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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939-30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朋普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勒市朋普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弥勒市朋普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开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树立依法治校,改革活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的思想,努力把朋普中学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2)建立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确保实现办学目标。 

  (3)狠抓德育教育,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4)改善办学条件,积累优质资源,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完成初中9个班450名学生的招生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属于独立核算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朋普中学2017年末编制数为95人,实有在职人员9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朋普中学2017年度收入合计170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为 1776.5万元,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69.19万元,下降幅度为3.89%。主要原因分析:收入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中心管理,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朋普中学2017年度支出合计174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3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为 1758.6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18.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中心管理,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0.39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为1758.6万元,本年支出为1740.39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18.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中心管理,经费减少,其次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弥勒市朋普中学2017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朋普中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为 1758.6万元,本年支出为1740.39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18.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中心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156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1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主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68.19万元,抚恤金2.3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朋普中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元,公务接待费0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5元,本年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1元,增幅63.9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养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1026.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54万元,固定资产963.21万元(其中:房屋609.49万元、车辆19.95万元、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33.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1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21.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州市财政部门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