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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925-77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3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农业机械的登记和备案;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证件核发和审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农机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授权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监管责任制度,全面落实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是通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三是开展农机、交通、消防安全检查、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1份。与职工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9 份,保证书 16 份,消防安全责任书 25 份。部门间签订责任书66份,与监管服务对象(机手)签订责任书1906份,承诺书1858份,与微耕机用户签订承诺书581份,与农机经销企业签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29份。细化工作,落实责任 ,切实有效加强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管理,力求减少和降低农机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机监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机监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3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2017年度收入合计231.94万元,较2016年度收入合计217.38万元,增加14.55万元,增加6.7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万元,占总支出的97.37%;项目支出6.03万元,占总支出的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229.02万元,比上年度229万元,增加0.03万元,增加0.0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机监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4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8.44万元,比上年度18.81万元,减少10.36万元,减少55.11%,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减少,返回也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机监理站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万元。与上年度14.44万元对比减少8.41万元,减少58.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 

  (1)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红财农[2016]38号农机安全监理建设项目支出0.85万元(其中:培训费0.85万元);红财农[2017]15号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机安全监理建设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差旅费1.10万元、培训费0.91万元)。支出合计2.85万元。 

  (2)2130110款执法监管:红财预[2017]130号州级农机监理业务经费支出0.73万元(其中: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红财预[2016]205号州级农机监理业务经费支出1.00万元(其中: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2万元);红财预[2016]115号州级农机监理业务经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办公费0.16万元、电费0.01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弥财发[2016]163号拖拉机、农耕机隐患排查、田间作业安全项目支出0.33万元(其中:差旅费0.33万元)。支出合计3.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229万元对比增加0.03万元,增加0.0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补助0.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16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5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7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35.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公务接待及按市财政批复报废车辆一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59万元,下降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2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64.4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公务接待及按市财政批复报废车辆一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占76.82%;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23.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检查、督查、指导、项目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机监理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农机监理站资产总额32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万元,固定资产315.06万元(其中:房屋265.19万元、车辆28.96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0.9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20.9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9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各项目资金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结合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特点,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按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资金的报批、审批程序、是否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支付等)、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占该项目资金比例)、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地区群众满意度)、核算准确性进行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农机监理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