净化了农药市场。五是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截至目前,共换证108个,预计至年底换证258个。  

  (4)植物检疫工作   

  一是做好植物检疫宣传。认真做好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工作。围绕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种植业转型升级,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重大成果和实施植物检疫的必要性。重点解读相关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目的意义、规范要求、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普及植物检疫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及防控知识;宣传高效特色作物种植的植物检疫要求。  

  二是做好疫情管控。针对我市出现红火蚁疫情实际,市植保植检站积极组织全市各乡镇农科部门、部分农业企业召开现场会,大力宣传红火蚁的危害,并且要求各乡镇及企业认真组织灭蚁,并发放了30000余元红火蚁防控专用“舒绝饵剂”,防治红火蚁4350亩。  

  三是做好田间检疫。出动车辆10车次,检疫人员40人次,对辖区内涉及的3个乡镇24个制种座落, 5家制种公司制种玉米进行了的田间检疫,未发现检疫性病虫害。  

  四是做好植物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证签发。对全市制种公司玉米制种进行认真审核,共签发产地检疫证14个。  

  (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根据农业部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及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抽样过程中,抽检人员对受检方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和索证索票制度。为农业部门的有效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一步保障广大市民农产品消费安全。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出动车辆18台次,人员70人次对我市域内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及批发市场的瓜果蔬菜进行21次抽样检测(速测),共检测2054个样品,占任务数2500个的82%。经检测,合格率达99.94%以上。预计年底可以完成检测2580个样品。定性定量检测农残规范样品37个,其中水果16个,蔬菜21个;重金属规范样品12个,规范报告44个。预计年底可完成定性定量检测50个。  

  (6)绿色防控工作  

  按照高原特色农业建设要求,主要采取色板诱杀、性诱杀、杀虫灯、低毒高效农药防治,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绿色防控项目。3月16日,在虹溪镇组织开展无人机小麦绿色防控2000余亩;5月15日至16日,市植保植检站分别到西二镇、江边乡开展扶贫产业绿色防控培训,培训主要以柑橘、芒果种植管理技术及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为主。西二镇柑橘种植户80余人、江边乡芒果种植户40余人参加了培训。10月18日到朋普镇朋普社区开展植物检疫及红火蚁防治知识培训,该社区干部、各小组组长及种植户140余人参加了培训。11月6日,弥勒市植保植检站到弥阳镇章保社区组织开展潜麦蛾绿色防控现场会。该社区东红、永红村小组番茄种植户69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向果农免费发放价值16500元的黄、蓝色诱虫板及8800元的果实蝇诱剂。  

  (7)“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按照“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及时深入到帮扶村的西一镇雨龙村委会阿雨龙村小组进行调查走访,制定了“五年帮扶计划”及“2018年帮扶计划”,并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8)内部管理工作  

  对制度进行“废、改、立”,单位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定了学习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请休假制度  、接待制度  、办公用品购买及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日常事务处理制度、请示汇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制度。通过用制度管人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办事效率,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主要工作措施  

  (1)落实责任,使全站职工有分工,有合作,充分调动单位职工的积极性,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2)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农业生产的安全。  

  (3)突出重点,做好相关的示范样板,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4)加强宣传和打假力度,净化农药市场,从源头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5)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  

  3、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植物检疫工作使用的设备简陋,手段落后,经费不足,影响一些植物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2)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中检测仪器﹑药品消耗量大,需不断更新,资金来源紧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检测仪器简单,测试室严重不足。  

  (3)药政管理工作执法人力不足;基本无检验设备。  

  4、2019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工作。  

  (2)抓好大面积综合防治、培训工作,组织好机防联防。  

  (3)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农药残留检测工作。  

  (4)抓好农药药政管理工作,针对开展宣传,进行市场清理,查处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过期、变质和标签残缺、国家禁用的产品、三证不全农药、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农药、套证、仿冒农药,产品登记等清查工作,抓好农药合理使用等培训。  

  (5)抓好植物检疫,做好玉米制种及葡萄、蔬菜等产地检疫工作,同时严于调运检疫微机出单制及产品包装编号,抓好植物检疫的宣传工作,认真普查监测,掌握外来生物种发生发展动态,组织全面防治工作。  

  (6)抓好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及核发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34,0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4,05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23,381.49元,增长30.60%。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绩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增加补发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60,277.58元。其中:基本支出1,961,953.58元,占总支出的86.8%;项目支出298,324元,占总支出的1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99,719.27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绩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其中:基本支出。本年基本支出1,961,953.58元,上年基本支出1,460,671.31元,比上年增加501282.27元,增长34.32%。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绩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①人员经费:本年支出1,790,468.50元,上年支出1,294,966.60元,比上年增加495,501.90元,增长38.26%。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绩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项目支出。本年项目支出298,324.00元,上年项目支出99,887.00元,比上年增加198,437.00元,增长198.66%。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加快了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植保植检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1,953.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282.27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绩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①人员经费:本年支出1,790,468.50元,比上年增加495,501.90元,增长38.26%。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绩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6%,人均162,769.8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4%,人均15,589.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植保植检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8,3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8,437.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快了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进度和对全市农产品检测。具体项目开支:  

  1.弥财农指(2018)30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是:248,324元,其中:办公费:2,610元,印刷费:2,348元,差旅费:51,404元,租赁费(租无人机服务费):30,000元,会议费:2,580.00元,培训费50,149元,专用材料费:93,293元,劳务费:15,940元。  

  2.弥财发(2018)12号部门预算批复农产品检测资金支出是:50,000元,其中:办公费:1,143.26元,电费:942.03元,专用材料费:23,187.71元,劳务费:1,500元,委托业务费:8,307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4,920元。  

