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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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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东风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东风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东风中学是由弥勒市教育局主管的义务教育初中学校,主要工作职责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发展;开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树立依法治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思想,努力把东风中学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2)建立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确保实现办学目标。(3)狠抓安全教育,构建和谐平安校园。(4)改善办学条件,积累优质资源,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5)完成初中07个班320名学生的招生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东风中学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风中学本年度收入合计125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部门决算财政补助收入1258.68万元,上年收入1071.90万元,比上年增加拨款186.78万元,增长了17.43%,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拨款。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东风中学2018年度支出合计126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75万元,占总支出的88.48%;项目支出145.35万元,占总支出的11.52%。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262.10万元,上年支出958.94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03.16万元,增长了31.616%,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制度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2.10万元。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262.10万元,上年支出958.49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03.16万元,增长了31.616%,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制度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学生营养餐、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1001.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为抚恤金,离退休费支出35.29万元(东风中学有4位双渠道人员);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办公设备支出3.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东风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用于该项目的经费支出145.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没有将此款列为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风中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262.1万元,上年支出958.94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03.16万元,增长了31.616%,,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制度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11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0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6.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东风中学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学校减少与外界交流导致公务接待费大幅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1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要求,学校减少与外界交流导致公务接待费大幅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东风中学部门资产总额21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7万元,固定资产204.79万元(其中:房屋0万元、车辆0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4.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8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5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5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8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3.97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13万元,节减率为22.6%,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本单位项目支出145.35万元,占总支出的11.52%。项目支出全部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助学金。其中寄宿生和营养改善生活补助费支出88.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0.85%,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56.9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9.15%。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我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本单位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2、项目完成质量
财政资金足额到位,学校按照补助资金足额发放,项目完成质量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① 项目预期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②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享受到中央惠民政策是个大好事,一方面使学生身体健康得到进一步促进;另一方面也相对减轻了家长的一点经济负担,使家长不在为学生的成长担忧。 学生身体增强,增强了学生在课堂上的注意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加强领导,保障落实
我校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金,成立了以中学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专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学校各年级,及时将宣传、调查、评审、公示、兑现等环节进行统一布置,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为了做好这项“民心工程”,各学校通过校内专栏、学校师生大会、家长会等形式对党和国家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将相关政策文件和受助对象在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监督,让社会、学生、家长了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政策的意义和内容,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规范运作,严格把关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操作程序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校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的规范运作。专管人员负责资金的落实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我校负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资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维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防止了资金的截留和挪用。
(4)健全制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 管理工作规范。“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重大战略举措。我校通过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工作制度,把这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落到了实处。
一是建立弥勒市东风中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按照绩效总目标圆满完成。
二是建立弥勒市东风中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管理办法。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制定弥勒市东风中学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和营养改善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统筹规划2018年全年项目实施。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预算再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2)绩效运行监控方案,按照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3)绩效评价方案,合理制定单位绩效评价方案。
(4)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学校工作成绩显著,取得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0-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