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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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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培养中专学历人才,促进农业发展;农业中专学历教育,农业专业技术开发,技术培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省、州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市农科局的领导下,全体职工及外聘教师团结协作,互教互学,与业务相关部门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圆满完成2017年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017年弥勒市争取到300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其中: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生产经营型培育任务共50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技能型培育任务50人、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200人)在该项任务中,我单位严格按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落实了培训地点、人数和内容。在该项目的实施中,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材的征订、教师的聘请、学员的报名组织和培训内容的确定均严格按规定执行。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生产经营型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50人、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葡萄专业培训100人的培育任务;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技能型培育芒果专业50人培训将于10月25日开班、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100人将于12月上旬开班培训)
2、绿证培训
2017年全年完成“绿色证书”培训22期1310人,发放教材、资料2630份,学员获证905人,培训专业主要有:水稻高产栽培、蔬菜栽培、葡萄栽培、芒果栽培、马铃薯高产栽培等。
3、实用技术培训
完成实用技术培训3150人,达1055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及教材1560份,明白纸12000份。圆满完成了实用技术培训3000人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涉及水稻栽培、蔬菜栽培、葡萄栽培、马铃薯栽培等多个方面。
4、其他培训
结合单位培训项目在弥阳镇攀枝花小组完成葡萄栽培技术培训108人;在江边挨村村委会完成水稻高产创建培训207人;在弥阳、朋普完成马铃薯高产创建培训150人。于2017年3月9-11日对2016年蔬菜专业的10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在弥阳镇东红村进行为期三天的实践操作培训。
5、认真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学员的回访调查和跟踪服务工作
农培中心2017年多次到全市的各个乡镇对2016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学员进行了随机的回访调查,着重了解学员培训前后的生产生活情况。并于4月18-21日组织其中的28名优秀学员代表到曲靖、嵩明、元谋、宜良等地的现代农业种植基地和优秀农业企业参观学习,这对开拓学员眼界,转变思想观念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6、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科局的要求按时做好2017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回访工作,按要求及时更新贫困户的信息,做好挂牌工作和产业扶贫工作。我单位的两名党员一名是产业扶贫农科服务驻村队员,另一名党员是党员流动服务队队员。
7、与市农科局签订了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与每位单位职工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组织全体职工观看消防安全警示片《119对你说》一次,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2次,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4次,并按市安委会和农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和通知。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依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加强职工对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深入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市和农科局党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和精神,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为适应现代农业技术教育,要求每位职工根据农民技术要求,不断学习新技术,至少要掌握2项新农业技术,并能够走上讲台授课,全面提高办学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2、多方联动,认真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我单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从优化我市产业布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出发,着力加强务农农民和农村创业农民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训。生产经营型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庄园、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为重点对象,社会服务型选择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作为培育对象,通过规范实施、强化监督和创新机制,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在此项工作中我单位多方联动,与各乡镇农科站密切联系,认真组织培育对象,严格按照云南省2017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材征订、师资组建和培训工作。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生产经营型培育任务50人,专业技能型培育任务50人,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200人已由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弥勒市委党校培训结束。
3、深入开展农民科技培训: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种内容、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的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先后深入弥阳、西一、朋普、江边等乡镇的村社办班,讲授农业实用技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4、结合弥勒市2017年的各种培训,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结合弥勒市2017年农民科技培训,在全市十一个乡镇组织了葡萄、、蔬菜、芒果、水稻、马铃薯实用技术培训,受训人次达10550人次。
5、增设新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今年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中增加了一门新课程-手机应用。通过新增的手机应用这门课程的学习,让学员知道怎样充分利用手机在网上获取、发布信息,通过让学员们下载安装云上智农、云农12316、中国农技推广等App,可以让学员们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地掌握农业新技术、国家政策法规、农产品供求信息等,更重要的是学员可根据自己的需求主动地与线上的专家、农技人员、同行进行交流学习,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和技术。学员们纷纷表示说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他们可以随时随地地通过线上的学习和交流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和技术,就如同老师在身边一样。
6、增加新保障,让培训更安全
在今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中,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还为参加培训的学员和组织外出的教师都购买了为期一个月的意外伤害险、附加短期意外伤害医疗险,这一新举措让培训学员和教师更有保障更放心,让培训更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5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157.55万元,上年度收入合计63.38万元,比上年增加94.17万元,增长148.58%,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5万元,占总支出的62.75%;项目支出46.03万元,占总支出的37.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123.58万元,上年度支出合计68.11万元,比上年增加55.46万元,增加81.42%,主要原因是上缴资金投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万元。与上年度6.83万元对比减少5.33万元,减少78.0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投入增加。其中:
(1)2130106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红财农[2017]15号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合计19.39万元,其中印刷费0.31万元、差旅费0.59万元、培训费18.49万元。项目已按实施方案进行完毕,结余资金用于学员后期跟踪服务培训。
(2)2130199款,红财农发[2017]59号中央2017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出合计26.64万元,其中支出印刷费0.67万元、差旅费0.47万元、培训费25.50万元。因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正在实施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23.58万元的100%。与上年度68.11万元对比增加55.46万元,增加81.42%,主要原因是上缴资金投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10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0.0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53.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完成预算的9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30万元比2016年0.56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4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0万元,占53.57%;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资产总额30.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1万元,固定资产23.51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我单位2017年度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其他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
二、我单位2017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非财政性资金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其中:①货物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政府性基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货物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 0。②工程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工程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元,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③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其他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服务类非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金额为0万,比采购计划金额减少0万元,节减率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各项目资金下达的绩效目标要求,结合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特点,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按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资金的报批、审批程序、是否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支付等)、资金使用率(资金使用占该项目资金比例)、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地区群众满意度)、核算准确性进行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