  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1)农产品检测项目:一是快速检测:全年共出动车辆24台次,人员 124 人次对我市市域内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及批发市场的瓜果蔬菜进行37次抽样检测,总抽样品2685个,经检测,总合格率达100%。二是定性定量检测:全年共检测规范样品51个(其中:水果 20 个,蔬菜 24个,其他样品7个),检测项目34项(其中:有机磷18项,菊酯类16项),出据规范检测报告51份。三是2018年7月21日通过了省农业厅举办的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验证。  

  (2)2018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全年完成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达40.5万亩,其中6个核心面积0.84万亩,示范面积5.31万亩,辐射带动面积34.35万亩,完成水稻、玉米、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预警定点监测4个,病虫害预警普查点16个,发布病虫害发生情报9期,病虫长期预报准确率达85%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5%以上,举办科技培训7期875人次,粮食项目区农药使用量增长率≤1%,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0,277.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99,719.27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绩效目标责任奖,上年度无,补发增加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艰边补贴及2018年7—12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4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464.8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081,81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681.78元,事业运行支出1,743,807.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48,324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70.00元,完成预算的7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50.00元,完成预算的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20.00元,完成预算的54.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21.00元,下降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9.00元,下降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元,下降5.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50元,占65.94%;公务接待费支出4,520元,占34.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本站业务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对我站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植保植检站部门资产总额6,283,794.88元,其中,流动资产166,411.78元,固定资产6,117,38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07.4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527.43元,固定资产增加14,9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1元,无形资产增加1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弥财农指(2018)30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98,211元,结余101,789元。  

  2.弥财发(2018)12号部门预算批复农产品检测资金5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50,000元,结余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加强对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项目支出明细、项目实施周期的审核。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确保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制定的内控制度等法律法规,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⑴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切实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为主要病虫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市域内设立系统观测点4个,主要病虫害观测点16个,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和真实,上报重大病虫周报40期,发出短期预报9期(准确率达95%以上),发放防治宣传材料共2500余份,有效指导了大面积病虫害防治。  

  ⑵ 主要农作物大面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培训7期875人次;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40.5万亩次,完成任务40万亩的102.5%,防治率达138%,防治后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⑶药政管理工作: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使用,对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经营单位和使用企业进行处罚,推动安全放心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二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全市农药经营人员实际,组织农药经营人员从业资格培训3期,培训人员760人。三是根据省、州、市农资打假的相关文件,对市域内的农药市场清理整顿5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出动车辆31车次,检查农药门市部400个次,立案处理9件,罚款10.5861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净化了农药市场。  

  ⑷植物检疫工作 :一是做好植物检疫宣传。二是围绕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种植业转型升级,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重大成果和实施植物检疫的必要性。三是重点解读相关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目的意义、规范要求、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四是普及植物检疫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及防控知识;宣传高效特色作物种植的植物检疫要求。五是做好疫情管控,针对我市出现红火蚁疫情实际,市植保植检站积极组织全市各乡镇农科部门、部分农业企业召开现场会,大力宣传红火蚁的危害,并且要求各乡镇及企业认真组织灭蚁,并发放了30000余元红火蚁防控专用“舒绝饵剂”,防治红火蚁4350亩。六是做好制种玉米的田间检疫工作,全年共出动车辆10车次,检疫人员40人次,对辖区内涉及的3个乡镇24个制种座落, 5家制种公司制种玉米进行了的田间检疫,未发现检疫性病虫害。  

  ⑸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及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认真开展工作。抽样过程中,抽检人员对受检方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和索证索票制度。为农业部门的有效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一步保障广大市民农产品消费安全。弥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出动车辆24台次,人员124人次对我市域内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及批发市场的瓜果蔬菜进行37次抽样检测(速测),共检测2685个样品,占任务数2520个的106%。经检测,合格率达100%以上。定性定量检测农残规范样品51个,其中水果20个,蔬菜24,其他7个;重金属规范样品14个,规范报告56个。  

  2.经济效益。加强对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市场、生产环节,指导种植户要严格控制农药安全间隔期。通过对市域内蔬菜、水果基地、专业合作社等要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检,开展业务培训,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指导、规范农业企业和农户依法合理、科学用药,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确保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无重大事件发生。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实施,全市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主要病虫的防治效果明显提高。减少了农药的施用量和使用次数,项目区农药使用量增长率≤1%,农作物病虫损失率≤5%,降低防治成本,减轻农户的生产投入负担,农村经济收入明显提高。  

  3.社会效益:一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和农业特色产业培育力度的加大,全市蔬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蔬菜年产值仅次于粮食生产,占种植业的第二位。且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提高,膳食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对蔬菜的需求已由过去的数量需求型向质量型、安全型过渡,对高标准、高质量的蔬菜产品的需求量大大增加,通过农产品检测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有效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农药使用风险,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技术示范、培训等手段,有效提升农民科技意识和整体素质。可大大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4.行政效能:一是对市域内的农药市场开展监督和管理,查处违法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农药行;二是通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指导农户大面积做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减少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带来损失;三是引进植保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并进行推广,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奠定基础;四是通过开展植物种子、苗木及农产品调运检疫、产地检疫,确保病虫疫情发生和及时防治。对来植物种子、苗木及农产品进行检疫,防止外来病虫疫情传入我市,为我市农业生产提供了保障。五是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安全动态,为支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六是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提出质量安全预警信息,防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消费领域,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放心的农产品,为当地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提供质量安全保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植保植检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