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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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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江边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江边乡义务教育,促进江边乡基础教育发展,实施江边乡小学学历教育。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树立依法治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思想,努力把江边乡中心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2)建立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确保实现办学目标。
(3)狠抓德育教育,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4)改善办学条件,积累优质资源,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教育扶贫成效显著,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贫困学生的资助金、助学金,对建档立卡户在校学生入户走访、帮扶。
(6)党建工作迈上一个台阶。2018年我校把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通过各种措施党建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8年末编制数为81人,实有人数83人,退休人员0人。
本年度人员变动情况:我单位2018编制人数为81人,年初实有在职人员81人,本年内退休0人, 9月份新分配4人,10月调出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3人。年末实有退休人员4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际使用编外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4.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73.8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提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9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02万元,占总支出的83.45%;项目支出280.96万元,占总支出的16.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提升;2018年把部分基本支出列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417.02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3.4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6.6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69.88%;
商品和服务支出230.52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13.5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89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15.25%。
其他资本性支出21.94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支出280.96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16.55%。主要原因是2018年把部分基本支出列为项目支出,包括学前教育项目支出17.41万元(学前教育资助金4.9万元,一村一幼班改项目12.51);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133.15万元;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114.92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人员项目经费15.22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0.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7.53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教育(类)支出158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6%。主要用于:学前教育17.86万元、小学教育1467.42万元、特殊教育4.19万元、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95.8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07.65万元;死亡抚恤5.15万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54万元,减幅2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4万元,减幅2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会、下乡、上交材料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387.15万元,其中,流动资75.43万元,固定资产1311.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8.7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66.4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弥勒市江边乡中心学校
2019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