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918-84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所由财政全额拨款,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为一体的公共卫生医疗机构。中心承担着全市 12个乡镇常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及近年来实施的全市的“降消项目”、“三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危急孕产妇及危急儿童救治”、“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孕前优生优育项目”、“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指导”等项目工作的实施管理、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及工作督导。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责任,抓好组织领导 

  弥勒市高度重视各项妇幼卫生计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与各服务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统筹安排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二是细化职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市卫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弥勒市2017年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方案》(弥卫计发(2017)218号),制定了《弥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弥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弥勒市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方案》以及《弥勒市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项目实施方案》等方案,细化各单位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全市妇幼健康工作的推进。作为全市指导机构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与各服务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监督指导等方式有力地促进全市基层保健和群体保健的开展。年内接受省级督导检查1次、州级督导检查3次,深入基层参与指导督导考核培训4次,共计1008人次,共计326天。 

  2、加强全市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2017年,我市完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迁建并投入使用,新中心占地面积5208.61㎡(7.81亩),总建筑面积12979.05㎡,总投资6904.34万元,中心设有妇保科、儿保科、公共卫生管理科、保健科、医技综合科和手术麻醉科等7个科室,并配置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仪、阿洛卡彩超、儿童眼底照相、DR1台、病床106张、单道微量注射泵5台、双道微量注射泵5台、中心机房设备1套、LED显示屏1个、环保公厕1个、婴儿辐射保暖台1台等多项设备,共计投入331.85万元 ;二是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标准化卫生院(卫生室)建设,并多方筹集资金,购置彩超、心电图、血球分析仪等设备,共计796.76万元,通过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3、强化业务培训,抓好队伍建设 

  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妇幼及计生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市加大了培训力度,一是市总工会支持帮助7.5万元资金,与市卫生和计划计生育局联合举办了《弥勒市2017年孕产妇保健服务管理能力及技能提升培训班》和《弥勒市2017年儿童保健服务管理能力及技能提升培训班》,邀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和西北妇女儿童医院产、儿科专家对市、乡、村三级妇幼卫生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共培训320人;二是卫计局举办市、乡两级相关专题培训共8次757人次。通过强化适宜技术培训,提升了市、乡、村三级妇幼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提高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和0-6岁健康管理工作水平及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筛查管理质量。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4、加强督导指导,开展现场培训 

  弥勒市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及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要求,每季度进行考核督导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特别是在督导检查的同时,对乡、村两妇幼人员采用“手把手”方式,对高危孕妇和高危儿童的筛查和管理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乡、村妇幼人员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和高危儿童筛查管理的水平。 

  5、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降低两个死亡率 

  为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及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质量,规范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健康管理及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筛查管理工作,降低孕产妇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按照省、州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弥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弥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重新优化了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创新了工作机制:一是创新了服务模式,全市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孕情后,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服务、发放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服务告知书,告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及服务团队,并将信息反馈到市妇幼保健院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由市妇幼保健院或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建册、建档、信息录入和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发放孕产期健康管理免费服务卡7次/人(产前5次,产后2次),孕产妇自由选择服务机构进行产检;二是针对我市弥阳镇和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我市采取市妇幼保健院、弥勒第一医院参与加入弥阳镇和城区家庭医生签约的服务团队,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方法,为首次检查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提供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健康体检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表,告知家庭医生签约内容及服务团队,并录入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及各种台帐登记;同时提供双向转诊平台,负责对各级转诊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及儿童进抢救治疗;城区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及儿童(包括在该辖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孕产妇及0-6岁儿童)建立《保健手册》及健康管理档案,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服务;三是不断提高项目补助标准,孕产妇在整个孕期补助498元/人,0-6岁儿童补助215元/人;孕前优生优育乡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8元/对,提高到110元/对;四是实现全市信息共享的“一体化”管理;五是执行严格的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通过一年的运行,我市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成效显著,危急重症孕产妇明显下降。 

  6、加强宣传,促进工作推进 

  2017年我市继续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PMTCT项目”、“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实施为切入点,开展“住院分娩,母婴安全,国家补助”的政策宣传,新开发制作“致孕产妇的一封信”、“小儿用药注意事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子宫颈癌早防早治”、“孕前优生优育”、“药具政策知识”、“HPV、TCT”等宣传折页共8万份,开展大型宣传活动6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受教人数2万余人,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妇女、儿童、欲婚人群的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及孕产妇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对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2.……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5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5.74万元,占总收入的53.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363.59万元,占总收入的44.59%;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84万元,占总收入的2.2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45.19万元,增长1.5%;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49万元,增长47.9%;事业收入减少481.43万元,下降26.09%;其他收入增加0.1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弥政办发(2015)198号文件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弥勒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比重图(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2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7.55万元,占总支出的92.32%;项目支出209.44万元,占总支出的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88.21万元,下降20.15%;基本支出增加207.56万元,增长8.99%;项目支出减少895.78万元,下降81.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10月份起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收入部分列入财政补助收入,导致专用材料费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和财政补助支出串户,由于财政返回的非税收入在零余额账户年末无法调整,将用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支付的专用材料费(药品和医疗耗材)的超出部分调整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年项目支出中支付重大疾病防治建设项目资金(妇产医院)664万元,本年度无建设项目支出。

  支出与上年对比图(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7.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56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弥政办发(2015)198号文件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机构合并,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9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  

  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5.78万元,下降81.05%;主要原因上年项目支出中支付重大疾病防治建设项目资金(妇产医院)664万元,本年度无建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支出104.1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52.8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2.42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与各服务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统筹安排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二是细化职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市卫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弥勒市2017年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方案》(弥卫计发(2017)218号),制定了《弥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和《弥勒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健康管理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弥勒市农村妇女宫颈癌筛查方案》以及《弥勒市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项目实施方案》等方案,细化各单位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全市妇幼健康工作的推进。作为全市指导机构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与各服务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监督指导等方式有力地促进全市基层保健和群体保健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47%。与上年对比增加7.19%,主要原因是弥政办发(2015)198号文件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和部分医疗业务收入上缴财政返回列入财政补助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1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弥勒市妇幼健康计划行动项目和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具体支出情况: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 1108.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弥勒市妇幼健康计划行动项目等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52.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人员经费和专用材料费等相关支出)。 

  ƒ、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2.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测检查费和人员经费等相关支出)。 

  ④、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事务服务相关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相关支出情况: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5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26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14.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执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93万元,增长4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84万元,增长6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万元,增长1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弥政办发(2015)198号文件弥勒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机构合并为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常规工作和项目工作增加,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增加且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占77.08%;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23.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全市各项妇幼卫生项目、儿童保健及孕产妇保健工作和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工作执行(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项妇幼卫生项目、儿童保健及孕产妇保健工作和全市重大公共卫生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XX部门XX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XX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XX(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963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8.88万元,固定资产2013.91万元(其中:房屋359.36万元、车辆159.22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12.36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18.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64.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753.77万元,无形资产1.4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8.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3.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233.46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233.46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151.73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39.73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42.0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194.79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38.67万元,节减率为16.56%,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233.46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124.41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27.32万元,节减率为18.01%;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38.4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33万元,节减率为3.35%;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31.98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10.02万元,节减率为23.86%;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弥财发〔2017〕68号)和《弥勒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以主任桑红斌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单位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验收工作。依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制度,按照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清晰列出绩效评价的目标,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对每一个目标进行绩效评价。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核查。通过自查和抽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款):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八、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款):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款):反映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